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张涛:以“刷单返现”为名诈骗50多万,涉嫌诈骗会如何判刑?
时间:2019-10-29 14:01:1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杭州刑事律师张涛:以“刷单返现”为名诈骗50多万,涉嫌诈骗会如何判刑?
【案情】
被告人蒋某以开微店需要通过刷单提高信誉并承诺退款为由,骗取13名被害人信任,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在其微店下单。待被害人完成上述操作后,被告人蒋某通过伪造银行汇款凭证及转账截图并谎称已返款,从而继续实施诈骗,共计诈骗得人民币51万余元、1万元新加坡币。被告人蒋某利用借用被害人夏某交通银行信用卡时掌握的信用卡基本信息,通过下载“买单吧”APP绑定该张信用卡并消费人民币9000元。被告人蒋某控制上述钱款后,将上述钱款分别用于偿还贷款、日常消费以及赌博挥霍。民警在某餐厅附近抓获被告人蒋某。女子打着“微店刷单返现”的幌子,骗取同事、同学、朋友钱财50余万元,得手后她将所骗钱款拿去还债、赌博。现已被刑事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诈骗五十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