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中医医院胃肠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1-19 12:09:5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XY-202411-ZCHW16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4-00933     3、项目名称:胃肠镜系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5(万元)     6、最高限价:185(万元)     7、采购需求:     胃肠镜系统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2)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的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问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2)信用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书面宜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     (3)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6.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或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7.供应商在使用阳光招采供应商客户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6398178、027-8726826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城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宜城市自忠路155号     联系方式:0710-421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楼     联系方式:0710-3616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710-361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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