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是剧情需要其实是药品广告
时间:2021-03-12 21:26:5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據新華社上海4月19日電(記者周琳、王琳琳、程思琪)男主角和父親吃飯,父親把餐桌上的藥酒一飲而盡;女主角生病瞭,立刻有人送來胃藥;宮鬥戲裡需要滋補,太後常用阿膠……記者調查發現,本需要審查的藥品廣告,如今卻是熱播影視劇中的“熟臉”。
我國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中明確規定,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藥企卻“另辟蹊徑”,走影視劇植入的道路,繞過這一規定,打“擦邊球”。
2016年起,某品牌藥酒多次出現在熱播影視劇裡。劇中人物吃飯時,餐桌上常常擺著幾瓶,無論男女老少,端著酒杯一飲而盡。但事實上,這一藥酒是國藥準字甲類非處方藥。
電視劇《雲巔之上》中,某品牌胃藥是男女主角感情的催化劑,“你的胃暖暖的,我的心也暖暖的”;《甄嬛傳》《那年花開月正圓》中,某品牌滋補藥品是宮廷禦用。但二者通過的非處方藥廣告審查批文中都明確提示“請按藥品說明書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或“禁忌、不良反應和註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有數十部劇目有藥品廣告植入,涉及多個藥品品牌。在這些影視劇中,投放植入廣告的藥品相關禁忌均未顯著標明,可能對有相應禁忌癥的患者產生誤導。
記者調查還發現,為瞭拿到藥企“金主”更多廣告投放,有的制片機構甚至會為藥企“度身定制”新劇情、新臺詞。一位經驗豐富的制片人透露,市場看好的大劇,600萬元的藥品廣告投放價格,回報一般為3-4個劇情、4-8分鐘總出鏡時長。如果遇到多個藥品競爭一部熱劇,價格會更高。
2015年修訂的廣告法對電視臺直接播放的藥品廣告進行瞭全面限制,卻未對影視劇藥品廣告植入作明確規定,使之成瞭“漏網之魚”。對於管轄范圍,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應鈞認為,影視劇中的品牌(產品)植入,本質上具有商業營銷的目的性,行為主體表現出典型的市場交易特性,屬於商業廣告活動范疇,應當遵守廣告法基本規定。
有專傢撰文指出,就藥品廣告而言,監管主體本身是明確的,機構改革後應當統一由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現在的問題是各大藥企在投放影視劇植入廣告前不會去申請前置審批。
除瞭藥企自身缺乏廣告投放自律外,監管執行也存在“盲點”。一傢省級廣播電視臺研究發展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工商部門監管的是整個廣告行業,植入廣告隱藏在幾十集影視作品中,工商監管的工作量和難度較大。雖然新聞廣電管理部門在影視劇播映之前會做審查工作,但其工作重點是審查作品內容,藥品廣告植入是否合規往往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