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1990年的新州镇,红砖房》小说,是由作者佚名写的,主人公的故事十分的精彩,快来阅读吧...
1990年的新州镇,红砖房已经渐渐替代了泥坯屋。
七月的天,屋外电闪雷鸣。
新建不久的卫生院内。
苏锦绣望着病床上退烧了的儿子,想到刚才医生说的话——
“这孩子在晚一点送过来,他就高烧成傻子了!”
她后怕握着孩子打点滴的小手:“昭阳,这一次,妈妈不会像上辈子那么无能,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
苏锦绣也没想到自己死后,竟然重生到了三十年前,还正好回到了儿子发烧出事的这一天。
正想着,病房门被打开,宋清华走了进来。
男人皮肤白皙,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之上有一点美人痣,哪怕穿着单调的研究所白衬衫,却像是水华画走出来的清冷仙君。
苏锦绣有些晃神,眼中闪过隔了一辈子的爱憎和悔恨。
上辈子嫁给宋清华,她以为自己嫁给了幸福。
可这个男人就是一块捂不热的冰,她失去了儿子,毁了自己的人生,却至死都没得到他的爱。
这辈子,她再也不要重蹈覆辙。
宋清华却完全没有察觉苏锦绣的异样,进门走过来:“临时开会来晚了,孩子怎么样了?”
随着他的靠近,一股甜腻的香味窜进鼻翼,苏锦绣不由握紧手。
上一世他也是这么说的,她信了。
可是他在一群都是男人的农业研究所内,谁会喷这种女士香水?
苏锦绣深吸了口气,才回答宋清华:“医生说——”
话刚起头,宋母骂骂咧咧推门进来:“小病小灾的又不会死人,非得来卫生院浪费钱。”
“来了还要被医生给说一顿,滚鸡蛋的方法用了几十年了,老祖宗传下来的,到医生嘴里就是旁门左道了。”
宋母越想越气,一屁股往孙子躺着的床上坐,动静不小。
苏锦绣冷着脸没再开口。
小病?
若不是自己执意带昭阳来卫生所,孩子早就烧成傻子了!
一旁的宋清华捏着眉心,也没搭话。
而宋母又看了眼孙子:“我看孩子也没啥事了,我先回去吧,我这老骨头可禁不起折腾。”
说着,她跳下床,把裤脚挽起,临走还不忘嘱咐儿子,“等雨小点再回来,天黑路滑,可不好走。”
宋母走后,病房里有些过于安静。
宋清华终于察觉到苏锦绣平静的反常,不哭不闹的和往常完全不同。
点滴打完,雨渐渐小了下来。
他准备去抱着儿子离开,却被苏锦绣伸手拦住:“宋清华,我们离婚吧。”
宋清华顿住,而后眼底闪过不耐:“不会照顾孩子就算了,你还不会懂事一点?离婚能随便说?”
苏锦绣被这话刺得心口一疼。
又是这样,无论她做什么,他都觉得自己是在无理取闹。
上前推开宋清华,她将桌上的病历单甩到他的怀里:“我不懂事?你妈看不懂病历单,你也看不懂吗?孩子病的很重!需要住院!”
宋清华拿着病历一看,上面赫然写明急性脑炎,缺氧严重,需住院治疗。
他拧眉沉默了会,只说:“我去缴费。”
说完,他便匆匆离开。
苏锦绣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就是宋清华,哪怕知道误会了她,他也不会道歉,就好像她是笑是哭,他都无所谓。
独自坐了一会儿,门口来了个护士:“麻烦511病房患者宋昭阳家属先去大厅缴费一下。”
“我老公刚不是去了吗?穿白衬衫那个。”
苏锦绣疑惑,这才过了多久?
护士立马回答:“白衬衫?就是那个鼻梁之上有美人痣的好看男人吧?可他一出病房就走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