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情人节。
沈知秋,31岁,死于癌症。
帝都静安医院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
“秦霄,今天医生给我做透析扎针,好痛啊。”
“我快死了,你能来看我一眼吗?”
“求求你了,秦霄…”
沈知秋虚弱的侧头,看着手机上短信页面,她发了好几条信息,如石沉大海,秦霄没有回…
她手背上挂着点滴,面色苍白,瘦骨嶙峋,两眼深深地凹陷了进去。
手脚四肢全都已经癌变,腐烂。
浑身动弹不得,什么也不能做,就连看护她的护士也大半个月没来过。
原因:没有在治疗的必要。
她其实很娇气,很怕疼,可癌症晚期,她每天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理由就是对秦霄的爱。
可当这满腔爱意消失殆尽之后,她只剩下一副枯骨的残躯。
沈知秋关掉了手机,静静等着死亡的来临。
疼痛让她意识恍惚,她苦涩的想,在她费尽心思嫁给秦霄的这八年里,她尽力扮演着贤妻的角色,掏心掏肺的守在他身边,她都得到了什么?
她身边的人一个个的全都离她而去,她只得到众叛亲离,穷困潦倒。
也许她死了,最高兴的是秦霄,他从此就自由了,以后再不用看她这张讨厌的脸。
他终于能够如愿以偿的将宋萋萋娶回家了。
八个月前。
秦霄生日,沈知秋坐在沙发上,等着他回来,时间过了凌晨两点。
桌上,她精心准备的菜也凉了。
她没有等到秦霄,而是等到他助理拿来的一封离婚协议书,助理悻悻的说,“太太,先生也是没办法,展氏这么庞大的产业,需要有人继承。”
沈知秋面色苍白的笑了一下,她几年前怀过的,可出了意外,生下来是个死胎,从此子宫受损,再不能怀孕。
秦霄如今三十好几,他确实是需要个继承人。
所以秦霄要跟她离婚,找个能生育的女人。
沈知秋赶走了助理,颤抖着手给秦霄打了电话,她要秦霄亲自告诉她。
电话接通,却听到了宋萋萋的喘息
听到她的声音,那一瞬间,沈知秋的心脏钝钝的泛着疼。
电话挂断,沈知秋自嘲的笑了,笑着笑着,红了眼。
爸爸死前将公司交给他之后,不到五年,他便成了帝都财阀集团的执行总裁。
在商业场上纵横,呼风唤雨,黑白两道通吃。
这么优秀的男人,身边总是会围绕形形色色的女人,更是不缺美艳,身材姣好的美女。
这么多女人中,只有宋萋萋是待在秦霄身边最久。
宋萋萋普通家庭出生,大学毕业,就做了秦霄的助理。
她的实力,手段,有目共睹。
两个人是最契合的灵魂伴侣,天生登对。
如果一开始没有沈知秋,或许秦霄跟宋萋萋很早就在一起了,而不是偷偷摸摸做了这么多年的情人。
没有爱情的婚姻,真是可悲至极。
沈知秋签下了离婚协议,分了一笔钱,永远的被驱逐出了帝都市。
没有他的允许,永远不能回来。
而一周后,她就确诊了癌症,晚期。
“砰!”
今天是情人节,外面放着绚烂的烟花。
沈知秋从回忆中醒来,疲惫的睁开眼,看向窗外,苍白如纸的脸瞬间僵住。
巨大的LED屏幕上,秦霄穿着黑色挺括的西装,身型颀长挺拔,只是站在那儿就有着强烈的冲击感,周身萦绕着冷漠尊贵的气势,那张脸近看之下,除了惊艳还是惊艳,冷冽中透着上位人的沉稳威慑。
他一手抱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一手护着怀里的宋萋萋。
孩子的眉眼,很像秦霄。
“展总,这是您和宋小姐的孩子吗?”
“宋小姐这么漂亮,等您这么多年,请问你们婚期定在什么时候呢?”
宋萋萋从男人怀里抬起头,甜美一笑,露出纤手上的鸽子蛋戒指,“以后请叫我展太太哦,今天,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
沈知秋合上眼,眼泪终于从她眼里掉落。
秦霄,我后悔了!
要是我不爱你就好了!
要是一切都能够重来的话…我…再也不要爱上你…
外面下起了鹅毛大雪,伴随着烟花声响,透过窗户照射在那张容颜上,眼中倒映着绚烂的烟花。
沈知秋还是死了,死在秦霄和宋萋萋结婚的那一天。
凌晨十二点。
沈知秋被噩梦惊醒,她一下子坐起来,额头大汗淋漓。
下一秒,鼻间闻到了熟悉的消毒水味道,这味道是她最讨厌的。
沈知秋愣了半秒,她不是死了吗?
为什么还活着?
随后‘啪嗒’一声,原本黑暗的病房,突然亮起,刺眼的灯光,让她睁不开眼睛。
男人冰冷的声音响起,“做噩梦了?”
随后长腿一迈,走近病床,颀长的身躯挡着光,将她娇小的身子完全笼罩着。
“展…秦霄?”沈知秋抬头,看清身侧男人那张厌恶到深入骨髓的脸时,瞪大双眼,满脸惊骇,“别过来!”
为什么,回到了这个魔鬼的身边?
她出于本能抗拒的往后退。
沈知秋脑子很乱,看到秦霄,巨大的恐惧和绝望令她窒息。
秦霄的动作一顿,那双狭长的眼眸瞬间覆上一层冷冽的寒霜,不愉的盯着她,俊美的面容阴云密布。
“我帮你去叫医生。”
男人冷漠低哑的声音,犹如一道闸刀,散发着危险的信号。
关门上砰的一声响起,沈知秋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男人离开后,房间里没了他强大的压迫感后,沈知秋慌张的掀开被子,突然,一股钻心的疼痛,从手腕上传来。
她低头一看,手腕被纱布包裹着,她割腕了?
沈知秋忍着疼,换了另外一只手,拿起床头桌边的…小灵通,摁下按键,看了一眼日历。
看到时间的那刻,沈知秋呆滞得无法思考任何事情。
现在竟然是2000年,她十八岁那年。
沈知秋努力的回忆了一下,她现在住院,好像是割腕逼秦霄答应她告白的时候。
秦霄是在沈知秋十岁时,庄海生从外面认的义子。
沈知秋真正确定爱上他,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家里养的藏獒突然发疯,冲过来咬她。
是秦霄救了她,将他护在身下,他的手臂被藏獒死死咬住,血流不止。
他的声音在耳边,“别怕!把眼睛闭上。”
沈知秋颤抖着感受到眼睛上的的温度,很温暖…
现在她都忘不了,秦霄所带给她的安全感,让她无比的眷恋。
二十多岁的秦霄,已经有了成熟男人的稳重,面容生的极好,剑眉星目,宽肩细腰窄臀,只是他总是冷冰冰的,对谁都保持着三分距离,不苟言笑。
秦霄几天前生日,她想在这天把自己当做惊喜礼物送给他,就把自己脱光,躺在了他的床上。
她已经成年了,什么都能做。
凌晨回来的秦霄,发现床上的她,直接厌恶的将她甩下床。
骂她不知羞耻。
那是秦霄第一次,对她发这么大的火。
当晚秦霄直接甩门而出,为了躲避她,还消失了好几天。
沈知秋怎么也打探不到他的消息,于是她就用了这个笨办法,割腕,逼迫他出现。
想到跟他在一起后的种种下场。
沈知秋怕了…
几分钟过后,好几个医生涌入。
秦霄满面阴沉的站在门口,墨眸冷冷的扫过沈知秋苍白的小脸。
沈知秋刚醒时,看他的眼神,充斥着害怕和绝望的悲伤。
她为什么害怕自己?
医生检查了沈知秋的身体情况,和身边的同事交流了一下后才说:“病人的烧已经退了,明天就可以办出院手续,手腕上的伤口,回去之后记得不要碰水,一周后过来拆线。”
男人原本冷峻的面容上,眉头舒展了几分,“多谢。”
医生没多做停留,嘱咐了几句后就离开了病房。
离开后,不大的病房,只剩下沈知秋和秦霄两个人。
沈知秋局促的躺在床上,闭着眼不想去看他。
秦霄抬腕看了眼时间,温声道,“半个小时后,我还有场会议,需要回趟公司,明天八点我来接你,办出院手续。”
沈知秋扯了扯唇,秦霄总是这样,一面拒绝她,一面又对她很好,好到给她一种他很爱自己的错觉。
她不想说话,准确的说,是不想和秦霄说任何话。
也不想看他一眼。
死前的痛苦,还没有消散,她做不到那么从容的去面对秦霄。
见她不说话,秦霄阴鸷的眸,眯了眯眼看了眼沈知秋,眼里是有些不悦的。
“以后别再做伤害自己的傻事,你要是想谈恋爱,可以去找其他人,我对你来说并不合适。”
沈知秋心狠狠紧了起来,这句话跟上辈子秦霄说的一模一样。
她还记得,上一辈子,在秦霄说这话后,她哭得要死要活,甚至还极端的想跳楼,可秦霄直接冷漠的说,要死就随便你。
她已经是死过一次的沈知秋了,对秦霄的爱,也在无数个绝望的日子里,被消磨殆尽。
沈知秋睁开眼睛,脸色苍白未减,平静的看向秦霄。
秦霄,从现在开始,我不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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