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热议!病人进了手术室,医生索要3000元“专家费”,不给不做手术?卫健委回应!近3成医生飞刀过,说不清的飞刀,该如何面对?

时间:2024-10-16 10:03:3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病人进了手术室,医生却索要3000元“专家费”

不给不做手术?

卫健委回应

医生索要“专家费”这个事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但该事件带来的深刻讨论远没有结束,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指导。

先来回顾一下事件。

10月10日,四川广元一名网友发视频爆料称:我母亲在广元市中医院做手术时,该院心血管内科的安医生向家属索要了3000元现金红包,不给就不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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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爆料人徐先生描述,9月3日凌晨,其母亲出现呕吐、肚子疼等症状,随后紧急送往广元市中医院急诊科,诊断为因感染出现严重脱水,当即住院治疗。治疗9天后,医院通知可办理出院手续,在其准备办理出院时,患者出现心跳加速的症状,医生表示心脏有问题,必须立即手术。

徐先生说道:“事发太突然,我和家人来不及询问究竟是什么病,母亲已被护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前,我和父亲被叫到一间医生办公室,安医生要求我们准备3000元现金,是额外的,我要求手机转账,安医生说必须是现金,不能转账。”

为确保手术顺利,徐先生的父亲随后给了安医生3000元现金。爆料的视频清晰记录了安医生收取现金和清点现金的全过程,在确认是3000元后,装进了白大褂口袋。收取现金后,患者手术顺利进行,术后3天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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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徐先生给母亲办了出院手续,事后越想越气。他说道:“我就不明白,这3000元是什么费用?当时医生也没有告知我们,电子票据上显示,母亲住院费用合计80596元,3000元没有列入其中。

10月10日上午,为了搞清楚3000元的用途,徐先生拨打了安医生的电话。安医生在电话中称,徐母住院时心脏不好,在病情稳定后需要做心脏射频消融术,收取的3000元是专家费,不是红包。随后安医生在电话中骂徐先生“你这人怎么这样,你是有神经病吧”。

在这次通话不久,一名自称广元市中医院领导的男子给徐先生打电话称,医院会处理此事,也会给他一个答复。

下午,该医院工作人员向徐先生提出,“可以退还3000元,但删掉视频。”徐先生未答应。

舆论发酵后,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应,表示会向广元市中医院核实此事,并详细调查事情缘由,如果属实,会对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据了解,广元市中医院是广元市唯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涉事的心血管内科安医生为副主任医师,2020年驰援湖北武汉为抗疫做出过贡献。

这3000元到底是不是飞刀费?

如果是合乎规定的飞刀费,不应被指责

卫健局曾认定收取飞刀费无过错!

这一事件引发了极其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首先困惑的就是医生为什么会要这3000元专家费?专家费到底是什么意思?要把钱给谁?

四川广元当地一名网友表示:“大家不要再多想了,我清楚得很,所谓的专家费就是飞刀费,钱是给请来的专家的。如果是大城市很好的专家请过来做手术,那3000元真的很便宜了,飞刀也是被允许的。如果没有请大医院的专家,那就不能收飞刀费。现在要查的是,给这个患者做手术的专家到底是不是请来的!

成都一名自媒体大咖直言不讳地说道:“人心难测呀!所谓的红包,就是外请专家的费用,这个费用,大夫肯定和患者家属提前沟通过,具体要多少钱也都讲明白了。这名患者家属当时肯定已经答应了,所以不存在什么‘母亲躺手术室,医生逼要专家费,不给不做手术’的情况。”

“人心险恶呀,既要享受专家手术,又不想出钱。你要是不愿意让专家做手术,就别答应,把机会让给其他人,或者你觉得贵,可以出院去上级医院自己住院。但是,你既然答应了,专家都来了,又搞这一套!你一人耍赖,恐怕要断了以后这个医院外请专家的路,受害的是整个广元的群众!”

江苏一名网友则表示:“我们现在需要医院明确告诉我们这3000元是不是飞刀费!如果是飞刀费,那就没问题,并且我们还会帮着医院谴责这名不诚实、想占便宜的患者家属,并勒令他向医院、向安医生赔礼道歉,并恳请某音等平台封掉这个家属的账号,因为他涉嫌造谣诋毁。因为飞刀很常见,在飞刀之前,医患双方都是知情并同意的,在小医院看病,我们巴不得大专家过来给我们做手术呢。如果这不是飞刀费,医院没有请外来的专家过来,当事医生竟然众目睽睽之下索要现金红包,那这就是犯罪、违反医德医风,就请卫健部门狠狠地、顶格处罚这名医生!

这件事的逻辑一下子清晰了,正如江苏这名网友所说的,这3000元到底是不是飞刀费?如果是飞刀费,在双方知情同意、合乎规定的情况下,这名网友做出此种姿态,是不诚实、不守信、破坏规则的行为,理应向当事医生和医院道歉,并受到网友谴责!如果这3000元不是飞刀费,而是实打实的、见不得光的、没有任何依据的红包,又或者患者事先对飞刀并不知情,医生没有解释,单方面开展飞刀,那医生就应该受到最严格的惩处。

事实上,涉及到飞刀,只要合乎规定,我们一般都是支持的。

2024年01月17日,郑州疾控中心就发表了一篇题为《飞刀手术缘何屡被投诉?如何破解飞刀难题?》,其中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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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疾控中心表示,此前报道,河北李先生投诉某县级医院,称“其母亲因子宫脱垂住院,手术麻醉后,医生要求其现金支付13000元专家费。

医院回应表示:这次手术是外聘专家(即“飞刀”医生)进行的,收费合规,并且明确告知该费用是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给专家,不能报销,不通过医院,患方表示同意。

随后,当地卫健局调查后认定:医院不存在过错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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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论医生“飞刀”时,郑州疾控中心就在文中表示:“目前,社会和医疗界大多认为医生飞刀现象是患者、医院、医生三方共赢的局面,但这个看似一举三得的方案,却屡屡成为医患矛盾的催化剂和医疗事故的导火索。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依法执业是关键!

近3成医生飞刀过,

说不清的飞刀,未来我们该如何面对?

飞刀,离我们医生太近了,凡是大三甲的专家,都可能接触过飞刀。

在一项针对3000多名医生参与的调查中,55%的医生称所在医院的医生飞刀现象普遍,近三成医生表示自己曾经飞刀过。

其实,医生“飞刀”的情况建国以来发生过多次变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尚未实施之前,代表医生职业身份的只有职称和医师资格证,没有执业证,更没有对执业地点的限制。也就是说,医生在哪里都可以执业,那是医生们“飞刀走穴”最自由的时期。

1999年,情况变了,新施行的《执业医师法》确立了我国医师的注册制度,它将医生与公立医院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医生只有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才能获取执业资格,无法自由选择行医的机构,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否则就是非法行医。

在《执业医师法》出台前,医院对待医生外出飞刀的态度,总体以支持为主。《执业医师法》出台后,“飞刀走穴”正式成为了非法执业行为,院长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般都不支持。

这是因为《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医生若去其它医院会诊、做手术,必须要拿到会诊单。如果医生私自“飞刀走穴”,不出现意外倒还好,一旦产生医疗责任,则由医师所在的医院承担,于是院长们变得非常谨慎。

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飞速发展,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也出现了不平衡,民众开始极度渴望大医院的专家飞刀进入小医院,呼声很高。

于是,情况又变了。2009年,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医改方案中,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一度被不少人认为是“飞刀走穴”问题的解决方案。

2017年,《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其中规定,医生在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只需备案即可,再也不需要获得原单位的批准。此后,卫健委又多次发文支持“多点执业”,鼓励“医生兼职”。

到2019年,全国范围内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为11万,医生飞刀也越来越普遍,越来越阳光化,各级行政管理机构正试图将“飞刀走穴”纳入行政管理体制。

尽管飞刀已经很普遍,社会和民众需要飞刀,也接纳了医生飞刀,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能明确表示“飞刀”这种行为是合规的还是不合规的,它有点说不清。

现如今,在大医院一床难求、名医一号难得的情况下,飞刀是普通人接触到顶级专家最简单的方式。

对于患者来说,不用人生路不熟地跑到外地排队等病床,不用抢号、挂号、重复检查,更重要的是,患者在自家门口就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实在省钱、省心、省力;对于医生来说,飞刀去外地,既治了病、救了人,又在经济上获得了一定报酬,只要精力和时间允许,这完全就是一种兼职,可以尝试;对于医院来说,专家过来手术,既提高了技术和水平,收获了患者满意度,拓展了品牌和影响力,又完成了“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任务,何乐而不为呢?对于医保来说,因专家高质量的手术减少了患者并发症,提高了治疗效果,总体上减少了病人医疗费用报销的支出,也最终获益。

可以说,飞刀是一件多方获益的好事但由于需要患者额外出钱,不能报销,总让患者觉得这是“红包”、是医生的“灰色收入”。

其实,医生飞刀是实实在在的兼职,医患双方互相知情,心甘情愿为之买单,飞刀费本质上是非常阳光的

总之,飞刀现象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产物,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只有为飞刀正名,使飞刀阳光化,摆脱污名化,飞刀如今面临的困境才能减少,优质的医疗资源才能共享,各方人士才能共赢。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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