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货车通行费将改为按车型收费
时间:2019-10-30 21:25:1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信息时报讯(记者 吴瑕 实习生 朱绮琳)10月30日,广东省公布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听证方案要点。方案提出,在客车收费方面,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货车收费方式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
听证方案提出,广东省将对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调整,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前期政策研究、广泛调研和通行费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定价机关拟定了听证方案。听证方案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的,适用于除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以外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
据悉,在客车收费方面,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 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听证方案重点对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定价原则和收费系数确定方法等进行了说明,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每一车型单公里收费标准由收费费率与该车型对应的收费系数相乘计算。
货车执行与客车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单独定价的大型桥隧项目,执行原批复的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货车的收费系数主要根据“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核定。
具体听证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用费率平移的方法,根据2018年全省货车计重收费统计数据,在相同交通流量和行驶里程条件下,每一车型(轴)低于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寻找费率标准变化和通行费收入变化的平衡点,合理设置各车型收费系数,确保各收费车型通行费收入总体相等,确保路网通行费收入总额与计重收费应收总额总体平衡,并略有下降。
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基于我省货运结构的现状和物流业发展需要,从鼓励道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角度考虑,适当下调6类车收费标准。
方案三:在方案一基础上,针对计重收费下27吨-44吨总重的车辆应交通行费额相同的特点,考虑4类车和5类车大部分车辆车货总重主要集中在该区域内,为减轻对这两类车主的影响,降低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下增加的车辆的比例,适当降低4类车和5类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