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口罩30元一只?安徽一药房被拟罚35万
时间:2020-02-04 12:39: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月3日,有关媒体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其中,合肥广善缘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3M口罩售价高达30元每只,该公司拟被行政处罚35万元。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无合格证明口罩被行政处罚29.85万元。
合肥广善缘大药房有限公司
虚构购进成本拟被罚35万
经查明,当事人虚构所销售的3M口罩购进成本,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二、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一)虚构购进成本的”所规定的情形。该局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无合格证明口罩被罚29.85万元
该局根据肥东县市场监管局的移送线索,查获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案。
执法人员在其公司仓库未发现库存涉案产品。在现场,通过调取该公司入库、出库记录,发现该公司从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入1500袋生产厂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飘安”牌口罩。
经查明,2020年1月22日,当事人以16500元的购货款,从王某处购得“飘安”牌口罩1500袋。王某未向当事人提供相关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且未能提供口罩的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另经查明,因当事人相关商品入库需要供货商名称,但是王某无法及时提供,当事人出入库管理员遂将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货商录入系统。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口罩货值金额共计29850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394袋。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4袋口罩、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共计298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徽邻几便利店涉嫌经营假冒
“飘安”牌口罩案被移送公安部门
根据网络舆情,2020年1月30日,该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安徽邻几便利店有限公司及其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标识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5324袋(20只/袋),其中标示生产日期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的有399袋。现场库存的一次性口罩的货值金额共计121432.8元。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从合肥市寸晖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30000袋(20只/袋),共计60万只,购进价格14.3元/袋;2020年1月23日至1月29日,该公司将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2.8元/袋的价格分别配送至该公司的210家门店,共计配送29079袋。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
2020年1月27日,该公司在收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后,启动了产品召回,并发出了产品下架的通知,现门店的上述产品已全部下架。该局依据有关规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来源 | 新安晚报
编辑 | 袁小舟 校对 | 鲍田静 审核 | 王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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