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别整天给你姐发那种寻死觅活的短信。
「想死就赶紧去,不敢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总之,别来影响你姐的心情。」
沈雾的弟弟吓得不行。
答应他之后,小心翼翼地问:「您说的道理我都懂。」
「但是……您是哪位?」
彼时,冯斯时正用手拢住打火机,动作顿住。
他算哪位呢?
他是沈雾的什么人。
冯斯时点燃了手中的烟,嘴角微微勾起:
「你姐夫。」
他又补充一句:「别告诉你姐这件事。否则,我就让人拔了你舌头,嗯?」
沈家弟弟终于被吓哭了,屁滚尿流地逃开。
那天回到城郊别墅的时候,沈雾心情特别好,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她说,她弟弟打电话来,说以后要振作起来,好好学习,不想自杀了。
他心情也变得很好。
他把阿雾抱在腿上,脸埋在她脖颈间,心底第一次被那种暖意填满。
他人生虽然顺风顺水,即使冯之砚存在,也不影响他极张扬热烈的一生。
但唯有在沈雾的身边,才找得到那种安全落地的踏实。
沈雾环住他肩膀,轻声问他,怎么了。
冯斯时笑着说,没什么。
他只是觉得,他的阿雾真好。
有她,就很好。
21
发现周寂白的存在,也是一次意外。
沈雾从来都没有提过周寂白这个人。
在她行程上居然会出现墓园这种地方。
也是那一次,他意识到自己对沈雾清清楚楚的在意。
不是玩玩,也不是一时兴起。
调查清楚沈雾和周寂白的过往之后,冯斯时快嫉妒疯了。
相识于微末,高高在上的偶像在沈雾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又骤然离世。
这种罗曼蒂克的桥段,堪称经典。
沈雾一定会喜欢这样光明磊落的人吧。
而不是以这种灰暗的身份……介入她生活的自己。
还有,他又怎么争得过一个死人呢?
那天,冯斯时喝醉了。
他拉着沈雾在书房胡闹,书本都摔落一地,吻也又狠又重,带着怒气,像是想要宣泄些什么。
他很想问问她,阿雾,在你心里我算什么。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可是冯斯时没有。
他的骄傲,并不允许他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他是从小就顺风顺水的冯家小少爷。
想要的东西,就是天上的月亮也不用亲自去摘,自有人送到他面前来。
不管沈雾喜欢的是谁,她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她只能在他身边。
那天晚上结束之后,沈雾洗了很久的澡。
然后趁他睡着,偷偷开了他的酒去喝。
半夜,冯斯时醒来的时候发现枕边空无一人,刚下了楼,就看到躺在客厅的沈雾。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
那场景就像是自杀失败,胳膊上全都是血。
冯斯时酒意瞬间清醒。
直到确认只是划伤了手臂,那股怒意混杂着醋意,简直快烧毁他所有理智。
给沈雾包扎过后,冯斯时抱她回房间。
半路,沈雾在迷蒙中抓住他的手。
「冯斯时,我们会有未来吗?」
她红着眼睛,漂亮易碎,像一只小兔子。
他喜欢她,她却心有所属。
这种问题何其讽刺。
「不相爱的人,怎么会有未来。」
冯斯时冷冷回答。
可他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会有。
哪怕你不甘愿,我也会一直抓住这段关系,直到抓不住为止。
毕竟他是烂泥潭,是懒人,再卑劣无耻也都是他的作风。
所以,他偏要勉强。
后来他们因为周寂白吵了很多次架,每一次,冯斯时都装作一副不在乎她的样子。
他嘴硬,不肯承认自己的爱意。
冯斯时不想她去扫墓。
哪怕那只是一块石头。她明明也可以和他说心里话的。
但沈雾说,她只是感激周寂白。
周寂白在世界上没有亲人了,或许只有她还能想起来周寂白每年的忌日。
冯斯时想,那他呢?
她对他,也会有半点感激,抑或是在意吗?
这个答案求证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冯斯时从没这么害怕过。
与其要面对的是失去,还不如……就这样留在彼此身边。
冯斯时怎么能够承认呢。
无数个瞬间,借雾色吻她时,他亦有跌坠般的心动。
22
暗中较劲这么久,冯之砚终于还是坐不住了。
冯之砚安插进来的保镖,突然在这个时候反水,故意说沈雾在背后调查陈初见的事,企图挑起他对阿雾的疑心。
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
因为陈初见回来了。
所以,冯之砚想要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他的软肋。
至于陈初见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却突然回来——
不用想,一定又是他亲爱的哥哥的杰作。
冯斯时早就知道,陈初见根本没死。
陈初见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躲在意大利的这么多年,不过是等着回来跟冯之砚一起搞垮自己。
毕竟,陈家经营不善,早已摇摇欲坠,是个空壳子了。
最近老爷子病重,冯之砚寸步不离,又在这个时候放回了陈初见。
不过也好。
有什么恩怨,干脆在这个时候一笔清算。
他讨厌麻烦。
冯斯时假意配合,假意对陈初见还有怀念之情,冯之砚果然上钩。
可沈雾却变得反常。
冯斯时给自己两天的时间解决这一切。
他说服陈初见,以成为未来股东为条件,将一切直接摊牌,加上之前收集的证据,直接把冯之砚这些年来的小动作全都公开在所有人面前。
老爷子震怒,直接定下继承人。
这一次,冯之砚不会再有任何后路。
装废物装了这么多年,暗中韬光养晦,冯斯时早就累了。
是时候做些事情了。
只不过,要在一切结束后再跟沈雾谈谈。
冯斯时想,沈雾在拍戏的时候穿过那么多次婚纱。
也不知道……这一次,她愿不愿意为自己穿上。
没想到的是,沈雾还是跑了。
她只留下了一个笔记本。
翻开之后,写着「金丝雀守则」几个字。
里面全是一些条条框框,像在提醒她,要时刻守规矩。
她看起来……对他也是在乎的。
冯斯时欣喜若狂,想立刻去确认,却忽然发现,笔记本的背面是截然不同的记录。
——「嗜血冯少相处指南」。
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关于他衣食住行的喜好,甚至还有沈雾自己的吐槽。
「嗜血冯少可真挑食,但他说,我做的菜他都爱吃,嘻嘻。」
「今天跟冯少一起看电影,我不小心睡着了。他把我抱到床上的时候偷偷亲我,还以为我不知道。」
「冯少说,我不是菟丝花,事业上不需要于依附他,我有自己的力量和光彩。但他愿意做接住我的人,真好。」
「嗜血冯少今天又打人了,他的手流血了,我很心疼,让他以后别再这样发脾气,他很乖,还说好。」
「好奇怪,今天我弟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没有,我弟说那就好,找男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找了个变态。」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唔,今天学到一句话。」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看见那张照片的心情。看向我的时候,你也是在透过我,看着她的眼睛吗?」
「冯斯时,我讨厌你。」
看到这里,他立刻派人调出沈雾的行程,直奔而去。
沈雾从来不需要做什么金丝雀,在他身边,做她自己就好。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他困住她,从来就没有什么笼子。
——只有那颗笨拙却不会爱人的心。
23
病房里,那个睡了很久的男人,手指终于动了动。
梦里的雾色仿佛越来越浓。
直到梦境逐渐模糊,
他忽然向下坠去。
冯斯时睁开双眼,意识尚未清明。
他只听见沈雾带着哭腔的声音。
「他醒了!他醒了!」
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冲到冯斯时的身边。
「你没事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沈雾扑进冯斯时的怀里,眼泪打湿了他的病号服。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我还以为……你……」
沈雾说不下去了,眼泪汪汪。
「怎么,以为我会死?」
冯斯时挑眉。
「这种念头你就断了吧。」
「我是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阿雾。」
他想抱住沈雾,给沈雾擦擦眼泪,可是胳膊动不了。
连手指也被包得严严实实。
「没法抱你了。」
他失笑。
沈雾吸吸鼻子,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他。
「那就换我来抱你。」
突然丧失主动权,冯斯时有些郁闷。
不过,来日方长,这没什么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