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沈靳珩)林知沈靳珩小说(完结)-林知沈靳珩无删减阅读
时间:2023-06-02 17:08:1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程橙蹙着眉:“别想着用这种低贱的方式上位,阿风是我的。”
这一次她没有反驳,只是语气很轻的回应:“你放心,从今往后我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末了,她又补上一句:“是我太执着了,我以为他会需要我,所以才会回来……总之,抱歉,以后我衷心的祝你们幸福。”
话音落下,海面忽然掀起一阵狂风,将整搜船都吹得晃动起来。
两人所在的甲板风尤其猛烈,程橙穿着高跟鞋,一个巨浪拍过来,她整个人失去重心,越过栏杆直接摔进了海里,在掉下去之前,为了活命抓住些什么,她惊慌的扯住了秦染。
噗通一声,两个人同时落入了水中。
游轮上的人失声大叫,瞬间乱成一团。
“来人啊!有人落水了!”
沈靳珩得知消息时,立马冲到甲板处,看到不远处不住往下沉的两个身影,只觉得心慌得厉害!
海浪翻涌,派下去救援的人已经游到了两人落水附近。
但由于程橙和秦染落水太久,两人分别被冲到了离游轮较远的不同方向,两个人挣扎太久,都处于缺氧状态,现如今生死关头,时间就是生命,他们只能保证救一个!
“沈总,程小姐和秦小姐,我们只能救一个!”
二选一,彻底落到了沈靳珩的头上。
他红了眼,“两个都要救!”
眼看着两个人都止不住的往下沉,救援的人止不住的大喊。
“不行,沈总!只能救一个,再犹豫两个都救不了了。”
沈靳珩手掌止不住的收紧,掌心冒出密密麻麻的冷汗,他咬紧牙关,一字一句道:
“救……程澄!”
一瞬间,所有救援的人都朝着程澄的方向游去。
海水冰冷刺骨,秦染原本还在垂死挣扎着,听到他的答案,彻底止住了挣扎。
十六岁时,她和沈靳珩一起去学游泳,她怎么也学不会,呛了好几口水。
沈靳珩心疼得不ᵚᵚʸ行,将她抱在怀里哄,“乖,我们不学了,有我一辈子保护你,你一辈子都不会有事。”
那是十六岁的沈靳珩。
但他和死去的自己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
闭上眼,眼泪肆了满脸,这一刻,她放弃挣扎,任由自己沉入海底,再无声息。
二十分钟后。
沈靳珩看着被救出水面的程橙,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失而复得的将她抱在了怀里,而后才将她交给医生。
看着一众人离去的背影,分明程橙已经平安获救,可不知为何,他的心还是像拧紧的发条,有些难受得发慌,
救援人员汇报,秦染错过最佳营救时机,凶多吉少了,他们只能尽量派人连夜捞到她的尸体。
尸体……
听到这两个字,他心疼得厉害。
是啊,他分明是眼睁睁看着她下沉的,谁都知道,她活不了了。
分明只是个无关轻重的秘书,可在她放弃一切下沉的那瞬间,他却浑身发紧,好像整颗心脏都被瞬间捏爆。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燥异感,忍不住走到岸边那些秦染带来的向日葵面前。
他鬼使神差的弯腰捡起其中一朵,放在手中细细摩梭。
突然,他摸到一处异样,翻转过来,这才发现每朵向日葵后都有一张小小的卡片,打开来看,是一行小小的字。
沈靳珩,大笨蛋!
那熟悉娟秀的字体如潮水般猛烈的冲击着他的眼眸,让他浑身一震,耳边嗡鸣,似有天崩地裂的声音传来!
什么都能模仿,可唯独字迹是模仿不了的。
这是……
林知的字迹!
第10章
沈靳珩如临大敌,他弯腰将那些向日葵一朵一朵的捡起来,每一朵后面都是一样的字。
“沈靳珩,大笨蛋!”
回忆像是潮水,疯狂涌了上来。
小时候,林知哭着跟在沈靳珩身后,一边走一边将手里的石头,用力扔到他的背上。
“沈靳珩,大笨蛋,我以后再也不要理你了!”
后来,他转过身走到她身边,弯腰蹲在她跟前,她又喜笑颜开的立刻趴到了他的背上。
高考的时候,两个人填志愿了不同城市的大学,可后来,沈靳珩忽然便出现在林知的学校。
她喜极而泣,冲过去扑进他的怀里。
“沈靳珩,大笨蛋,你不是要去京大吗?”
他宠溺至极的揉着她的后脑勺。
“京大和海大这么远,我不在谁来保护你?”
再后来,沈靳珩创业开了公司,陪她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她便在家里不停的画画,一副画的后面,都会写上沈靳珩大笨蛋六个字。
大笨蛋是她的专属,除了她,再没有人敢这么称呼他。
沈靳珩痴痴的看着那些向日葵,在看到向日葵的时候,他便该有所察觉的。
怎么会有人,和她有着完全一样的习惯和爱好,怎么会有人,连他们那么隐秘的故事都知道。
是他太执着于找林知的替代品,才会忽视,真正的林知其实就在身边。
这段日子,她该多难过啊。
沈靳珩跪倒在地上,看着眼前汪洋的海面,只觉得心跟着一起沉进了万丈深渊。
他居然当着她的面,那么温柔的对待程橙。
甚至,让她亲手扔掉自己最喜欢的画作!
沈靳珩,你到底对她干了些什么!
懊悔,痛苦的情绪,蜂拥而至。几乎将他吞没。
是他错了,他以为扔掉林知的画,自己便不会那么痛苦。
他可以把程橙完全的当成林知来爱,所以他便要清楚自己生命里所有关于林知的存在。
只有这样,他潜意识在会觉得,林知根本就没死,林知就是程橙,她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可直到那天,他独自一人在办公室时,他才知道这是多么可笑。
他已经习惯性的抬头,去看那副画,当画消失了以后,他觉得心也跟着一起死了。
出门时,他看到秦染的抽屉里保存着那幅画,天知道他有多庆幸。
也就是那天,他才开始注意起秦染。
早在她进公司前,他就见过她。
那次追尾,她表现得太过刻意,又险些伤了程橙的脸,他自然对她没有好印象。
其他的他都可以忍,唯独不能让程橙的脸受伤。
她最像林知的,便是脸。
第一次见到程橙,他差点以为是林知活过来了。
可后来相处不过两天,他便发现林知和程橙截然不同。
林知爱动,性格活泼,好像全世界都没有什么难事,只要在她身边,他就会轻松。
当刚失去林知的时候,沈靳珩好似跟着去了半条命。
有时候他甚至想,丢下所有一切,去追随林知。
可他知道,林知一定不会希望他这么做。
林知那么爱笑的人,一定希望他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
所以,他拼命的工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工作上来,许是上天垂帘,让他遇到了和林知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人。
既然她性格傲慢了些,可就凭她的脸,沈靳珩便都不在意了。
第11章
他把所有的愧疚都回馈在了程橙的身上。
曾经,林知说想去洱海,可是因为该死的工作,他一拖再拖,等到他终于闲下来准备定机票的时候,林知却发生了车祸。
说是为了弥补林知,其实更多的是让自己心里不那么愧疚,所以他才会马不停蹄的去了洱海。
洱海很美,空气清新,风景像画一般。
若是林知在,她一定会拿出画架来画画,将所有的美景,都收进自己的画里。
想到这里,他便兴致缺缺,程橙求了许久想要拍照,最后他也只是极不配合的拍了一张背影照。
还有送她的那条项链,是林知最想要的,他便想尽办法买了回来。
戴在程橙身上的时候,沈靳珩好像看到了林知。
她一定会指责自己大手大脚,这么昂贵的项链华而不实,实在没有买下来的必要。
以前每天都是林知给他做饭,从没有一次让他下厨。
沈靳珩亲自做了面条,即便程橙不喜欢吃,还是亲眼看着她吃完。
类似种种,他疯狂的追风着林知的眼神。
在程橙的身上,他已经投注了太多的心血,她就必须是林知。
所以当秦染出现时,他只以为是刻意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另一个替身。
他怎么会知道,林知竟然真的会重新来到他身边。
她按照自己的习惯摆放办公用具,她不想要扔掉那幅画,她替自己挡酒,她买下最喜欢的向日葵。
一切的种种,都在传递着她就是林知的讯息,偏偏他统统都视而不见。
这些日子她是怎么过来的呢?
分明是因为车祸立誓,还要开车来和自己制造偶遇,是花费了多大的勇气。
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一天一天把自己遗忘,爱上别人,又是多大的痛苦。
为了成全他,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救下程橙。
沈靳珩啊沈靳珩,你究竟做了什么。
他握着拳头,一次一次的击打在满是砂砾的地上,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第二次失去林知。
不可以,绝不可以!
他愤然起身,步伐里带了些彷徨,径直走向搜救船上。
“我跟你们一起去找,必须把她给我找回来!”
茫茫大海,上哪儿去找林知呢?
她沉下水的时候,正好赶上起风,一个浪拍过来,瞬间便不见了人影。
且不说她水性不佳,这样复杂的海域,就是熟手,也不敢轻易下水,更何况她刚救下程橙,已经精疲力尽。
冷风一阵阵袭来,沈靳珩站在船头,任由风雨将自己打湿。
他的心像是裂开了一道口子,冷冷呼呼的往里惯着,再没有任何痛苦,能比得过此刻。
“阿安!”
救援的船队已经加派了十艘,可最终都是一无所获。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了起来,搜救难度越发的增大。
张特助看着站在甲板上摇摇欲坠的总裁,上一次见到他这么失控,还是在林知去世的时候。
他不明白,秦染不过是一个新来没多久的助理,总裁怎么会这么上心。
风雨越来越大,可沈靳珩仍旧不肯返程,他执着的站在船头,一遍一遍呼喊林知的名字。
“阿安!”
“阿安!”
……
第12章
驶向纽约的高级轮船上,林知躺在床上,烧的浑身滚烫。
因为落水时间过长,肺部进水引起了肺炎,所以才会高热不退。
陆西航示意随行的医生后退,然后拿起打湿的冰毛巾轻轻敷在她的额头上。
这艘船是路家的私人游轮,他们打算前往纽约,再乘坐私人飞机回国。
只是在经过苏市的海域时,竟然意外发现了落水的林知。
他立马安排人乘小船将她救了上来,又安排随行的医生进行症治。
好在她落水的时间不长,这才捡回一条命来。
游轮上有专业的医生,能应付突发的疾病,可若她持续高热不退,便十分危险。
昏迷里,她嘴里一直呼喊着沈靳珩三个字。
分明是一张美艳的脸,身上的穿着却带着些许稚嫩。
陆西航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有故事。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治疗好她的肺炎,等到她清醒,一切便水落石出了。
林知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发生了严重的车祸,可是后来她又重生了。
梦里光怪陆离,故事离谱到极致,甚至最后,她为了救人还跳进了海里。
越来越多的水将她淹没,她几乎呼吸不过来,恍惚中有人拉了她一把,她便彻底的惊醒了。
身边人见到她醒了,赶忙去通知陆西航。
而林知则是木然的看着身边陌生的环境,脑海里一片浆糊。
这是在哪里?她发生了什么,她是谁?
这些问题,她竟然一个也不知道。
直到陆西航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仍旧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不知所措的看着他。
陆西航打量着眼前的漂亮女人,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真的什么都忘记了?那你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林知的脑海里莫名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响彻她的脑海。
“林知!林知!”
她喃喃的开口:“林知……”
陆西航安安一怔:“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你叫林知?”
她仍旧是沉默着不开口,陆西航笑了笑,随后自言自语道:“莫不是捡了个傻姑娘。”
这下林知终于抬起头来,不悦的瞪了他一眼。
“我不是傻姑娘,我只是在想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叫林知,你问我名字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在叫这个名字。我想,我应该是叫林知的吧。”
见她一下子流利的说了一长串的话,陆西航这才松了口气。
“那就好,若你只是失忆了还好办,我是在苏氏的海域发现你的,也不知道你一个人,怎么会到这儿来。现在想不起来的话咱们不着急,医生说可能是发热过度对脑部有了影响,以后慢慢想总会想起来的。”
林知点了点头,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和他道谢的。
“多谢你救了我,方才是我态度不好。对了,你是要去哪儿?”
陆西航安笑道:“我要去纽约,如果你不知道要去哪儿的话,倒是可以和我一起,我打算去把美国的所有景色,都看个遍。你想要下船我也可以安排人送你到岸边。”
现如今,她什么也忘记了,一时之间真还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听到陆西航说要去把景点看个遍,恰好林知也喜欢旅游,便索性决定与他同行,之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第13章
三年后。
苏市,沈靳珩看着近期忽然大火的画家LL的作品静静出神。
这个画家在今年横空出世,一出作品便是爆火,这个月便要来苏市开画展。
他的画很细腻,大多数都是美国的风景,却莫名让沈靳珩有一种亲切感。
画的细节,和林知很像,只是风格却大相径庭。
三年来的每一天,他都没有停止过搜风林知的身影,只要一天没找到她的尸体,她就有活着的可能。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人推开,程橙端着咖啡缓缓走了进来,她小心翼翼的把咖啡放到沈靳珩的桌上,然后开口道。
“阿风,你很久没有回过南公馆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你可不可以回来陪陪我?”
沈靳珩头也不抬的看着手里的画,眉头不约的拧了拧。
“我不是说过,以后不要再来公司找我吗?钱我已经给你了,以后我都不会再去南公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
这些年,他只要一想到,自己因为程橙,而错过了林知,便后悔和痛苦。
哪怕她长着一张和林知一样的脸,可她终究不是林知。
他清醒了,也知道决不能再把任何人当替代品。
当初从游轮上下来,他便取消了订婚,给了程橙一笔巨款,让她离开。
可她却不依不饶的,三天两头便来公司找他,如今他已经厌烦至极。
“阿风,我们以前不是好好的吗?你怎么就因为秦染掉进海里,就要和我分手!她真的不是我拉下水的,我……”
沈靳珩脸色一沉,随即伸手一把将旁边的咖啡摔到地上。
“出去,我不想再说第二次。”
眼看着他突变的脸色,程橙不敢再多说,颤颤巍巍的出了门。
而身后的沈靳珩,目光仍旧紧紧的落在那副画上,他拿起电话通知张特助。
“去查LL的身份。”
机场,林知一下飞机便被苏市的小吃给吸引了。
她兴奋的朝陆西航招手。
“西航快来,你给我买这个吃好不好,我都快要饿死了。”
见她一副孩童模样,陆西航忍不住笑出声来。
“刚刚飞机上的餐食你又不吃,现在来吃这些路边摊,若是被你的粉丝知道,大名鼎鼎的LL居然是个吃货,你的人设可就立不住了。”
林知一边挑选着小吃,一边把合眼的往嘴里塞。
“飞机餐我都要吃吐了,还是咱们大天朝的小吃好吃,你说说你,若不是陆奶奶召唤你,还不知道你要在美国待多久。美国有那么好吗?依我看,还不如苏市一半好呢。”
他们在美国一待便是三年,林知充分发挥自己的画画天赋,发布的作品一炮而红,如今她的画作已经能在国内外卖天价。
只是可惜,她的记忆始终没有恢复,只记得自己叫林知,其他的什么也想不起来。
陆西航有带她去看医生,可医生说她脑部一切正常,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们也不知道。
查来查去,最后是林知放弃了。
用她的话说,享受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她过得很快乐,也没有必要再去纠结,自己到底是谁。
若是身边真有认识她的人,说不定回国人家自己就找上门来了。
两人买了一大堆吃的,才坐上来接他们回家的私家车。
第14章
这些年,林知凭借自己活泼开朗的性格,早就和陆西航相处得如同兄妹一般,而陆家老太太,对她也是格外的喜欢,把她当亲孙女一般疼。
这次回国,也是老太太实在想两人了。
回到陆家的别墅,陆老太太早就在门口等着两人,见到两人更是止不住的亲密。
餐桌上,林知把自己买来的礼物一一拿给陆老太太,她笑得简直合不拢嘴。
“安安啊,这些都是次要的,你什么时候和西航结婚,给我生个重孙,那奶奶才开心。”
林知脸色一红,忙低下头去,一旁的陆西航替她打着圆场。
“奶奶你就别瞎操心了,咱们这次回来不仅仅是为了看你,还是为了给安安举办画展。”
这次的画展,林知是用了心的,不仅把画展选在风景秀丽,地址却有些偏远的落英湖畔,所展示的每一幅化作,都是她在美国的景点采风,然后亲自带回来的。
晚饭后,林知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吹风,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自己对苏市非常的熟悉。
这种熟悉感,就好像她一直都是在这生活,虽然对这里的一花一草没有半分记忆,可就是莫名的感到亲切。
当初陆西航说,他是在苏市的海域发现她的,那她很有可能就是苏市人。
只是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掉到海里面去呢。
而且,在美国的这几年,她虽然没有恢复记忆,可是梦里,却经常会梦到同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五官精致,看着自己的眼眸申请而又悲伤。
每次,她直视那个眼神,便觉得心痛难以自持。
或许,这和她掉下海的事情会有关联。
“在想什么呢?”
身后忽然传来陆西航的声音,把林知吓了一跳。
她转过身朝陆西航做了个鬼脸。
“在想画画的灵感呢,都被你吓跑了,损失惨重哦。”
陆西航满脸歉意:“那可真不好意思,为了补偿你,我只好以身相许了。”
林知笑着推开他:“我可不要,你太能吃,我养不活。”
两人笑作一团,虽是玩笑的话,可两人都知玩笑后的意思,朝夕相处三年,他对自己的好她都看在眼里,说没有感情是假的。
可不知为何,她就是迈步过去那道坎。
以前觉得,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无所谓,可自从频繁的梦到那个男人后,她越发觉得不能如此浑浑噩噩的过下去。
至少,要搞清楚自己是谁,她才能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陆西航的心意。
画展准备得如火如荼,林知时不时就会亲自去现场监工。
这天她巡查完现场,刚出门便接到了陆西航的电话。
说是他正好在这附近,待会儿可以顺道来接她。
其实家里多的是通勤车,可不知为何,林知分明是会开车的,一坐上驾驶室,她便害怕得发抖。
这样尝试了好几次之后,林知索性放弃了,陆西航也说,家里不缺司机,实在不行,他还能亲自接送她。
挂完电话,林知边站在门口边看手里的画稿边等,一阵风吹来,她一不留神,手里的画稿瞬间洒落一地。
这一次她没有反驳,只是语气很轻的回应:“你放心,从今往后我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末了,她又补上一句:“是我太执着了,我以为他会需要我,所以才会回来……总之,抱歉,以后我衷心的祝你们幸福。”
话音落下,海面忽然掀起一阵狂风,将整搜船都吹得晃动起来。
两人所在的甲板风尤其猛烈,程橙穿着高跟鞋,一个巨浪拍过来,她整个人失去重心,越过栏杆直接摔进了海里,在掉下去之前,为了活命抓住些什么,她惊慌的扯住了秦染。
噗通一声,两个人同时落入了水中。
游轮上的人失声大叫,瞬间乱成一团。
“来人啊!有人落水了!”
沈靳珩得知消息时,立马冲到甲板处,看到不远处不住往下沉的两个身影,只觉得心慌得厉害!
海浪翻涌,派下去救援的人已经游到了两人落水附近。
但由于程橙和秦染落水太久,两人分别被冲到了离游轮较远的不同方向,两个人挣扎太久,都处于缺氧状态,现如今生死关头,时间就是生命,他们只能保证救一个!
“沈总,程小姐和秦小姐,我们只能救一个!”
二选一,彻底落到了沈靳珩的头上。
他红了眼,“两个都要救!”
眼看着两个人都止不住的往下沉,救援的人止不住的大喊。
“不行,沈总!只能救一个,再犹豫两个都救不了了。”
沈靳珩手掌止不住的收紧,掌心冒出密密麻麻的冷汗,他咬紧牙关,一字一句道:
“救……程澄!”
一瞬间,所有救援的人都朝着程澄的方向游去。
海水冰冷刺骨,秦染原本还在垂死挣扎着,听到他的答案,彻底止住了挣扎。
十六岁时,她和沈靳珩一起去学游泳,她怎么也学不会,呛了好几口水。
沈靳珩心疼得不ᵚᵚʸ行,将她抱在怀里哄,“乖,我们不学了,有我一辈子保护你,你一辈子都不会有事。”
那是十六岁的沈靳珩。
但他和死去的自己一样,再也不会回来了。
闭上眼,眼泪肆了满脸,这一刻,她放弃挣扎,任由自己沉入海底,再无声息。
二十分钟后。
沈靳珩看着被救出水面的程橙,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失而复得的将她抱在了怀里,而后才将她交给医生。
看着一众人离去的背影,分明程橙已经平安获救,可不知为何,他的心还是像拧紧的发条,有些难受得发慌,
救援人员汇报,秦染错过最佳营救时机,凶多吉少了,他们只能尽量派人连夜捞到她的尸体。
尸体……
听到这两个字,他心疼得厉害。
是啊,他分明是眼睁睁看着她下沉的,谁都知道,她活不了了。
分明只是个无关轻重的秘书,可在她放弃一切下沉的那瞬间,他却浑身发紧,好像整颗心脏都被瞬间捏爆。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燥异感,忍不住走到岸边那些秦染带来的向日葵面前。
他鬼使神差的弯腰捡起其中一朵,放在手中细细摩梭。
突然,他摸到一处异样,翻转过来,这才发现每朵向日葵后都有一张小小的卡片,打开来看,是一行小小的字。
沈靳珩,大笨蛋!
那熟悉娟秀的字体如潮水般猛烈的冲击着他的眼眸,让他浑身一震,耳边嗡鸣,似有天崩地裂的声音传来!
什么都能模仿,可唯独字迹是模仿不了的。
这是……
林知的字迹!
第10章
沈靳珩如临大敌,他弯腰将那些向日葵一朵一朵的捡起来,每一朵后面都是一样的字。
“沈靳珩,大笨蛋!”
回忆像是潮水,疯狂涌了上来。
小时候,林知哭着跟在沈靳珩身后,一边走一边将手里的石头,用力扔到他的背上。
“沈靳珩,大笨蛋,我以后再也不要理你了!”
后来,他转过身走到她身边,弯腰蹲在她跟前,她又喜笑颜开的立刻趴到了他的背上。
高考的时候,两个人填志愿了不同城市的大学,可后来,沈靳珩忽然便出现在林知的学校。
她喜极而泣,冲过去扑进他的怀里。
“沈靳珩,大笨蛋,你不是要去京大吗?”
他宠溺至极的揉着她的后脑勺。
“京大和海大这么远,我不在谁来保护你?”
再后来,沈靳珩创业开了公司,陪她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她便在家里不停的画画,一副画的后面,都会写上沈靳珩大笨蛋六个字。
大笨蛋是她的专属,除了她,再没有人敢这么称呼他。
沈靳珩痴痴的看着那些向日葵,在看到向日葵的时候,他便该有所察觉的。
怎么会有人,和她有着完全一样的习惯和爱好,怎么会有人,连他们那么隐秘的故事都知道。
是他太执着于找林知的替代品,才会忽视,真正的林知其实就在身边。
这段日子,她该多难过啊。
沈靳珩跪倒在地上,看着眼前汪洋的海面,只觉得心跟着一起沉进了万丈深渊。
他居然当着她的面,那么温柔的对待程橙。
甚至,让她亲手扔掉自己最喜欢的画作!
沈靳珩,你到底对她干了些什么!
懊悔,痛苦的情绪,蜂拥而至。几乎将他吞没。
是他错了,他以为扔掉林知的画,自己便不会那么痛苦。
他可以把程橙完全的当成林知来爱,所以他便要清楚自己生命里所有关于林知的存在。
只有这样,他潜意识在会觉得,林知根本就没死,林知就是程橙,她一直都在自己身边。
可直到那天,他独自一人在办公室时,他才知道这是多么可笑。
他已经习惯性的抬头,去看那副画,当画消失了以后,他觉得心也跟着一起死了。
出门时,他看到秦染的抽屉里保存着那幅画,天知道他有多庆幸。
也就是那天,他才开始注意起秦染。
早在她进公司前,他就见过她。
那次追尾,她表现得太过刻意,又险些伤了程橙的脸,他自然对她没有好印象。
其他的他都可以忍,唯独不能让程橙的脸受伤。
她最像林知的,便是脸。
第一次见到程橙,他差点以为是林知活过来了。
可后来相处不过两天,他便发现林知和程橙截然不同。
林知爱动,性格活泼,好像全世界都没有什么难事,只要在她身边,他就会轻松。
当刚失去林知的时候,沈靳珩好似跟着去了半条命。
有时候他甚至想,丢下所有一切,去追随林知。
可他知道,林知一定不会希望他这么做。
林知那么爱笑的人,一定希望他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
所以,他拼命的工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工作上来,许是上天垂帘,让他遇到了和林知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人。
既然她性格傲慢了些,可就凭她的脸,沈靳珩便都不在意了。
第11章
他把所有的愧疚都回馈在了程橙的身上。
曾经,林知说想去洱海,可是因为该死的工作,他一拖再拖,等到他终于闲下来准备定机票的时候,林知却发生了车祸。
说是为了弥补林知,其实更多的是让自己心里不那么愧疚,所以他才会马不停蹄的去了洱海。
洱海很美,空气清新,风景像画一般。
若是林知在,她一定会拿出画架来画画,将所有的美景,都收进自己的画里。
想到这里,他便兴致缺缺,程橙求了许久想要拍照,最后他也只是极不配合的拍了一张背影照。
还有送她的那条项链,是林知最想要的,他便想尽办法买了回来。
戴在程橙身上的时候,沈靳珩好像看到了林知。
她一定会指责自己大手大脚,这么昂贵的项链华而不实,实在没有买下来的必要。
以前每天都是林知给他做饭,从没有一次让他下厨。
沈靳珩亲自做了面条,即便程橙不喜欢吃,还是亲眼看着她吃完。
类似种种,他疯狂的追风着林知的眼神。
在程橙的身上,他已经投注了太多的心血,她就必须是林知。
所以当秦染出现时,他只以为是刻意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另一个替身。
他怎么会知道,林知竟然真的会重新来到他身边。
她按照自己的习惯摆放办公用具,她不想要扔掉那幅画,她替自己挡酒,她买下最喜欢的向日葵。
一切的种种,都在传递着她就是林知的讯息,偏偏他统统都视而不见。
这些日子她是怎么过来的呢?
分明是因为车祸立誓,还要开车来和自己制造偶遇,是花费了多大的勇气。
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一天一天把自己遗忘,爱上别人,又是多大的痛苦。
为了成全他,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而救下程橙。
沈靳珩啊沈靳珩,你究竟做了什么。
他握着拳头,一次一次的击打在满是砂砾的地上,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第二次失去林知。
不可以,绝不可以!
他愤然起身,步伐里带了些彷徨,径直走向搜救船上。
“我跟你们一起去找,必须把她给我找回来!”
茫茫大海,上哪儿去找林知呢?
她沉下水的时候,正好赶上起风,一个浪拍过来,瞬间便不见了人影。
且不说她水性不佳,这样复杂的海域,就是熟手,也不敢轻易下水,更何况她刚救下程橙,已经精疲力尽。
冷风一阵阵袭来,沈靳珩站在船头,任由风雨将自己打湿。
他的心像是裂开了一道口子,冷冷呼呼的往里惯着,再没有任何痛苦,能比得过此刻。
“阿安!”
救援的船队已经加派了十艘,可最终都是一无所获。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了起来,搜救难度越发的增大。
张特助看着站在甲板上摇摇欲坠的总裁,上一次见到他这么失控,还是在林知去世的时候。
他不明白,秦染不过是一个新来没多久的助理,总裁怎么会这么上心。
风雨越来越大,可沈靳珩仍旧不肯返程,他执着的站在船头,一遍一遍呼喊林知的名字。
“阿安!”
“阿安!”
……
第12章
驶向纽约的高级轮船上,林知躺在床上,烧的浑身滚烫。
因为落水时间过长,肺部进水引起了肺炎,所以才会高热不退。
陆西航示意随行的医生后退,然后拿起打湿的冰毛巾轻轻敷在她的额头上。
这艘船是路家的私人游轮,他们打算前往纽约,再乘坐私人飞机回国。
只是在经过苏市的海域时,竟然意外发现了落水的林知。
他立马安排人乘小船将她救了上来,又安排随行的医生进行症治。
好在她落水的时间不长,这才捡回一条命来。
游轮上有专业的医生,能应付突发的疾病,可若她持续高热不退,便十分危险。
昏迷里,她嘴里一直呼喊着沈靳珩三个字。
分明是一张美艳的脸,身上的穿着却带着些许稚嫩。
陆西航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有故事。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治疗好她的肺炎,等到她清醒,一切便水落石出了。
林知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发生了严重的车祸,可是后来她又重生了。
梦里光怪陆离,故事离谱到极致,甚至最后,她为了救人还跳进了海里。
越来越多的水将她淹没,她几乎呼吸不过来,恍惚中有人拉了她一把,她便彻底的惊醒了。
身边人见到她醒了,赶忙去通知陆西航。
而林知则是木然的看着身边陌生的环境,脑海里一片浆糊。
这是在哪里?她发生了什么,她是谁?
这些问题,她竟然一个也不知道。
直到陆西航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仍旧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不知所措的看着他。
陆西航打量着眼前的漂亮女人,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真的什么都忘记了?那你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林知的脑海里莫名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响彻她的脑海。
“林知!林知!”
她喃喃的开口:“林知……”
陆西航安安一怔:“还记得自己的名字,你叫林知?”
她仍旧是沉默着不开口,陆西航笑了笑,随后自言自语道:“莫不是捡了个傻姑娘。”
这下林知终于抬起头来,不悦的瞪了他一眼。
“我不是傻姑娘,我只是在想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叫林知,你问我名字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在叫这个名字。我想,我应该是叫林知的吧。”
见她一下子流利的说了一长串的话,陆西航这才松了口气。
“那就好,若你只是失忆了还好办,我是在苏氏的海域发现你的,也不知道你一个人,怎么会到这儿来。现在想不起来的话咱们不着急,医生说可能是发热过度对脑部有了影响,以后慢慢想总会想起来的。”
林知点了点头,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和他道谢的。
“多谢你救了我,方才是我态度不好。对了,你是要去哪儿?”
陆西航安笑道:“我要去纽约,如果你不知道要去哪儿的话,倒是可以和我一起,我打算去把美国的所有景色,都看个遍。你想要下船我也可以安排人送你到岸边。”
现如今,她什么也忘记了,一时之间真还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听到陆西航说要去把景点看个遍,恰好林知也喜欢旅游,便索性决定与他同行,之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第13章
三年后。
苏市,沈靳珩看着近期忽然大火的画家LL的作品静静出神。
这个画家在今年横空出世,一出作品便是爆火,这个月便要来苏市开画展。
他的画很细腻,大多数都是美国的风景,却莫名让沈靳珩有一种亲切感。
画的细节,和林知很像,只是风格却大相径庭。
三年来的每一天,他都没有停止过搜风林知的身影,只要一天没找到她的尸体,她就有活着的可能。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人推开,程橙端着咖啡缓缓走了进来,她小心翼翼的把咖啡放到沈靳珩的桌上,然后开口道。
“阿风,你很久没有回过南公馆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你可不可以回来陪陪我?”
沈靳珩头也不抬的看着手里的画,眉头不约的拧了拧。
“我不是说过,以后不要再来公司找我吗?钱我已经给你了,以后我都不会再去南公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
这些年,他只要一想到,自己因为程橙,而错过了林知,便后悔和痛苦。
哪怕她长着一张和林知一样的脸,可她终究不是林知。
他清醒了,也知道决不能再把任何人当替代品。
当初从游轮上下来,他便取消了订婚,给了程橙一笔巨款,让她离开。
可她却不依不饶的,三天两头便来公司找他,如今他已经厌烦至极。
“阿风,我们以前不是好好的吗?你怎么就因为秦染掉进海里,就要和我分手!她真的不是我拉下水的,我……”
沈靳珩脸色一沉,随即伸手一把将旁边的咖啡摔到地上。
“出去,我不想再说第二次。”
眼看着他突变的脸色,程橙不敢再多说,颤颤巍巍的出了门。
而身后的沈靳珩,目光仍旧紧紧的落在那副画上,他拿起电话通知张特助。
“去查LL的身份。”
机场,林知一下飞机便被苏市的小吃给吸引了。
她兴奋的朝陆西航招手。
“西航快来,你给我买这个吃好不好,我都快要饿死了。”
见她一副孩童模样,陆西航忍不住笑出声来。
“刚刚飞机上的餐食你又不吃,现在来吃这些路边摊,若是被你的粉丝知道,大名鼎鼎的LL居然是个吃货,你的人设可就立不住了。”
林知一边挑选着小吃,一边把合眼的往嘴里塞。
“飞机餐我都要吃吐了,还是咱们大天朝的小吃好吃,你说说你,若不是陆奶奶召唤你,还不知道你要在美国待多久。美国有那么好吗?依我看,还不如苏市一半好呢。”
他们在美国一待便是三年,林知充分发挥自己的画画天赋,发布的作品一炮而红,如今她的画作已经能在国内外卖天价。
只是可惜,她的记忆始终没有恢复,只记得自己叫林知,其他的什么也想不起来。
陆西航有带她去看医生,可医生说她脑部一切正常,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们也不知道。
查来查去,最后是林知放弃了。
用她的话说,享受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她过得很快乐,也没有必要再去纠结,自己到底是谁。
若是身边真有认识她的人,说不定回国人家自己就找上门来了。
两人买了一大堆吃的,才坐上来接他们回家的私家车。
第14章
这些年,林知凭借自己活泼开朗的性格,早就和陆西航相处得如同兄妹一般,而陆家老太太,对她也是格外的喜欢,把她当亲孙女一般疼。
这次回国,也是老太太实在想两人了。
回到陆家的别墅,陆老太太早就在门口等着两人,见到两人更是止不住的亲密。
餐桌上,林知把自己买来的礼物一一拿给陆老太太,她笑得简直合不拢嘴。
“安安啊,这些都是次要的,你什么时候和西航结婚,给我生个重孙,那奶奶才开心。”
林知脸色一红,忙低下头去,一旁的陆西航替她打着圆场。
“奶奶你就别瞎操心了,咱们这次回来不仅仅是为了看你,还是为了给安安举办画展。”
这次的画展,林知是用了心的,不仅把画展选在风景秀丽,地址却有些偏远的落英湖畔,所展示的每一幅化作,都是她在美国的景点采风,然后亲自带回来的。
晚饭后,林知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吹风,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自己对苏市非常的熟悉。
这种熟悉感,就好像她一直都是在这生活,虽然对这里的一花一草没有半分记忆,可就是莫名的感到亲切。
当初陆西航说,他是在苏市的海域发现她的,那她很有可能就是苏市人。
只是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掉到海里面去呢。
而且,在美国的这几年,她虽然没有恢复记忆,可是梦里,却经常会梦到同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五官精致,看着自己的眼眸申请而又悲伤。
每次,她直视那个眼神,便觉得心痛难以自持。
或许,这和她掉下海的事情会有关联。
“在想什么呢?”
身后忽然传来陆西航的声音,把林知吓了一跳。
她转过身朝陆西航做了个鬼脸。
“在想画画的灵感呢,都被你吓跑了,损失惨重哦。”
陆西航满脸歉意:“那可真不好意思,为了补偿你,我只好以身相许了。”
林知笑着推开他:“我可不要,你太能吃,我养不活。”
两人笑作一团,虽是玩笑的话,可两人都知玩笑后的意思,朝夕相处三年,他对自己的好她都看在眼里,说没有感情是假的。
可不知为何,她就是迈步过去那道坎。
以前觉得,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无所谓,可自从频繁的梦到那个男人后,她越发觉得不能如此浑浑噩噩的过下去。
至少,要搞清楚自己是谁,她才能确定自己能否接受陆西航的心意。
画展准备得如火如荼,林知时不时就会亲自去现场监工。
这天她巡查完现场,刚出门便接到了陆西航的电话。
说是他正好在这附近,待会儿可以顺道来接她。
其实家里多的是通勤车,可不知为何,林知分明是会开车的,一坐上驾驶室,她便害怕得发抖。
这样尝试了好几次之后,林知索性放弃了,陆西航也说,家里不缺司机,实在不行,他还能亲自接送她。
挂完电话,林知边站在门口边看手里的画稿边等,一阵风吹来,她一不留神,手里的画稿瞬间洒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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