A档案|高达3.8亿金额仲裁案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博天环境董秘刘世博收交易所监管函

时间:2019-11-14 11:37:4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A档案|高达3.8亿金额仲裁案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博天环境董秘刘世博收交易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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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董事会秘书刘世博因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世博予以监管关注。

对于博天环境违规行为,披露信息显示:

2019年6月10日,博天环境收到仲裁申请书,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频环境)三名自然人股东(简称申请人或交易对方)就公司前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频环境70%股权的事宜,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交易对方请求仲裁裁决解除前期公司与其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简称《收购协议》),并裁决公司向交易对方返还已取得的高频环境70%股权等。交易对方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冻结了公司持有的高频环境70%股权,冻结期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

2019年8月19日,博天环境披露上述仲裁事项,并称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调,双方于2019年6月12日签订《谅解备忘录》,就交易对方撤销仲裁申请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初步共识。博天环境称因考虑到仲裁是否继续存在不确定性,当时披露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并损害公司及高频环境利益,故履行了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项登记审批。

2019年8月31日,公司公告称,已收到北京仲裁委签发的《开庭通知》,上述争议仲裁案将于2019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2019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2019年11月12日收到北京仲裁委签发的《开庭通知》,上述仲裁案仲裁庭决定于2019年12月26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上交所指出,上述仲裁申请事项涉案金额约为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2%。公司作为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涉案金额较大,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时及时披露。其后续交易对方可能撤销仲裁申请,属于应当在公告中提示的不确定性事项,并不属于可以作为暂缓、豁免披露的合理事由。同时,公司也应及时披露因前述仲裁事项,其持有的子公司70%股权已被冻结的重大进展信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及其重大进展,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7.5条、第11.1.1条等有关规定。

另据博天环境最新公告,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等与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所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汇金聚合所持有的公司148,248,07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4日。

披露信息显示,博天环境控股股东汇金聚合持有公司股份148,248,078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8%;本次汇金聚合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148,248,078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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