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的书名叫《嘤嘤怪夫君》,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叫许清卿,出生簪缨世家,作为家中嫡女,我自小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是样样没落下,就是为了长大后的家族联姻。...
我叫许清卿,出生簪缨世家,作为家中嫡女,我自小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是样样没落下,就是为了长大后的家族联姻。
可我这人好像有什么魔力似的,无论和谁谈婚论嫁,对方家都会有长辈去世,从而守孝三年,不得嫁娶。
就这样,我的亲事换了一家又一家,蹉跎到了二十岁。
此时与我新婚之夜就分被而睡,一副无情无欲的宋知闲是朝中新贵,虽无父无母,没有家世背景,却年纪轻轻位居锦衣卫指挥使,是京中权贵们争相巴结的对象。
我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杀出重围,为我争取了这个没爹没娘,有车有房的好婚事。
这回,我终于嫁出去了。
一夜相安无事,本不用早起敬茶的我,被院子里一阵「哼哼哈嘿」的练功声吵醒。
我烦躁地起身穿衣,顶着鸡窝脑袋,暴力推窗看向噪音的始作俑者。
然后……我瞪大了带有眼屎的狗眼,流了一地的口水。
这胸!
这腰!
这腹肌!
真白啊!
宋知闲似乎对我热烈痴迷的注视无所察觉一般,继续赤裸着上身,行云流水地操练着,就连一丝眼风都没有扫过来。
但他内心明明在说:「小姐姐在看我,得好好表现,再耍一套剑如何?」
「再来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吃俺老孙一棒!」
于是,成亲的头一天早晨,我们那让百官闻风丧胆,又让圣上无比信任,传说中杀人不眨眼,手段狠绝的指挥使大人,像只求偶的大孔雀一般,嘚瑟了一个时辰。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凡是他有的,都耍了一遍。
最后他累得跟狗似的,还强撑着在心里想:「怎么样小姐姐,就咱这体格是不是倍儿行!」
噗!这该死的幼稚!
我突然发现,我的读心术是只有宋知闲能够点亮的单一技能。
这个设定非常的狗血。
但只能听到他的也足够有趣,比如早膳过后,我想要在府里逛逛,随口问了一句:「你去吗?」
他斜睨了我一眼,带着三分寒意的眼神,无情地回我两个字:「不去。」
我从善如流,「好吧。」
宋知闲内心委屈巴巴的,「小姐姐怎么不再挽留我一下,太无情了!」
我可怜他,又问了一遍:「要不你陪我去吧。」
宋知闲蹙眉,「没时间。」
我:「哦。」
心里话:「啊,小姐姐再坚持坚持啊!」
我叹了口气,「就陪我逛逛呗!」
宋知闲不耐烦地眯眼,「不去,没时间。」
我:「……」
哎呀我去!在这用心玩我哪是吧?!
我气得脑瓜嗡嗡的,直接拽起他的胳膊就去遛遛。
他不仅没反抗,反倒内心狂叫:「哇,小姐姐好霸道,好粗鲁,爱了爱了。」
就离谱!
其实宋府不算大,真逛起来我就发现,委实没什么好看的。
我们并排而行,花园中的路不算宽,衣袖随着身体的摆动会摩擦,有一瞬他的身体极不易察觉地倾斜了一下。
而我刚好垂眸,看见他本该落下的脚偏了一分。
为了不踩到一只虫子。
我有些讶异地侧头看他,淡漠的眼神,紧抿的唇角,完美弧度的下颚线,哪一点都看不出他刚刚的善良。
以及他的内心独白:「我可真是有爱心啊,这要是让小姐姐知道,不得爱死我啊!」
我:「……」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