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您可算醒了!”
凌卿辞猛地睁开双眼,看见芸儿关切地守在床边,太阳穴处的刺痛让她有些恍神,“做梦了......”
周边的环境,还是她熟悉的飞鸾宫。可那般真实的感觉,居然只是一场梦吗......
可惜了。
“昨夜您居然在质子府里边醉酒了,奴婢给您喝了杯醒酒茶,现在可有好受些?”
“本宫无恙。”凌卿辞轻舒了一口气,却突然察觉到腰肢有些异样地......发酸?
脑中有一片空白的记忆,她试图回忆起她究竟是怎么醉的酒,之后又做了什么事情。
怎能这么卖力,腰都酸了。
小姑娘微微皱了皱眉头,揉着涨疼的太阳穴,见芸儿似乎还有话要说,便漫不经心地问了声,“还有事?”
“是......西丹国的质子丹砚,跪在飞鸾宫外求见。”
芸儿面泛天真,神色不解,“他好像还说,想求公主给他一个名分。”
回想昨夜,公子砚把醉酒的公主扶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有些站不稳,估计又是受了公主的责罚。
公主自幼习武,天赋异禀,师从护国的虞大将军。如今只有十六岁,却在一众习武的同龄人里出类拔萃,下手也是真的狠。
倒真是难为公子砚了。
闻言,凌卿辞一双凤眸懒散地抬了抬,掠过兴致盈然的暗光。
几缕残碎的记忆,终于回笼......
昨夜,岭南封地的质子凌言非,给她写了密信,告发丹砚对她有非分之想,提醒她要是去了丹砚的住处,要小心点那边的吃食。
殊不知,她本就对丹砚别有居心,谁让这少年从小就生了一副让她看了就很想欺负、又很想爱护的模样......
也不顾信中所言是真是假,她居然起了兴致,当即将计就计,径直去看望了丹砚。
所以,她是故意中计的,并且如愿以偿了。
少女绯唇勾起一抹明艳的弧度,“那便告诉丹砚,去偏殿等候本宫。”
起身下了床榻,一袭长裙翩跹曳地。
凌卿辞的身形高挑修长,精致的丹凤眼上更是透着一抹尊贵的锐气,绝艳不可方物,却又带了些灵动精怪的韵味。
她是大颐金枝玉叶的皇女,自幼备受父皇母后的宠爱,刚出生时,就被父皇册封为燕阳长公主。
父皇钟情母后,也怜惜母后的身体,她除了有一位皇兄,再无别的兄弟姐妹,可谓是万般荣宠加身,完全娇纵着长大。
在芸儿的伺候下梳洗完毕,凌卿辞便去飞鸾宫的偏殿用膳。
丹砚就静静地跪在那儿,一言不发。
晨光透过窗纸打在他单薄的身躯上,仿佛为他苍白的脸颊添了几分血色。
凌卿辞坐在桌前用着粥点,直到早膳快要用完了,这才笑眯眯地轻声唤他,“起来吧,有事便说。”
少年起身,从芸儿那接过手帕,熟练而小心地为她擦拭着唇瓣,“那壶酒,不是阿砚的。”
“嗯。”凌卿辞留了一枚绿豆糕,用碟子盛着往旁边挪了挪,“知道你不敢。”
如果问题不在丹砚身上,那就出在写告发信的凌言非身上——
说起来,凌言非是大颐的皇室宗亲,他的父亲岭南王,封地本该在一处富饶之地。
但多年前,他们祖上犯了谋逆之罪,处死后,其子嗣就被发配到了岭南这种贫瘠之地。
如今凌卿辞的皇兄登基半年有余,朝堂上的局势勉强稳定了下来;可边远的藩王以及附属的西丹国,仍然处于不好管控的状态。
现在凌言非敢往她身上算计,兴许就意味着:
他和他背后的岭南王,别有用心。
想到这,凌卿辞并未因此生气,甚至还意味不明地扬起了唇角......
她一直都有率兵削弱岭南势力的愿望,奈何前些时日,皇兄根基不稳,而她手握一半兵权,不便离开。
但现在的局势有所变化了。
岭南质子居心不良,像这样的证据若是再收集多一些,反倒能助她师出有名,这多是一件美事啊?
只不过......
凌卿辞终于回过神来,用余光瞄了眼身侧乖顺的少年。
她亲手从小圈养到大的金丝雀,在昨夜的事情上,当真,就那么无辜吗?
往常喂食的时候,丹砚必定会乖乖地接过她的赏赐,但现在,他没去碰。
少年低着脑袋,眼睫像飞蛾似的扑闪个不停,又舔了舔嘴唇,那怪惹人怜爱的模样,好像没有一点心机:
“所以......殿下愿意给阿砚一个名分吗?”
凌卿辞笑着欣赏他,没有说话。
“我很乖,不知殿下昨日是否心悦。”丹砚又得寸进尺上前一步,声音很小,“想要名分......”
“是很乖啊。”
女孩抬起手来,柔荑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他的发顶,“想来,不论给什么名分,阿砚都会高兴的。”
丹砚睁大了眼眸,对上了她那张扬明媚、毫不掩饰占有欲的视线,恍惚了一瞬,“愿闻其详。”
“那本宫收你做本宫的宠物,如何?”
她捻起碟子上的绿豆糕,拿在少年面前垂着手,“张嘴。”
原来,这也算是名分。
少年愣了一下,还是顺从地张了嘴,细品慢咽完了,才道:“阿砚以前,连宠物都不算吗?”
“本宫在何时认养过你?”凌卿辞反问。
“但十年前,长公主殿下夸过,说阿砚很聪明,要成为一只有趣的金丝雀才是......”
他乖乖地抬起了手,白皙清瘦的手背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梅花烙印,轮廓已经有些模糊。
凌卿辞自小拥有两枚专属的小金镯子,乃是母后所赐;而这梅花纹样,就是其中一只金镯上的雕纹。
丹砚手上的小梅花,是她十年前,亲手将那烤得滚烫的金镯子,按着烙上去的。
凌卿辞瞄了眼他的手背,一丝怜悯的神色在她眼中转瞬即逝。
她那时,确实觉得丹砚非常冰雪聪明。
如果光养一只漂亮的、呆呆的金丝雀,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她一直都有心栽培他。
为了让他名正言顺地跟在她的身边学习,她甚至让他扮做她的丫鬟,陪着她去老太傅身边学四书五经,陪着她去大将军那儿学武。
丹砚生得清秀好看,也不说话,这么多年来屡次陪着她读书练武,都没露出破绽。
直到两年前,他长得确实有些高了,这才没让他继续扮下去。
凌卿辞端详着她亲手培养长大的金丝雀。
他倒是学来了一身书卷气息,可武艺,却是半分也没学到,始终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她曾想和他比试练武,结果每每都觉得他弱得像个花架子,最后忍不住用戒尺狠狠地训教他一顿。
“若是身为宠物,该要如何称呼本宫?”她问。
丹砚想起了飞鸾宫门前那只鹦鹉阿花,便开口道:“主人。”
凌卿辞满意地笑了,笑得风情妩媚。
“芸儿,去把本宫另一只金镯子取来。”
芸儿惊讶地睁大了眼,“就是太上皇后赏赐的那枚,雕了兰花纹样的......?”
是太上皇后,而不是太后。七八个月前,凌卿辞的父皇留下一封禅位诏书给了皇兄,便带着母后云游四海去了,归期未定。
“去拿。”少女的口吻不容置喙,“虽是宠物,却也在本宫名下,总该有些不一样的东西,是也不是?”
她起了座,像给小猫顺毛一样轻抚丹砚披落的发丝,唇畔念念有词:
“兰居空谷,梅泽冬寒。阿砚,你这一身书卷气息,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就很适合兰花......”
丹砚微扬嘴角,轻嗅着她身上那缕似梅花的淡香,一抹如沐春风的笑容,好像能捂化人的心。
他轻声应和:“梅花绽于寒冬,独天下之春,傲然立于风雪,像主人。”
兰花跟梅花,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