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妈妈被限制消费 未履行生效的给付义务
时间:2020-12-03 12:00: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2月1日,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金美,于今年5月收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刘金美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美,股东为虞丕杰、虞俏倩、刘金美三人。公开信息显示,虞丕杰、刘金美为知名艺人虞书欣父母。
另外,2020年9月,虞书欣担任股东的上海暖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注销原因为宣告破产。该公司工商披露的股东中,虞书欣、虞丕杰、刘金美均为直接或间接持股人。此外,2019年4月,上海暖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