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滕跟我说过,他爸爸姓王,妈妈姓滕,所以他叫王滕。
我爸爸也姓王,但我妈妈姓沈,不过我不叫王沈,我叫王晨。爸爸说,晨就是早上,是一天之始。后来,我就多了个外号,是王滕给我起的,叫“王早上”。
我们从小就住隔壁,两家之间,只隔了一丛紫藤花架。我从小喊王滕哥哥,当妹妹当得理所当然,但其实,我们只差了五个月。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于我和王滕而言,只道是寻常。
所谓的不寻常,该是我俩疯闹间扯下了一整墙的爬山虎;在家属院的喷泉水池里比赛捉鱼;爬树,结果一个摔断胳膊,一个吓尿裤子。
王滕从小就长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虽然他瘦得像根火柴棍儿,但掰起手腕儿来,从来就没输过。
我什么都比不过他,我跑得慢,不会捉蚂蚱,夏天要穿裙子,还爱哭,但是王滕一直愿意跟我一起玩儿。家属院还有很多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跟他们都交不上朋友,只有王滕愿意理我。
他是男孩子里的头头,有他在,其他小朋友有时候也愿意带我一起玩,但如果只有我,那大概我就只有站在一旁看的份儿。
回忆起来,我俩的童年好像特别长,可能也是因为我俩一起干的坏事特别多。每次闯祸,大人都很少骂我,几乎都是王滕在屋里挨骂,我站在屋外伸头看他。一会儿,等王滕挨完骂,抹把眼泪出来,我上去拉拉他的手,带他去我家吃根冰棍儿,再看集《奥特曼》,他就好了,又能笑着跟我一起玩儿了。
要是王滕不挨骂,那我们就只能看《樱桃小丸子》,因为我不爱看《奥特曼》。
童年里的夏天,更是格外漫长,好像一辈子的假期都在夏天过完了。
我每天睁眼,就去敲王滕家的门,然后王滕会叼着包牛奶出来,脖子上挂着叮叮当当的钥匙,有他家的,还有我家的,因为我老是丢钥匙。
但我从不丢钱。我的零花钱是大院儿里第一多的,但是我也是家属院最穷的小孩,因为王滕家里不给他零花钱,所以我的零花钱总分一半给王滕。我和王滕在外面疯一上午,等太阳高了,就手牵手去小卖部买冰棍儿。我到现在还记得,王滕的脖子上都是被汗冲出的一道道黑印儿,红色的背心儿到了中午就能变成黑色。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妈给我买的白裙子,能让我穿成迷彩裙,裙子上黑一块,黄一块,灰一块,有时候摔了,还会红一块儿。
也说不清为什么,那时候,只要跟王滕在一起,感觉什么都好玩,就是追着一只蜻蜓跑一上午也不觉得无聊。我俩刚会走的时候,就把整个家属院的角角落落都翻遍了,两个人一旦碰到一起,就是会有无穷的乐趣。
中午,一般是王滕的爸爸回家给我俩做饭,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王叔叔骑着蓝色小摩托,一路顶着大太阳往家赶。大汗衫上,肚子那儿总有一块,被汗水染成了深色,小摩托的把手上常常挂着刚买的四个馒头,他一个,我一个,王滕两个。
王叔叔到家时,我俩肯定不在,但没事儿,一会儿就能回来。我其实从没想明白过,为什么我俩不管在哪儿玩,总能知道王叔叔回来了。有时候是碰巧看到,好像大多时候,总会有一两个眼熟的叔叔阿姨冲我俩喊,该回家吃饭了。
王滕会应一声,然后我就要问他,他认识那人?王滕就会说我笨,记不住人,那人是我们谁家爸妈的同事。后来我才知道他有时候也记不住,但是他敢胡诌,反正我记性更差。
到家以后,王叔叔总会问我们想吃什么,王滕这时候一定忙着喝水,从来顾不上回答,但我的回答肯定是凉拌西红柿。红色的西红柿,切大块儿,撒上满满的白糖,我一个人能吃掉半碗。
王叔叔总是笑着看我吃,然后说,大哥的闺女好养活。
他和我爸不是亲兄弟,但我和王滕是真交情。
下午日头毒,王叔叔在家小睡一会儿,我和王滕,要么一起写暑假作业,要么也要睡午觉。
王滕的小屋子阴凉,只要铺上凉席,几乎就不用开电风扇。
不过,我俩从没睡过午觉,王滕从他爸的书柜里翻出来一摞恐怖小说,大夏天的下午,我俩就裹在一条毛巾被里,一会儿热得流汗,一会儿吓得流冷汗。
最后,我俩偷看恐怖小说的经历,以有个字不认识,王滕去问他爸而告终。王叔叔说小孩子不该看这种书,然后就把恐怖小说都锁了起来,我挺生王叔叔的气,那个故事我还没看完呢。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字是“魑”,当然后面的“魅魍魉”我和王滕也不认识,但我还是决定把所有罪过都归咎给“魑”。
下午总是过得比上午快,但是写作业的时候除外。我和王滕最喜欢写数学,因为一人写一半,另一半抄对方的。王滕最不喜欢写日记,但是我喜欢,我能写王滕的两倍长。不过后来,我妈和他妈发现我俩错的数学题都一模一样,终于也让我挨了一回骂。
太阳偏西的时候,我得回家,王滕送我回去,然后从我家冰箱里顺一根冰棍儿。不要以为我俩这一天就这样分开了,等我看完《樱桃小丸子》,就会又去找王滕,陪他一起看《奥特曼》的片尾曲,然后我俩就又混在一起,直到晚饭把我俩分开。有时候也分不开,反正在谁家都是吃。
晚上,爸妈们会一起出去遛弯儿,当然这个时候,家属院的大人都带着小孩出来遛弯,这是王滕难得的跟臭男生交流感情的时间。滕阿姨总是说,她还是喜欢王滕跟我一起玩,最多脏件衣裳,那些臭男生,动不动就打架,满脸满鼻子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