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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6 11:09:2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一下子瘫了下来。
她靠着柜子,低声啜泣,她觉得她逃不出那个火坑,也走不出这个房间。绝望席卷而来,让她无处可逃。
陈茂禾从裤兜里拿出一张很小的一寸照,放在手心,摊开在她的眼前,只是袁梅低着头,只顾着哭,没有注意到。
他又把手往前递了递,“我从你的钱包里找到了这张照片。”
袁梅此时的脸上一块黑一块白,说不出来的狼狈,当她看到照片的时候,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她挣扎着跪在柜子里,不停地磕头求饶,“求求你,放了我,求求你……”
“她是谁?”陈茂禾看着她哭着将自己的额头磕得砰砰响,神色淡淡地问道。
照片里是一个绑着辫子的小女孩,戴着红领巾,穿白色的衬衫,笑容像晨曦的阳光一样灿烂明亮。

第四章 梦里梦外
在庄况的梦里,有这样一个女人,染了栗子色的波浪长发,一双腿修长笔直。她在幽暗的路灯下不停地奔跑,仿佛是一条没有尽头的弄堂。他也跟着她越跑越快,想追上她,忽然看到从旁边的黑暗伸出一只手,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拖进了黑处。
他仍旧在跑,跑向女人被拽走的方向,却什么都没有,除了耳边传来她的痛呼声,还有她的惊叫声,“你们是谁,你们干嘛,我要报警!”
这个梦境之所以能被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梦到这个场景了,第一次是在他接到他妈妈的电话的那天,第二次是他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第三次就是昨天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前一天晚上。
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虽然她戴着墨镜,但对他而言,就像狗嗅到了肉骨头的味道一样,那瞬间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而后是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这样想着,不自觉看向旁边正在吃饭的张宇,昨晚上回来后,张宇都不曾提起那个女人,只是到早上起来,精神都有点恍惚。现在看他吃饭都有些垂丧的样子,庄况心里一动,一筷子拍在了他的手上,开门见山道:“怎么,你还想着那姑娘啊?”
张宇默了会,长叹一声气,“也不知她咋样了。庄况,你说这事找陈老哥行不?”
庄况觉得这话有点意思了,“你是想帮那姑娘出来?”
“唉,还是算了。早几个月陈老哥生意还做的大的时候,可能道上会给几分面子,现在----”张宇抬头看看车行的牌子,苦笑道,“现在就这么一间小小的车行,能有什么面子。”
“我记得陈老板以前搞大生意的,开了个旅游公司,还有汽车美容店、华盛养生会所七七八八的什么都做一点,怎么这么突然就剩下这么一间小修车铺子了啊。”庄况夹了一块红烧茭白,貌似不经意地顺着话提起了以前的事情。
张宇咬着一块糖醋排骨,口齿不清地说道:“谁知道呢,我在这家车行也有三年了,平时也没见他回来,四个月前突然就这样了,他说以后他就只管这里的生意了。”
“不过,”说着,他一顿,“那些大生意,我估摸着都不是他的生意。这家修车铺子才真正是属于他的吧。”
庄况把排骨的汤汁倒在米饭里搅拌,扒拉了一大口后,说:“他以前是不是跟着范先明的?”
张宇一听这名字,惊讶的目光里充满了疑惑,“你认识范先明?”
“我去哪里认识这种大人物,他可是长盛安保服务公司的总经理。”庄况随口说道,“我忘记听谁说起过,可能是你告诉我的吧。不过话说回来,你既然说陈老板以前是道上混过的,那这长盛安保服务公司也不简单吧。”
“我去,况哥,这话可不敢瞎说。”张宇放下碗筷,把屁股底下的小凳子往他的方向挪近了几步,“以前范老板是开赌场的,在这一带没人敢惹,后来娶了老婆就上岸了,现在还是一个公司的总经理,总之,在江宁市也还是个人物。”
庄况皱眉:“那之前陈老板打理的那些生意也是范先明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从来没有听陈老哥提起过。”张宇一边将吃完的一次性泡沫饭盒收起来,一边开始抱怨,“说起来,陈老哥从昨天中午出去,到现在都没出现,我咋感觉这情形和过去差不多。估计他又去哪里潇洒了,就我们两在店里,都快忙死了,你看午饭吃完都快三点了。”
转头又望向贴在外头电线杆子上的招聘启事,更添了无奈:“这纸都贴三个多月了,就来了一个你,现在招个洗车工都那么难了吗!”
庄况笑说:“有个我给你搭档就不错了,要是就你一个人,你忙到尿裤子都没时间去厕所。”他看着不远处又有一辆车开来,“瞧,又来活了。”心里头却不自觉地再次想起那个女人。
他已经来到华盛车行两个月了,见到陈华盛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说查出其他什么有用的信息。而这个女人的出现,仿佛一个突破口,那大金链子和陈华盛认识,这个出现在他梦中的女人,无形中将一条他不曾查到的关系链牵浮出来。
也许她是一把钥匙,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他一直寻找的那把钥匙。
***
傍晚,庄况骑着张宇的电瓶车独自一人再次来到了金门村。金橘色的霞光将天空映染的无比绚烂,远处绿油油的稻田已经开始抽穗扬花,白色的水稻花缀满了每一根稻穗。这条通往金门村的水泥路上,庄况骑着电瓶车,迎着风带来的稻花香、青草味,让他的心里隐隐生出一丝期待。
他期待见到她,期待确认她这把钥匙是否能打开那扇他在外面徘徊了很久的大门,至于门后是什么,他并不担心。很多事情,除了面对,并没有多的选择,就像他面对母亲的离开,面对父亲的死亡。
他还记得那一天他拿着工具箱在一辆老旧的桑塔纳车底修车,手机自带的默认铃声响起的时候,他也没有在意,后来听到了,因为忙着,就也没有理会。只是铃声停了后,马上再次响起,等他放下工具去接电话的时候,只看到两个未接来电。
这两个电话是来自他的母亲。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在十三岁那年母亲带着妹妹离开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们。他没想到当初写在墙上的手机号码,原来真的是还在被使用。他看着这个号码有一瞬间的微楞,从高一辍学后,他在镇上打零工,攒了钱就买手机,第一部手机是小灵通,存的第一个号码就是这组数字,只是到底没有拨出去过。
正当他犹豫着是否回拨时,铃声再度响起,他按下接听键,里边传来母亲的声音:小况,我---是妈妈。
母亲的声音有点陌生,听起来很慌张,“焱焱不见了,学校打电话来说,她已经两周没有去上课,也没有回宿舍。你能帮我去一趟江宁市吗?”
庄况起初并没有把这个当回事,下意识地反问:“你怎么不自己去?”
她沉默了很久后说,家里有孩子,她走不开。
他听到这个答案,就想笑。有一种果然如此的当头棒喝,所以她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过他,她有了新家庭后,也有了新的孩子。
也许他之于母亲的存在,也只是一种过去式的时态,当下的她是与过去的情感割裂的存在,而庄焱的失踪,将他们两人的命运又重新联结了起来。
庄焱,这个小了他三岁的妹妹,他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小时候跟在他屁股后头的小丫头片子,瘦瘦小小的身影,小心翼翼地牵着他的衣角,不停的叫着他:哥哥,哥哥。
现在她失踪了。
他的心口一下子就觉得缺了一角,原来亲人的血缘羁绊便是如此,这么多年未见,当看到她长大后的照片,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她来。
当年的小丫头片子长大了,亭亭玉立,像老家院子里种的一株晚香玉,在夏夜,悄悄地绽放了。
***
鼻间有淡淡的栀子花香混合着茶香的味道,一时恍惚,好像把他带回了老家的夏夜。庄况看着眼前这个凑近的女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空气中仍旧萦绕着淡淡的香味。
王娟疑惑地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味道啊。”但转念似是想到了什么,“老板,今天我就涂了脸霜,还没有化妆,白天客人少,也不一定轮上我,没想到遇着您了。要是您介意的话,我可以再捯饬捯饬自个儿。”
庄况原本就不是来照顾她的生意,自然无所谓她什么状态,就哦了一声,淡淡说,“可能是你脸霜的味道,有点香。”
“那是玉兰油面霜的味道。您要是不喜欢我就去洗掉。 ”庄况摆摆手,表示不介意。
王娟见他生的好看,面部线条虽然冷峻,但他的身上有一股子野味,给她的感觉,和这边的人不太一样,见他年轻,就套近乎起来,“小哥哥,不是这里人吧? 我没见过你啊。”
庄况往四周看了看,并不搭理她的话,王娟又往前凑了过去,“你找什么呢?”
“找找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说的很随意,王娟听了却脸色一变,“小哥哥,不是警察吧?”
“那你希望我是警察还是不是警察呢?”庄况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上,“放心,警察暗访也不及你们跑得快。”
王娟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心想,这是碰上老手了。她的手原本搭在衣服的纽扣上,现在不知道是解开扣子还是就此作罢了,这人到底是不是来寻开心的啊。
“放心,我不会找你们的麻烦。“说着,烟头上的星火一闪,被他抖落在了地上,他拿着烟的手,指了指床对面的墙壁上的空调,“你们玩得挺野的啊。”一个红色的小点,隐约闪烁其中。
王娟走到床边坐下,不自在地避开了他的目光,但没有争辩。庄况随即走向前去,拉了把塑料凳子,站在上头,用力一扯,将那根连接的线头都扯断了。
暧昧的灯光下,оазис庄况的脸色有点冷,“我就跟你打听个人,不为难你。”说完,从兜里掏出好几张百元钞票,扔到床上。
王娟抬头,目光闪烁:“都给我?”
他点点头,“昨天晚上我看到外头有个女人被打的很厉害,她现在怎么样了?”
“你是她相好的?”
王娟的神色带着怀疑和试探,她把床上的钞票一张张叠起来后,放到一边说:“这钱,大约我也不敢拿。”

第五章 交易
李瑗这一整天躺在床上都是浑浑噩噩的,隔壁的响动自从上一次之后倒是安静了一个下午,一直到现在,隐约传来了说话的声音。
她将被子往头上一蒙,像一只虾米一样蜷缩在里头,她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有说不出来的惶恐。
只是奇怪的是,之后隔壁又没有了意料中的动静。
王娟手上提着高跟鞋,踮起脚尖,像猫一样走到了她的床边,见李瑗一副缩头乌龟、自暴自弃的模样,刚要忍不住嘲讽几句,又想起自己藏在内衣里的钞票,就忍了下来。她伸出一根手指使劲地戳了戳藏在被子下的脑袋,“虽说有空调,但蒙头蒙脑的你不闷得慌啊。”说着,拉下她的薄被。
李瑗的眼睛红得像兔子,加上还有些红肿的脸颊,整个瞧着还是惨兮兮,她看着王娟轻声细语的样子,有点奇怪:“你干嘛呢?”眼睛瞟过她手上的鞋子,不自觉也跟着放轻了说话声。
王娟指指外头,眉眼间带着揶揄之色,“你初恋来了,我给你俩腾时间。”
李瑗听懵了,什么初恋,这具身体的初恋?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王娟又轻手轻脚地出去了,出去之后,又体贴的将门带上。而此时一个男人已经站在了门里,他的双手插在兜里,望着从床头探出脑袋来的李瑗,笑了笑,“我们见过的,你还记得吗?”
屋子里有点昏暗,没有开灯,窗帘没有拉实,她只凭着入暮的那一点霞光,判断对方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声音也很年轻。
“初恋?”李瑗的声音犹犹豫豫。
谁知对方好像听到了笑话一样,轻笑了一声,安静的环境里,这声轻笑尤其清晰,她仿佛能从其中听出对方的不屑、嘲弄,不管是不是心理作用,李瑗的脸色逐渐开始变得不善了。
他走到通往阳台的玻璃推门边上,将窗帘的缝隙又拉开了一些,室内一下子明亮了不少, “我叫庄况,我们昨天在车行见过。”
李瑗皱眉不语,眼睛里都是戒备。
庄况却对她的警惕浑不在意,耸了耸肩,兀自解释道:“不好意思啊,我和那姑娘说,你长得很像我的初恋,昨天看到你被打成这样,有点担心,就找了过来。”
李瑗哦了一声,一时不知说些什么,表情也有了一些放松,只是瞧着怏怏的。庄况找了把椅子,坐在她的对面,陪着她也不说话,干坐着,只是视线不曾离开她的脸上。
一直到李瑗忍不住了,讥讽道:“我都这个猪头样子了,你还能看出像你的初恋?”
“恩---”拖长的疑惑音调像他唇角微微上挑的弧度,给人一种麻酥的靡靡之感,“还是有几分神似的。”
李瑗分不清他话里的真假,只怒目圆瞪,“看完就赶紧走,这不是什么正经地方。”说完,她侧声躺下,被子一拉,六亲不认。
心想,要不是见他长得人模狗样,她还懒得说最后一句劝。她都自身难保,谁还有心情陪他耗时间,索性躺下,再想想往后怎么办才好。庄况,庄况,这名字取的也真是够有意思的,估计就是一事逼男。她躲在被窝里暗讽,只是想到这里,忽然感觉一道电流闪过脑海,猛地掀开被子,又坐了起来,李瑗目光炯炯地看向他,“你叫庄况?庄稼的庄,状况的况?”
庄况淡定地笑着点了下头,“你想起了什么?”他还在盘算着怎么开口套问她有关陈华盛而不打草惊蛇的时候,就见她像一只小猎豹一样突然起来。
李瑗听到肯定的答复,脸色却变得更差了,面部表情说不上狰狞,却让他想起了动画片里一只叫厌厌的蓝精灵,它的眉头永远都是皱着的,仿佛讨厌所有一切。
等了很久,当隔壁的房间响起了王娟的呻吟声的时候,李瑗被吓了一跳,不解的目光投向他,“你---她---你们---”
“我来这里,没一点动静不是招疑吗,我不能呆太久,”他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言语间带了些自然的熟稔,“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该走了,等以后有机会再来看你。”
他才站起身来,就见李瑗速度极快的从床上爬起来,一下子抱住了他的胳膊,生怕他跑了似的,拽得紧紧的。
庄况的目光从她抓着他胳膊的手上又移到她的脸上,挑眉不语,李瑗这回像是抓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任凭他的目光戏谑,也不撒手,只尽可能地用她的眼神表达真诚,然后语气非常亲和的问他:“你身上是不是纹了个观音像?”
这是他没有想到的问题,他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李瑗跳下床,顾不上穿拖鞋,拉着他胳膊的那只手仍旧不放,喃喃自语着:“对对,这准没错,原来是这里,妈蛋,不知道哪个混球写的。”
好在庄况稳重,并没有表现出异样,只是看到那一双白皙的脚站在黑黝黝不太干净的水泥地上,忍不住一阵皱眉,他抬起左手,握住她正抓着他的一只手,顺势往后一推。
李瑗来不及反应,就坐在了床沿,忽然噤了声,她愣愣地看着他蹲下身,把放在一边的拖鞋,放到她的脚边,“你有什么话,下次再说。我先走了。”
“你不能走,”她的一双兔子眼又红了起来,“你走了,我怎么办---”
庄况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墙壁上已经传来了敲打的声音,可见王娟开始着急了,他这时才意识到,眼前的姑娘也不过二十二三的年纪,和他的妹妹差不多大。
李瑗见他要走,就更急了:“你在找庄焱对不对,我帮你!”
“作为交换条件,你要带我离开这里。”
庄况身形一顿,随即笑着应道:“好。”
她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笑得这么好看,就差头顶上出现一个金色的光圈了。
***
庄况离开的时候,又给了王娟三百元钱,说是怕这边的人因为摄像头的事情为难她,让她把事情推他身上,三百元就当维修费了。
王娟捏着这三百元,一时泛起了说不清的滋味,看着他的背影走出门口,走下楼梯,一直到拐角不见了,才回神过来:“真是好笑。”
这时,李瑗打开门,探出脑袋,问她:“小娟,那个药膏在哪里?我这一天下来感觉消肿了不少。”
王娟回头看到她,只觉得她像是焕发了生机的植物,连带眼睛也是晶亮晶亮,“就在你床脚那边床头柜里的第一个抽屉里。”
“谢谢你,小娟。”李瑗笑吟吟地道谢。在她转身回去之际,王娟喊住她,“李知蝉。”
李瑗的反应慢了半拍,才想起这是自己的名字,“怎么了?”
“那谁他还来吗?”
“哦,你说他啊,”李瑗顿了下,想起了她和庄况之间的约定,虽然也有些风险,但眼下她已经没有其他选择,毕竟在这个不知生死的局里,她唯一的选择就是抱紧男主的大腿。
“我又不是他的初恋,肯定不会再来了。”
李瑗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怎的心思也是微微一动,她走到王娟面前,仔细看她的神情,“你希望他再来?”
王娟扑哧一声笑,“你这是什么眼神,当然希望他再来了,这么大方的客人可不多见。”说着,她拿出他给的钱,声音忽地又低了下来,“做我们这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解脱,现在挣五十就要交给上头四十元,全靠客人的小费,攒了一点钱。”
“要是将来有一天能出去,手头有点钱总是好的。”
李瑗从见到王娟的时候开始,对她的所言所行都有些厌恶,但现在这几句话,忽然说的她鼻子有些发酸,她想安慰几句,又不知怎么开口。
王娟却笑了开来,“别这么瞧着我,晦气死了。要说我们中,其实你算是还好了。现在你能离开这里,也挺好的,真想不通你闹死闹活的作啥。”
愣是把她的伤感都赶回去了,李瑗哭笑不得,“得,你要是觉得我是幸运就幸运的吧。”
二人正说着话,邵鹏带着一个男人从楼梯上走过来,见她们两人在走廊,就喊道:“你们两人在这里干什么?嘀咕什么呢?”随后指着王娟,又说,“楼下来客人了,你还有闲,快去接待下。”
李瑗看见邵鹏还是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脑袋,奈何王娟一走开,她躲无可躲。邵鹏走过来,打量了几眼,见她脸上的红肿有点消下去了,神色稍缓,扯过她的胳膊,冲着跟他来的男人说道:“这妮子不乖,昨天教训了下。你看这个样子,我也不好送过去,要不等她缓两天。”
男人肆无忌惮的目光盯着她看了许久,最终只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邵鹏的脸上这才浮现了笑容,他松开抓着李瑗的手,几步走到了男人的身旁,装模做样地掸了下他的肩头,似感叹又似赞叹,“我们都以为你陈华盛这次翻不了身了,没想到啊,你有这个本事。”
“这回我是服了你了,陈总,你是这个。”邵鹏竖起大拇指,让人觉得他是真心诚意的佩服,随后招呼男人往上走,“走,去楼上喝一杯。”
李瑗一听到陈华盛三个字,就竖起了耳朵,想起庄况临走的时候,交代的话里提到过这个人,她的视线就忍不住看向对方。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中年男人,头顶微秃,戴着眼镜,看起来毫无攻击性。
如果走在大马路上,谁也想不到他是范先明的左右手。不过他刚才看向她的目光,让她感觉像是被一条毒蛇盯上了,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威慑。
李瑗快步走回屋子里,心中反复默念一个手机号码。只有这样,她从庄况身上获得的短暂的安全感,才能得以持续。

第六章 活下去的理由
袁梅的额头磕在柜板上发出砰砰的响动,每一声都扎实而响亮,“这是我的女儿,她才 9 岁,我不能死,我还要照顾我女儿,求求你放了我。”她边哭边磕头,仿佛不知道疼痛似的。
陈茂禾冷漠的表情逐渐浮现了困惑,他数了下,她已经磕了三十五个头,在他恍神间,耳边的砰砰声依旧没有停,“既然有女儿,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袁梅抬头看向他,满脸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我也不想的,我想逃跑的,但是不行。他们很多人,我逃不出去。”
他觉得袁梅的话像一个耳光一样扇在他的脸上,他突然涨红着脸喊道:“逃不出去,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说完,他很快又冷静了下来,这种冷静里藏了一丝若有似无的残忍,“你没有办法,那我帮你啊。”
袁梅一下子就愣住了,她看到他的目光里有种说不出的兴奋,涨红的脸早已退去了怒色,这张在人群中不易让人记住的脸,此刻她仿佛能从他的表情中解读出所有信息。
她被吓到了,瑟缩着往后退去,男人的手掌很大,明明消瘦的身材,却好像有着无穷的力气,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直接往外一拉,她就从狭窄的柜子里被摔到了外面。她躺在地上,有一瞬间她真希望,不如就这样死去就好,这样起码不用再遭遇羞辱。
可是她的女儿怎么办,袁梅想起女儿还小的时候,她下地干活,女儿就像一只小企鹅一样在田野里摇摇晃晃地独自玩耍;又想起女儿在去学校前帮着做早饭时的情形,瘦瘦小小的身体还没有灶台高,拿着小板凳垫着脚烧饭的样子;还有那个生着病的敦厚的老实人,走一步都要喘一口气的男人,这辈子都走不出家乡的那片土地。
她不信命,出来了。出来了,又想回去,可是回不去了,她这个样子怎么回去。
离开村子的那一天,女儿站在村口路边的那棵百年大树下,阳光从树叶间隙零零落落地掉在她的小脸上。她从中巴车的窗口望去,看到女儿的身上环绕着金色的阳光,充满了希望。
耳边似乎又听到了女儿的声音,“妈妈,妈妈,妈妈……”。初听见是笨拙口齿不清地叫着“妈妈”,后来是欢快清脆地喊着“妈妈”,还有她离开时,女儿哽咽的叫着“妈妈”。
袁梅觉得心痛到几乎无法呼吸,她想挣扎,想活下去,口中不自觉地叫道:“妞儿,妞儿。”仿佛因此能获得力量。
陈茂禾在柜子边上拿了一把锤子,锤子一头的形状像羊角,另一头顶部是平坦的锤头,碳钢质地的锤子看着崭新,甚至经过保养而油光发亮。为了方便使用时更好的握住,木制手柄上还缠了一圈圈黄色的线绳,而黄色的线圈上可见一块块的暗红色污渍。
他站在那里,看她像一条刚被抓上岸的鱼一样不停地扑腾、挣扎,握着锤子的手已经抬起来,却又停了下来。他猜想她口中叫着的名字是她的女儿,让他意外的是,他竟然能听出其中深深的歉意、眷恋和不舍,以及强烈的求生意志。
慢慢地,他蹲下身来, “你给我一个,让你活下去的理由。”
***
他杀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性工作从事者,有时他以为这只是一个偶然,但有时他又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定数。
女人叫阿江,是以前他在工地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女人,工地里的男人耐不住寂寞,不是赌就是嫖,阿江是他们之中最受欢迎的女人。当然,这个他们,不包含他陈茂禾。
她租了一间民房,只有一张床,就做起了工地里的男人们的生意。迎来送往,她总是笑意盈盈。
他偶尔也会去找她,但他不是去和她做爱,只是想在她的怀中好好睡一觉。阿江很温柔,她的怀抱有时让他上瘾,很像小时候记忆中母亲给予的仅有的温暖。
认识的时间久了,他提出想带阿江离开这里。阿江看他的眼神,他至今都忘不了,他以为他是特别的,因为她总是允许他在她的怀中多睡一会儿,而不是到点赶人。
阿江说,你是傻子啊,我给你是做生意的。一句话,将两人的关系又拉到了规规矩矩的位置,一个买,一个卖,可不是做生意的吗。
陈茂禾当时还是不信,只认为她有苦衷,告诉她,“我会努力赚钱,到时就不用做这个生意了。”
阿江仍旧用看傻子的目光看着他,“你想太多了,我是自愿的。”
他问她,做什么工作不好,为什么要做这行。
阿江说,因为来钱快,而且容易。
后来,在一个假期,很多工地的人都回家的时候,他把阿江埋在了工地里一个即将浇筑水泥地的地底下。
他把她永远留在了那里,除了一样东西,他带走了。阿江的乳房很丰满,他拿着刀的手,有过一瞬间的颤抖。这个丰盈而美丽的象征着女性的最明显的外部特征,被他阉割了。他自以为,不是因为仇恨,是因为怜悯。
他至今记得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时,她的挣扎。他心想,原来女人挣扎的力量也可以这样大,如果她们对这样操蛋的生活,也这样拼尽全力,是不是就会好点;如果她们不是逆来顺受,是不是就会好点。
但是即使挣扎的力量这样大,她们在粗暴蛮横的男人主导的社会中,仍旧是蝼蚁一样弱小,有时真是让人怜悯啊。
后来高楼大厦建起来,那里至今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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