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被收回的扶贫分红
时间:2019-10-28 07:45: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身为村干部,我没有把困难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今年8月,江苏省泗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前往该县四河乡淮建村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并宣布处分决定,该村党支部书记宋体林后悔莫及,现场检讨。
宋体林之所以检讨,还要从今年初的一起信访举报说起。当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了反映四河乡淮建村村干部侵占低保户扶贫款的举报。县纪委监委立即联合四河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开展核查。
调查组工作人员在调取查看了淮建村扶贫项目分红、扶贫资金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后,找到了村党支部书记宋体林开展谈话。
“村里有没有扶贫项目?有哪些扶贫资金?”调查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有,为了帮助脱贫,由县扶贫办出资,在县开发区建设了标准化厂房进行出租,每年给村里厂房出租分红资金。”宋体林回答。
“分红资金是如何分配使用的?”
“按政策,村里自留50%用于村集体发展,另外50%发放给村里的贫困户,用于补贴其日常生活等。”
“你们是如何发放扶贫资金的?”
“村里自留的50%直接打到村账上,发放给贫困户的都是直接打到他们银行卡上。”
在和调查组工作人员谈话过程中,宋体林对答如流,资金的去向也清晰明确,与书证材料相吻合,没有违规痕迹。是举报人有问题,还是事情另有隐情?调查组工作人员决定对领取分红的27户扶贫户进行走访。
“宋大爷,您看这笔钱您收到过没?”调查组工作人员来到贫困户老宋家里。
“收到过,当时村支书找到我,说上级有项厂房分红资金要发放给低收入户,我符合条件,就把我报上去了,当时钱是直接打到我银行卡上的。”老宋回答道。
“这钱您一般是用在哪方面呢?”
“这钱我没有用,到账以后村干部就来收走了,说是要建大柳巷学校用,建学校是好事,我就又把钱都交了。”
经过走访,其他贫困户和老宋一样在领取到分红资金后,被村干部又一一收回了。原来淮建村要进行村部修整、学校建设等相关工程,可是村集体资金有缺口。于是村党支部书记宋体林就动起了厂房分红资金的主意,经他提议并经村委会研究同意,每个村干部找几个关系不错的低保户,将分红打到他们银行卡上后再收回,收回的扶贫款由村民兵营长宋仁利保管并用于村集体使用。
调查组立即再次与宋体林进行谈话,面对事实,他仍极力辩解,扶贫款没有被贪占,而是用于村里建设。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侵占贫困群众利益的借口!”经过批评教育,宋体林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不但没带好头,还变相侵害群众利益,把村干部的风气带偏了。”最终宋体林和宋仁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的村干部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曾露露 宋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