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整整十年,沈观南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像藤蔓一样缠绕在我最重要的记忆中,如今剥离出来,血肉模糊,痛不欲生。
来这里的第三天,失眠重新找上了我,我睁着眼睛到天亮,离他们的婚礼还有两天,院子里一早就响起了叶柠的声音,她在张罗婚礼。
「这里,我要一个鲜花拱门,要红玫瑰,红毯需要多长呢?背景板需要多大的呢?阿南,要是没有照片墙,你就死定了!」
院子里的声音不断,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可叶柠的声音直直钻进我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也有一场婚礼,花路是他求婚时的白茉莉,手捧花是沈观南亲手做的,橙色的小苍兰,幽香中带着一丝甜蜜的味道,宾客的座位用的是橙色丝带,菜品是我们改了四次菜单才定下来的,就连喜糖也是我们两个一起挑的,喜糖盒子上还印着我们两个的漫画版。
他拉着我的手走过那条长长的花路,温热的手竟然忍不住地颤动,不过是彩排,他却紧张得不行。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可任务偏偏是那天晚上,他还没来得及给我戴上婚戒,也没来得及看我穿上绣了他名字的婚纱。
他不停地给我道歉,说一周就回来,就一周,他就马上回来娶我,我就那样等啊等,等了五年,等到了他娶别人的消息。
等我化好妆出去的时候,院子里好多人正在搭建场地,叶柠看到我立马跑过来,「念一姐,有个小忙需要你帮一下。」
我怎么也想不到,叶柠找我帮的忙居然是她的婚礼。
白色的背景板上,我熟练地拿出我的调色板,找出要用的颜料,寥寥几笔,勾出了一个夕阳的轮廓。
「好了好了念一姐,你画的真好,要不是得贴照片,我真想让你画满。」
我收起画笔,「照片?」
叶柠掉头,「是我和阿南这五年的照片。」
叶柠把一张张照片贴到上面,她是一个自来熟的女生,又或者她想把自己的幸福分享给所有人,所以她不停地说着他们这五年。
「这一张是阿南刚刚出院,整个人瘦得不行,但是又特别凶,我救了他,他给我打工还债,其实最先心动的是我,我追了他两年,他每次拒绝我的理由都一样。」
叶柠挠头,「他说他忘记了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没找到之前不想其他的。」
我忽然想起了他求婚时说的,「念念,有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我做,也只有你能做。」
「什么?」
「做我老婆。」
我看着照片里的人,嗓子发哑,「那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找到了吗?」
叶柠摇头,「没有,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陪着他漫无目的地找了三年,后来我们一起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可怜我是个老姑娘,就委身于我了。」
良久,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看来还是不重要。」
叶柠立马出声反驳我,「不是的,对阿南来说很重要的,他特别讨厌医院,可为了那件事,他去医院进行了长达三年的治疗,风雨无阻。」
眼前的照片里沈观南站在海边,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他笑得张狂而又肆意,我仿佛看到了十八岁的沈观南,轻狂又目空一切的少年,唯独向姑娘低头。
我抬手,摸了下照片,「何必呢!忘记了就代表不重要。」
「念一姐,你来签第一个名字吧!」
橙色的签字笔此刻万金重,我拿着笔久久不动,「算了,我的字不太好看。」
婚礼上的鲜花需要提前预订,沈观南很忙,忙着布置和叶柠的婚礼,叶柠就拉我一起出门,其实我很想拒绝,可又想听她说他这五年。
花店在镇上,店铺不大,花却很多,「王老板,一千支红玫瑰,后天用。」
看样子是熟人,老板比了个 OK 的手势,「刚来的小苍兰,新鲜得很,要不要拿几支?」叶柠摇头,「我喜欢香味浓烈,颜色热烈的花,那个不是我的花。」
眼前的姑娘就如红玫瑰一样,热情而有活力,可以治愈一切,包括受伤的人。
出花店的时候我还是买了两支小苍兰,橙色的花瓣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路边有卖水果的摊子,叶柠蹲下捡山竹,「阿南最喜欢吃山竹了,给他多买点。」
我们生活在北方城市,常见的水果是苹果、梨,我也不知道他最爱吃的居然是南方的山竹。
除了他那张脸,好像其他的一切都不是我的沈观南了。
远处摩托车的轰鸣声传来,摇摆的摩托车在狭小的巷子里迅速逃窜,身后是两个警察,摩托车很快逼近,可车主没有一点儿刹车的意思,叶柠就要起身的瞬间,摩托车已经擦到了她的衣服。
我用尽全身力气去推她,撞击的疼痛感瞬间出现在我的身上,我被撞到水果摊上,随着滑落的水果又摔到地上,那一刻,我只看到我的花被人踩在脚底。
「念一姐!」
来到这儿的第三天,我进了医院,醒来的时候是傍晚,床边围了一圈人,包括王队和沈观南。
我实在没力气开口,叶柠说了好多话,眼里还泪汪汪的,我看到有人在安慰地拍她后背后又闭上了眼睛。
等我一觉醒来的时候是凌晨,屋子里黑乎乎的,我第一件事就是去摸我的头发,黑暗中有人拉下了我的手,替我整理了一下头发,手背忽然一热,床上的人抽泣了一下。
「什么时候的事?」
我看着眼前的黑影,叹了口气,「半年前吧!」
「为什么不说啊?」
我拍了拍她的手臂,「不是坏事,这个病对我来说是解脱。」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生病了,我还防备你接近观南。」
我拍了拍李姐的手,「你没错,我的确目的不纯,那可是沈观南啊!我爱了十年差一点就结婚的人,怎么样说我都得为自己争一争的。」
胃部的抽痛又传来,我憋了会儿气,等疼痛散了一些才开口,「要不是这个病,我真的会大闹一场,要不然我不甘心啊!」
李姐细细碎碎的哭声哭得我难受,「真的不要告诉他吗?还有机会的念一。」
此刻的李姐忽然倒戈让我有点措手不及,我努力睁大眼睛,不让眼泪落下,即使我再不甘心,也只能认命,「不了。」
「我们都知道,沈观南父母的死不是意外,是报复,如果他知道真相以后,那他该多痛苦啊!而且按他的性子,不会就此罢手的,可能他拼上自己的命也要……我不想他再受伤害。」
我吸了吸鼻子,「我总不能刚告诉他,我是他的未婚妻,立马就让他替我处理后事吧!一下失去三个亲人,他该怎么办呢?他马上就要……结婚了啊!」
旁边的李姐哭得越来越厉害,我拉着她的手,反倒安慰起她来,「不用为我哭的,知道自己得这个病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解脱了,那折磨我的一切终于要结束了,直到听到沈观南的消息,我才感觉到崩溃,可看到他跟叶柠在一起的时候,我忽然又庆幸自己得了这个病。」
「念一……」
我别过头,眼泪滑进枕头里,「而且,你也看到了,他是阿南,不是我的沈观南,沈观南一定还在等我去找他,李姐,我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
李姐轻轻地抱住了我,我回抱住了她,「李姐,帮我个忙好吗?」
那个夜晚,李姐哭得睡不着觉,而我因为吐露了自己的秘密,毫无负担地睡着了。
第四天早上,我醒得很早,李姐为我梳理假发,我往脸上涂涂抹抹,她说我,「还化妆吗?」
来这里以后,我每天都化妆,因为我的气色太差了,也因为我想体面一点。
「简单涂一下,显得精神一点。」
李姐不说话,但手上的力道更轻了。
叶柠来送早饭的时候,我发现她神色不对,整个人没有精神,恍恍惚惚的,终于等李姐出去的时候,她走近我。
「念一姐,阿南就是你的丈夫吧!」
我端着粥的手一抖,刚要开口就听她说,「我不是故意翻你箱子的,我是去给你拿换洗的衣服。」
我放下粥,看着眼前忽然开始落泪的女孩,「是我抢了你的,他本该是你的,是我霸占了他五年,真的抱歉念一姐……真的抱歉……」
眼前善良的女孩哭得不成样子,「叶柠,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的爱人是阿南,我的爱人是沈观南,你哪里抢了我的。」
「可阿南就是沈观南啊!」
我摇头,替她擦去眼泪,「不,爱你的是阿南,爱我的才是沈观南,我说他不是他就不是,我豁出命救你,可不是为了看你退婚的。」
叶柠一直待李姐回来她才离开,离开时眼睛还红红的,李姐下午回去补眠,顺带晚上带饭,我怎么也没想到晚上是沈观南送饭过来。
看到他进来的那一刻,我庆幸自己化了妆,可又担心自己的头套歪掉,趁着他转身的瞬间整理了好多遍。
保温桶里是易消化的鸡蛋羹,还有奶香小馒头和红烧小排,估计不知道我能吃什么,就做了两份,最让我惊喜的是还有甜品,红薯芝士。
我实在很想尝尝他做的红烧小排,不知道他这次的酱油有没有放多,可我的胃只容纳得下一点点的鸡蛋羹。
我坐在床上,沈观南站在窗前,我们一言不发,可一点儿都不觉得尴尬。
曾几何时,我们午睡到傍晚醒来,我坐在飘窗上弹吉他,他躺在床上看着我,没有一丝言语,只因我们懂彼此。
难得今天的胃比较争气,吃光了碗里的鸡蛋羹,我刚要拿红薯芝士,他走过来递给我。
「谢谢。」我说。
「不用谢,你救了叶柠,我应该谢你。」
原本甜丝丝的红薯芝士,此刻尽是苦涩。
草草吃了两口,结束了晚餐,我知道他有话要说,可最后他只说了四个字,「早日康复。」我知道我现在应该说些吉祥话的,新婚快乐,白头到老……之类的,可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谢谢,希望你们……」我用了点儿力气才继续开口,「好好生活。」
原谅我,这是我能说出的最大祝福了。
沈观南点了下头,拎着保温桶离开,我的视线紧跟着他的背影,关上门的那一刻,我拔了点滴,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地趴到窗户上,他的背影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贪婪地看着他的背影,想要刻在脑子里,毕竟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了。
来到这里的第五天,是沈观南和叶柠的婚礼,听说我的位子在第一排,可很抱歉,我已经上了火车,火车票是早就买好的,回林城,刚坐下没多久,就开始胃痛。
这几天,胃痛的频率越来越高,我知道,拜托李姐的那件事快要到了。
跟沈观南一起以后,我变得很娇气,一点小疼小痛就要发脾气。
沈观南的朋友们都说他脾气很臭,可自从跟我谈恋爱以后,他脾气好到没脾气,就算是我无理取闹,他也照哄不误,我很吃他那一套,他每次都把我抱得紧紧的,低低沉沉的声音贴着我的耳朵,我听到他喊我宝贝,那瞬间疼痛都消失了。
可现在,我疼得头冒冷汗,捂着胃的手指用力到骨节泛白。
换作以前,他肯定心疼得不得了,肯定会像上大学时,我被玻璃扎到手一样,紧紧把我的脑袋扣在怀里,不厌其烦地哄我。
但现在,身上的痛比当初玻璃扎进皮肉的时候还要痛苦百倍。
我趴在桌子上喊他的名字,「沈观南,你怎么还不来哄我啊?」
火车一路北上,在止痛药的作用下我睡着了,我梦到我回到了高中,见到了十八岁的沈观南,眼睛里只有我的沈观南,那个只爱我的沈观南。
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在我的青春里,遇见的第一个人还是沈观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