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深圳女子“收养猫狗喂黄金蟒”,凸显立法保护伴侣动物紧迫性
时间:2019-10-28 07:44:5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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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吴灵珊(南都记者)
深圳爆出“疑似有市民以收养猫狗饲养黄金蟒”事件,这段时间以来,成了网络上被热门讨论的话题。舆论发酵数日,有疑似本人的网友出面澄清,称自己并没有饲养黄金蟒。但事发至今,调查未有定论,讨论也仍在持续。在社会公众对此事的讨论中,事件本身的进展自然是被关注的一大焦点,但除此之外,更触动爱宠人士神经的,依然是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
假设此事为真,当事人会因此受到惩罚吗?有律师在对此事进行分析时指出,如从法律角度看,目前法律对于一般动物没有特别保护规定,当事人可能会因为饲养黄金蟒受罚,却大概率不会因为“以猫狗饲养黄金蟒”而受罚。
这也是近几年的类似动物虐待案被曝光后,被公众广泛讨论的议题。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猫、狗等一般性动物并不在该法案的保护范畴内。我国对一般性小动物的保护,目前还须依靠道德自觉和舆论监督,而未有明确的法律保护。
在世界许多国家,对动物保护、动物福利的立法,都早早有例可循。07年初,德国议会重新修订的《动物保护法》也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严重虐待动物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
而事实上,我国也并非没有过类似的立法尝试。笔者梳理发现,早在2008年,中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研究项目就已经启动,2009年及2010年两年间,又有专家分别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和《反虐待动物法》,然而至今无果。同时笔者也注意到,近几年,包括深圳、杭州、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在探索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规范养犬行为、管理保护小动物。
通过观察不难发现,近几年,国内各城市每每开启对动物保护立法的探索,便常会掀起舆论热议。10月份深圳拟对“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实行安乐死”,所引发的巨大关注,便是最近的例子。然而这是否也恰好反映,公众的动物保护意识早已大有进步,动物保护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一个也许是“乌龙”的事件,却再次提醒了动物保护法案在当下的必要性。舆论喧哗,然而并非保护伴侣动物的长久之计,严正立法才是良方。
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