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制定出台“两规划”持续保障母婴安全

时间:2022-01-21 17:00:2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两规划)新闻发布会。

此次两规划编制实现了“三个转变”,即名称上由“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转变为“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时间上由10年转变为5年,便于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与自治区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编制架构上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均编制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两规划”在与国家新两纲保持总体一致的前提下,既坚持连续性,将长期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关键问题作为“两规划”的重点任务继续推进;又考虑前瞻性,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重点关注妇女儿童思想政治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统筹城乡妇女儿童民生保障等内容,为推动新疆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超前谋划。

发布会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计生协专职副会长胡志春对记者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保障母婴安全方面的举措问题做出回答。

胡志春表示,近年来新疆妇幼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截至2020年,新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1年39.45/10万、24.84‰、30.28‰下降到7.89/10万、6.75‰、10.9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1年98.36%提高到99.80%。妇幼健康领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妇幼健康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进步。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等因素的制约,自治区母婴健康整体水平与全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来之不易的母婴安全成果仍须稳固。因此,自治区“两规划”聚焦母婴安全,结合新疆实际提出具体措施予以推动:一是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二是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推动母婴安全工作;三是强化查漏洞补短板提升救治能力。

随着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及儿童发展规划的正式出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全区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落地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两项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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