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P述评 | 中国中医药政策及发展现状研究

时间:2025-02-27 12:41:0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我国学术界对中医药政策的研究日趋活跃且内涵日臻丰富,但现有研究多集中于中医药政策的某一特定领域,缺乏全方位的综合性研究。

本文系统检索了2011—2023年我国中医药相关政策和期刊文献,结合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数据,基于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发展模型,对“十二五”至“十四五”期间中医药政策和发展现状进行多维度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尚存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保健网络不健全、教育模式不完善、科研力量薄弱等问题。

基于此,提出筑牢中医医疗体系,强化“治未病”保健,加强科研力量建设,融合创新教育模式,加强中医药产业监管,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健康教育等发展策略。

我国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分析

医疗建设与医疗实践: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

从不同时期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是重要任务。政策致力于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并努力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也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以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范围。“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时期。此时期,中医药医疗相关政策致力于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质量,通过制定和修订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规范了医院管理和服务流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此外,此时期也探索中医药医疗的相关应用,如在康复、互联网等方面的应用。“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涵盖了表彰激励、绩效考核、中西医协同、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基层中医药工作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强化中西医协同、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从中医药医疗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医院建设是主要方面。可按照中医药保健政策的内容分为医院建设、基层医疗建设、专科建设三方面,以及其他方面。

医院建设方面:一是发布建设工作方案和标准,为各级各类医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提供清晰指引。这些方案和标准充分考虑了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人群、地域特点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涵盖了医院的总体布局、建筑设施、医疗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二是加强各级医院绩效考核,将其作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能力、医疗安全管理、患者满意度、医疗费用控制、科研教学、社会公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评估。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作为医院等级评审、财政补贴分配、医保支付调整等决策的重要依据,也直接影响医院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基层医疗建设方面:一是建设基层中医药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所等机构,使之成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重要载体。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引进优质中医药资源、推广适宜中医药技术、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等方式,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

专科建设方面:发布中医药专科建设规定,并重点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康复、儿科、老年病科的建设。通过加强专科建设,可以进一步挖掘、整理、发扬中医药在特定领域的诊疗特色和优势,使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发挥更大作用,丰富和拓宽医疗服务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其他方面,包括提升中医护理水平、加强中西医协同、加强医疗执法监督等。如《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6号)、《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3]35号)等也为提升医疗服质量提供了助力。

中医药保健与健康管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从不同时期的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主要包括养生保健工作试点和规范、“治未病”能力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等。“十三五”时期重点关注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如养老、互联网等领域,这体现了政策对中医药服务模式的创新和拓展,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十四五”时期中医药政策继续关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和发展,体现了政策对中医药服务质量的持续关注和提升。

从中医药保健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中医药保健政策各方面都较均衡。可按照中医药保健政策的内容分为养生保健、“治未病”和健康服务三方面。养生保健方面:从2012年开始试点,到2013年发布工作指南,再到发布服务规范,逐步完善养生保健行业的规范,进一步明确和推动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治未病”方面:先后发布了针对基层机构和中医医院的“治未病”工作指南,如《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44号)。健康服务方面:在2015年发布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长期规划,从国家战略高度明确了未来五年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整体布局和发展方向。此外,通过实施健康行动和健康服务项目,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养老方面的应用,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和互联网融合等举措,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多方应用和产业融合。

中医药科研与创新:推动中医药走向现代化

从不同时期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临床研究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其中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重点关注,体现了国家对中医药科研的重视和投入。“十三五”时期政策内容更加聚焦于中医药科技创新、传承发展以及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等方面。“十四五”时期的政策内容更加全面和深入,涵盖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中药科学监管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多个方面。

从中医药科研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可按照中医药科研政策的内容分为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传承创新和成果产权保护四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基地建设方面:《关于印发<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临床研究规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1]35号)等一系列政策提出加强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显示出政府对提升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项目管理方面:《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等旨在规范中医药科研项目的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科研项目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传承创新方面:发布多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见和通知,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19年第31号)等从国家层面推动中医药理论、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此外包括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古代经典名方的文件发布等,都在不同层面上促进了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发展。产权和成果保护方面:《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相关文件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健全了中医药科技成果产权登记和保护机制,有助于保护中医药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他方面还包括标准化,如《关于印发<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3号)有助于中医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人才教育与培养:打造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从不同时期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政策内容主要涉及中医学科建设、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此时期对师承教育专注更多,如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继承、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中药特色技术传承等多个方面。“十三五”政策内容在继承“十二五”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中医药教育改革以及不同类型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包括全科医生培养、领军人才培养以及紧缺人才培养等方面。这些政策内容更加适应“十三五”时期的需求,体现了政府在“十三五”时期对中医药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进行了更加深入地推进。“十四五”时期政策内容更加全面和深入,不仅涵盖了中医药继续教育、毕业后教育、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等方面,还涉及不同类型人才的支持,包括国医大师、岐黄学者、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等。同时,也强调了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长远规划。

从中医药教育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中医药教育政策注重各个教育阶段的培养。按照中医药教育的阶段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四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如教育基地建设)等。

院校教育方面:首先,建设中医类专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1]8号)、《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的通知》(教高[2012]14号)通过加强招生工作、建立教育标准等举措努力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水平专业。其次,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等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和方法,以适应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毕业后教育方面:加强中医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等的规范化培训。《关于印发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等文件的通知(2023修订)》(国中医药人教发[2023]8号)等旨在提升医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继续教育方面:广泛开展继续教育项目,如临床优秀人才研修、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西医学中医优秀人才研修等项目,不仅是提升中医药人才专业素养和临床能力的重要途径,更是确保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师承教育方面:首先,完善名老中医专家、国医大师、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岐黄工程等师承项目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6号)等文件旨在发挥优秀中医药人才的带领作用,教育和培养更多中医药人才。其次,完善师承教育的资格考核和管理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通过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和管理规定,确保参与师承教育的师徒双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助于规范师承教育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医药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其他方面还涉及教学中心建设、人才选拔评定等方面,如《关于开展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青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人选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2]256号)等。

中医药产业崛起与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繁荣

从不同时期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政策涵盖了中药材质量监管、中药饮片管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旅游投资和消费等多个方面,重点提升中药安全性。“十三五”时期政策内容包括中医药监督管理、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中医药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并加强立法,其中药品管理和监督是侧重点。中医药法实施、药品安全规划、药学服务发展、药品管理法修订、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和监督机制。“十四五”时期发展重点包括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推动产业发展等。

从中医药产业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中医药产业政策注重各个方面的均衡发展。按照中医药产业政策文本涉及的不同维度分为中药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四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如国际合作、中医药旅游业)。中医药产业政策内容各方面都有涉及,侧重于中药生产及监管,注重中药质量及安全。

中医药生产方面:首先,对生产质量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等政策都旨在确保中药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到成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其次,中药材是中医药生产的基础,因此政策中也对中药材的扶持和保护给予了关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的发布,明确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同时,《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工信部消费[2011]548号)还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中药材扶持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此外,中医药生产政策还涉及市场准入和注册方面的内容。如《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2023年第20号)通过加强中药注册提高其质量,《关于启用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的公告》(2021年第130号)通过启用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等措施,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中医药流通方面:首先,政策关注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2]64号)、《公厅关于印发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申报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国际发[2013]33号)都旨在通过加强政府指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等措施,为具体实施中医药服务贸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其次,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政策还注重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的发展。《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服贸规发[2021]73号)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国际市场。此外,政策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创新发展。《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药品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使用方面:首先是对中药饮片的使用进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29号)都主要强调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重点关注中药饮片用药安全和处方质量管理,旨在提升中药饮片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其次是对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进行规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290号)要求医疗机构全环节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保障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再次是使用中药汤剂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关于在城乡基层充分应用中药汤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6号)鼓励发挥中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中药监管方面:首先,颁布和修订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对中药管理进行法律上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医药行业的监管要求和责任分工,规范行业秩序。其次,政策中多次提及中药的质量监管,包括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的质量监管。此外,政策还关注中医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国中医药法监发[2012]45号)通过推动中医药行业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化,促进中医药质量的提升。

其他产业方面还涉及推动中医药旅游业发展、推动中医药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等内容,如《关于公布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旅发[2017]138号)、《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国中医药国际发[2021]6号)等。

文化传承与普及推广: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

从不同时期政策内容来看,“十二五”时期主要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巡讲科普活动、编写中医药文化读本和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等方式宣传中医药文化。这些政策旨在推动中医药文化的普及和传播,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接受度。“十三五”时期除建设宣传教育基地、专项行动等宣传教育行动外,还开始关注古籍传承创新。“十四五”时期对文化传播关注度显著提升,制定了中医药文化传播的长期规划来指导未来行动,重点关注中医药法治宣传、古方传承创新。这些政策为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中医药文化政策文本涉及维度来看,中医药文化政策注重宣传教育和传承创新。按照中医药文化政策文本涉及的维度分为文化宣传教育、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三方面。文化宣传教育方面:首先,通过科普宣讲、开展专项行动等形式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其次,大力建设教育基地,为公众提供一个深入了解中医药文化的窗口,为文化传播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再次,通过编制文化读本、健康教育内容,保障宣传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文化传承创新方面:主要注重古籍古方的传承创新,挖掘古代智慧为现代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启示和借鉴。国际交流方面:依托“一带一路“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范围,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舞台,扩大其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全球化发展。

我国中医药发展现状分析

中医药医疗体系方面

一是医疗机构建设。首先,中医医联体建设初见成效。目前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牵头的中医医联体分别为110家和83家。平均每个城市中医医疗集团覆盖1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每个县域中医医联体覆盖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此外,中医药机构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为1 031 368个,其中中医机构为77 336个,占比7.50%。全国三级中医类医院715个,二级中医类医院2 298个,一级中医类医院1 603个。但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不足。《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目标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但是直至2021年,除村卫生室以外,其他4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诊疗量占比并未达成此目标,可能与政策体系不完善、配套支持不足等相关。

二是医疗人员。2022年全国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医师数为649 125人,较2021年增加4.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115 060人,较2021年增加4.13%;中药师(士)数为139 162人,较2021年增加1.79%。三是财政拨款。2021年中医机构财政拨款794.77 亿元,其中用于医疗卫生的部分为619.15 亿元。

中医药保健方面

一是“治未病”科室初步建设。2022年设置“治未病”科的中医类医院为2 111个,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室诊疗人次达1 225万人次。但实践中的“治未病”场所多限于中医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较为薄弱,农村社区更为缺乏,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不够深入,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不健全。

二是中医药健康服务被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2年《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发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将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利于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中医药科研方面

一是中医药科研平台增加。2021年全国中医药科研机构共106个,其中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70个,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2个,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7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其他单位16个。科研平台比2020年增加了10个,但是整体仍然较少,这一现象可能与资源投入不足、政策关注度不够等密切相关。

二是科研从业人员减少。2021年全国中医药科研机构从业人员共计22 475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648人,可能与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相关。

中医药教育方面

一是人才数量。首先是院校教育,2022年我国拥有中医药院校44所,全国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数达250 648人,招生数为272 470人,在校学生数为897 283人。其次是师承教育,2022年全国中医类医院师承教育指导老师人数为28 552人,中医类医院中医药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师承教育人数为18 011人。

二是人才培养模式仍需完善。中医药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传统的中医药传承方式主要是师承及中医世家传承。师承教育具有注重临床实践,培养中医辨证思维,并且能够做到因材施教的优势;但是同样也存在培养人数少、质量参差不齐等局限。院校教育目前以“5+3”(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并注重与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有效衔接。院校教育的优势在于能够保障培养规模及人才素质,并且能学习西医知识,但是同样也存在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如何做到二者有机融合仍需继续探索,这样才能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有效支撑。

中医药产业方面

一是中药流通情况较好。2022年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中药材类的商品购进总额达1 747.9亿元,中成药类商品购进总额达14 096.1亿元。2022年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中药材类的商品销售总额达1 906.3亿元,中成药类商品销售总额达15 005.4亿元。

二是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较好。2022年中医药服务贸易境内服务达281 540人次,服务总收入达19 728.07万元。但是中药材的假冒伪劣、违规经营等情况亟待改正,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中医药文化方面

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工作显示,2021年普及率为92.84%,阅读率为91.23%,信任率为92.68%,而行动率为63.25%。但是,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较低,2021年仅为21.26%,可能与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健康教育不足有关,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我国发展中医药的政策建议

通过分析我国的中医药发展政策及中医药发展现状,发现在出台国家政策、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方面均有举措,我国的中医药政策重在探索如何推动中医药发展和中医药促进人群健康。但也应该看到,中医药政策中存在一些问题,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发展制度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01 医疗体系筑基:织密中医服务网络

02 “治未病”保健强化:筑造全民健康屏障

03 科研创新驱动:攀登中医药高峰

04 教育融合创新:培育中医精英人才

05 产业监管升级:保障中医药品质

06 文化传播深化:加强健康教育

小结

文章从宏观层面,利用六位一体模型探讨中医药政策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和综合性,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视角。然而由于其广泛的覆盖范围,导致对于各个细分领域的深入分析略显不足,这可能限制了对特定领域内问题和机遇的理解。为进一步丰富研究内容,提升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下一步研究将聚焦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个具体领域的政策及发展现状开展研究。

本文来源:万晓文,黄蓉,马利荣,等. 中国中医药政策及发展现状研究[J]. 中国全科医学, 2025, 28(10): 116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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