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拆迁款,村民4天竟垒了45座“祖坟”
时间:2019-11-07 10:16:1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为了骗拆迁款,前有突击造假山、装路灯,后有一家11口半个月结婚离婚23次,最近,竟然又有村民打起了自家“祖坟”的主意。
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11月6日消息,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垒造假坟骗取国家补偿款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涉案被告人陆某某、石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6万至8万元罚金。
近年来,独山县经济迅速发展,各种大型项目拔地而起。在2017年2月独山县百泉镇在建设东环大道项目中,家住百泉镇三桥村的村民陆某某、石某某见东环大道规划的路线通过该村“四方坡”(小地名),顿时萌生垒造假坟骗取国家补偿款的企图,于是邀约石某甲、蒙某某(二人另案处理)在“四方坡”山上苦干四天,45座“祖坟”就这样横空出世。
2017年3月,独山县百泉镇人民政府对东环大道项目规划用地依法征收时,石某某、陆某某、石某甲、蒙某某以自家祖坟的身份前来认领,共计骗取迁移补偿款16万余元进行私分,案发后四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陆某某、石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某、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垒造假坟45冢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侵害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服从判决。
庭审现场 @贵州高院
随着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工作势在必行,这也为一些自认为很聪明的人钻起国家政策的空子,想法设法骗取国家赔偿款,以身试法,最后得不偿失。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合法合规谋事创业,通过正当途径谋取财富,切莫为了贪不义之财而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