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新年第一课学习《公司法》
时间:2020-01-09 11:35:2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南昌市社新年第一课学习《公司法》
杨心欣 刘美花/文、图
今年,南昌市供销合作社今年有了新规定:每月给干部职工“上一课”。1月7日上午, 该市供销合作社“每月一课”首课开讲就请来了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在读博士、社会学在读博士卢忠,为大家解读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新年首次开课,教室里几乎座无虚席。南昌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社属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35周岁以下的年轻职工和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分管领导、业务科长都没有错过这次学习的机会。
卢忠在授课中首先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一个组织要有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才能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而学习力是执行力和创新力的基础,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是“一社两体、双线运行”,行业指导和社有企业经济运行两条线齐头并进,企业是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而《公司法》是企业运行的基本准则。
紧接着,卢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理论结合实际地解读了《公司法》13章、218条的内容,着重讲解了总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干部职工不仅认真听,而且认真记。大家表示:“这次学习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和启示,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公司从事服务‘三农’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