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雅不记得秦芳芳!
在她和她的朋友们对秦芳芳做出那种事后,她竟然连秦芳芳的名字都没有记住!
我气愤得浑身发抖,忍不住将秦芳芳的遭遇说了出来,指责沈雅这个杀人凶手:「虽然秦芳芳是自杀的,但是她其实是被你们逼死的!你们都是杀人凶手!」
沈雅愣住了。
许久之后,她露出一个怪异的表情,声音干涩:「赵宁,你在胡说什么呢?」
「被我们带去医院做绝育手术的人,是你啊。」
不可能!做绝育手术的人是秦芳芳,是她亲口告诉我的!
不对,秦芳芳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我和秦芳芳一点都不熟啊。
我双手发抖,忍不住从包里掏出了镜子。镜子里,秦芳芳的脸越来越清晰,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皮是怎么被玻璃划开的……不对,那本来是我的脸。
我就是秦芳芳!
徐琴偷拍了我换衣服的视频,发给了沈雅他们。第二天,我被沈雅选为室友,可是,和我睡觉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青梅竹马——张科。
我本以为,那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晚,却没想到,那只是悲剧的开始。
之后,张科常常对我动手动脚,不光他一个,还有他在校外结交的那些狐朋狗友。沈雅会在旁边拍照,录像,然后在晚上独处时,一遍遍地放给我看。
「看你的屁股多大啊,真是个婊子。」
我忍无可忍,终于选择了报警。
警察来了学校。可是,所有人都跟警察说,这是我自愿的,说我想用身体上位。
张科笑得很嚣张:「警察叔叔,你应该见过不少卖淫的女人吧……哎,别这么看着我,我可没有嫖她,我们是免费的恋爱关系。」
警察离开了。然后,我被沈雅他们强行带到了私人医院,做了绝育手术。
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迷迷糊糊间,听到沈雅、张科和徐琴在门外聊天。
沈雅说,自己愿意给宠物做绝育,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主人。
张科说,这样就能玩得更尽兴了。
徐琴说,早就该给我一点颜色看看。
……
谁都没有把我当人看。
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恨极了。
于是,在又一次被拖到舞蹈活动室时,我反抗了,我动手打了压在我身上的张科。
可是,张科练过泰拳,我打不过他。
我听到我的身体发出沙袋一样沉闷的撞击声,然后在一个标准的泰拳高踢的动作下,飞出去,撞碎了窗户玻璃,掉下了楼。
无数的血从我的身体里涌出,而我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抓起了一片碎玻璃,划开了自己的脸——
我想,只要毁了这张脸,我也许就能解脱了。
我只对了一半。
我毁容后,张科的确对我没了那方面兴趣,可是,他们找到了新的玩法。他们把我当成了沙袋。
任何人不高兴,都能踢我一脚,打我一拳。我成了最下贱的宠物。
我决定自杀。
那个晚上,我爬上了后来徐琴掉下去的天台,站在那里,哭得浑身发抖。
我本来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从小跟着爷爷长大。可是,两年前,爷爷去世了,唯一的遗愿是我能走出小山村,过上好生活。
我想完成爷爷的遗愿,可是,我太痛苦了,我活不下去。
在跳下去的前一秒,我忽然想起了爷爷从前跟我说过的一个邪术——纸替身。
对着镜子,用纸扎一个替身,然后蘸血,把自己最痛苦的那段经历用血写在替身身上,烧掉,就能让纸人替人承担、消解那份痛苦。
这个纸人相当于请神,所以,它不叫秦芳芳,而叫「请芳芳」。
芳芳是我的小名。
我把我的小名写在了纸人的背上,让它成为了我的替身。
烧掉纸人后,我把那段痛苦的经历当作是发生在同学秦芳芳身上的事,总算得到了活下去的勇气。
可是,我寄托在纸人身上的怨念太过浓厚,纸人化成了厉鬼,前来找我,和她一起展开复仇。
想起一切后,我笑得浑身发抖,几乎站立不住。
「你笑什么?」沈雅恼怒地问我。
「我在笑你们欺负我的理由。」
在被欺负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被选中的人是我。
我想,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不该长得这么漂亮,还是我不该那么说话,抑或是,我不该用那种眼神看他们……
我想了那么多条理由,可是,我真正被欺负的理由,只有一条——
「你们欺负我,是因为你们知道,你们不用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校园暴力的本质,就是恃强凌弱。
「可是你们错了。」我将那面破碎的镜子放到了沈雅的面前,「徐琴、张科他们已经付出了代价,现在,轮到你了。」
人身上的火会因为恐惧而变弱。
而张科那晚的事,将沈雅吓得不轻,她身上的火气已经很弱了,弱到可以让厉鬼上身。
镜子里,秦芳芳脸上的皮肤一块块掉了下来,露出了猩红的皮肤。
然后,沈雅仿佛不受控制一般,一边尖叫,一边缓缓地、缓缓地将脸贴到了镜子上。
07
半个月后,我听说了沈雅的死讯。
据说,她在死前已经疯了,不敢照镜子,不敢看到水面,甚至不敢和人对视,生怕看到倒影。
沈雅的父母想送她去医院,可是,在出门前,她躲了起来。没有人能找到她。
沈雅的父母报了警。
几天后,警察在房间衣柜的抽屉里找到了沈雅。
她浑身的骨头都碎了,四肢折叠在一起,像一团腐臭的烂肉,将逼仄的抽屉塞得满满当当。
而且,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来看,她是自己爬进去的。
就好像她在躲避什么。
这个诡异的死法让这座城市的灵异故事多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我放下了手机,走向了高考的考场。
「这是什么?」学校门口,负责检查的老师指着我书包上挂着的红衣小纸人,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