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张浩宇秋婷的书名叫《最佳翻盘》,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手又拂过他的茶杯,我给自己泡了杯茶,学着张浩宇的样子,坐在书桌后面。张浩宇很大方,他给我的分手费,足够我去投资了。他带我参加过的应酬不少,留给我不少人脉。我在书房喝完茶,然后起身洗漱,换上裙子和高跟鞋,打了几个电话,出门见人。...
他冷哼一声:「不了,恶心。」
他搂着秋婷,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出了会儿神,默默转身回家。
当夜,我把我妈从老破旧小区接到了别墅里居住。
安顿好我妈,夙愿达成一半,我安心回房睡觉。
床很大,身边很空,没有怀抱可以取暖。
我自幼怕寒,很多个夜晚,都是缩在张浩宇怀中才能入睡的。
此刻我觉得冷。
我没有我以为那么善忘。
我很晚才睡着。
第二天一醒来,我来到书房,指尖拂过书桌,静静发呆。
曾经很多个夜里,张浩宇在这里处理公务,而我为他泡杯茶,坐在一边陪他。
我是个合格的情人,秋婷会做的事我做,她不会做的事我也做。
比如,在张浩宇做各种决定的时候,好奇地问问题。
比如,把他所有的投资决策记得死死的。
比如,他最近比较看好的创业公司的名字,我在梦里都能倒背如流。
这几年,我把他的投资思维、商业经验,完完全全拷贝了下来。
我是他最好的徒弟。
手又拂过他的茶杯,我给自己泡了杯茶,学着张浩宇的样子,坐在书桌后面。
张浩宇很大方,他给我的分手费,足够我去投资了。
他带我参加过的应酬不少,留给我不少人脉。
我在书房喝完茶,然后起身洗漱,换上裙子和高跟鞋,打了几个电话,出门见人。
我在他跟前装了一年秋婷的平替版,等的就是这一天。
我开始往上爬的这一天。
其实从我妈和我离开秋家那天起,我就知道,做老婆不如做老板。
起码老板不会被裁员,老婆却随时有可能下岗。
一开始接近张浩宇时,我就不只想做情人。
我想做张浩宇。
接下来的几天,我日夜忙得不着家,有时也会被迫应酬。
我在张浩宇面前从不喝酒,可现在却穿着最性感的衣裙,喝着最烈的酒,与各色老板周旋。
他们知道我被张浩宇抛弃后,都愣了愣,随后看看我白皙的皮肤,同情地拍我的胳膊手背大腿。
我无所谓,只要先打进这个圈子,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
所谓的自尊,都要在强大后才有资格谈论。
只是大家好歹都是体面人,除了各种暗示和留电话,也没什么过激举动。
除了这一次,我遇上个老不修,一个劲灌我酒,将我拉去其他包厢动手动脚。
我浑身无力,极度怀疑酒里被下了药,咬破下唇让自己意识清醒,胡乱拨出号码找人求救。
几分钟后,夜店老板带着保安赶来,拉开那老不修,将我扶出包厢。
半小时后,张浩宇出现在我面前,带着一身寒气,瞪着我露在外面的一身雪白。
最危险的时候,我唯一能记得的,是他的号码。
看到他站在我面前,我松了口气,朝他勉强一笑,便任由自己睡去。
等我再醒来,人已躺在酒店。
我听到张浩宇的声音从浴室传来:「婷婷先睡,我处理完事情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