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