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心存侥幸,除夕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时间:2020-01-25 21:55: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一男子心存侥幸,除夕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拘
扬子晚报网1月25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南京市浦口区正式实施“禁放令”以来,近期适逢春节假期,浦口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宣传提醒市民,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但即便如此,依旧还有市民仍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这不,一位市民因自己的“任性”,被浦口警方依法处罚。
2020年1月24日(农历大年三十)晚上,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永宁派出所巡逻警力联合社区网格员按照事先安排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情况进行巡查。21时30分许,在永宁街道西埂莲乡景区停车场内,巡逻警力发现有几名大人带着小孩在燃烧烟花爆竹。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并对现场进行清点,当时已经有不少烟花爆竹被燃放,民警现场还查获了少许未燃放的烟花。
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王某虽明知浦口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但认为永宁地区地处农村,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带着亲友到西埂莲乡燃放烟花。目前当地警方已对实施燃放的贾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对观看燃放烟花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据介绍,从1月1日正式禁放开始,浦口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重点部位、集中整治重点区域、严查违规燃放行为。春节期间,分局领导分片包干,春节期间带领基层所队民警上路进行街面巡逻。分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场宣传、下社区、自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组织专题宣传30余场次。
警方再次提醒:春节期间,市民朋友不要侥幸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向勤如(E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