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简笙沈暮尧的书名叫《简笙沈暮尧》,它是一本言情类小说,凭借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半夜没地方去,便躲在一个小巷子里,我记得那天好像还下了雪,我冻得实在受不了,正打算跑回去之后,却看见你和另一个小女孩在被一群男孩围攻,我当时还想着要过去帮忙,没想到,你将那个小女孩护在身后,只是三两下,就将那群男孩撂倒在地,看到我在偷看,以为我是一伙的,还威胁性的冲我扬了扬拳头。”...
“十二年前的那个晚上,当时我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半夜没地方去,便躲在一个小巷子里,我记得那天好像还下了雪,我冻得实在受不了,正打算跑回去之后,却看见你和另一个小女孩在被一群男孩围攻,我当时还想着要过去帮忙,没想到,你将那个小女孩护在身后,只是三两下,就将那群男孩撂倒在地,看到我在偷看,以为我是一伙的,还威胁性的冲我扬了扬拳头。”
“整整十二年,我至今记得你当时冲我扬起拳头的那个明媚而又张扬的笑容,你不知道,那天,我像是着了魔一样,跟着你足足走了一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出现那么明媚耀眼的光彩,足够一生都难以让我忘怀。”
“简笙,我知道你喜欢了一个人十年,但我比他更早遇见你,更,偷偷喜欢了你,整整十二年。”傅之珩一字一句都透着虔诚,“简笙,不要再孤零零的漂泊了,让我来照顾你,给你一个家。”
简笙万万没想到,傅之珩和她之间竟然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该有多念念不忘,才会等一个人,足足十二年。
她难以自控的掉下泪来,颤抖着抬眸,却恰恰和沈暮尧的深眸对上,他的眼神很危险,甚至充斥着一种她完全看不懂的情绪。
但很快,她就错开。
她整个人都在发抖,“我已经不是以前的简笙了,我坐过……”
“我不在乎。”傅之珩眸中闪过一丝心疼,而后温柔握住沈简笙的手,将手上那枚戒指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简笙,我们来日方长。”
傅之珩以另行再帮秦月寻找眼角膜为由,最终还是将简笙带了回去。
简笙不想瞒他,一回去就跟他说了自己喉癌,以及有杀人犯案底的事情。
她只想让傅之珩考虑清楚。
可她说出口后,傅之珩的眼里没有嫌弃与异样,只有心疼。
他抱着她,像是抱住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
他说:“简笙,我回来晚了,五年前的事情,无论如何,我都相信不是你造成的。”
他说:“癌症的事情,我们一起治,我会去安排医生,不用害怕,我永远都会陪着你。”
他还说:“等手术完了,我带你走,我们去一个温暖的地方,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好不好?”
说不感动是假的,她受折磨了五年,悲惨了五年,这是第一个,对她宠爱,说要给她一个家的男人。
自从傅之珩给她求婚以来,她几乎每晚每晚的睡不着,好多次甚至都不敢睡,很怕醒来就发现这不过只是一场梦。
她实在太想要个家了。
而在傅之珩身边,靠在他怀里的时候,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
准备去领证的前一晚,简笙做了个梦,梦见傅之珩微笑着朝她走来,她同样笑着准备去抱住他,可转眼间,两人中间不知道什么时候隔了一个万丈悬崖,她拼了命的叫喊,可傅之珩犹不自觉,就像没看见一样,一脚踩空,坠入了万丈悬崖。
简笙惊叫着从梦中醒来,惊出一声冷汗。
而像是预言一样,就在第二天,傅氏出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