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宝能集团授信?上海银行再澄清:正常商业行为

时间:2020-01-13 11:07: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违规向宝能集团授信?上海银行再澄清:正常商业行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3日电 针对上海衡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衡源企业”)法定代表人徐国良实名举报一事,上海银行12日晚间发布公告再度澄清称,向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能集团”)授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授信不属于副行长审批权限,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放贷行为。

来源:上海银行公告

此前在1月10日晚间,衡源企业法定代表人徐国良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名举报,称宝能集团设局侵吞衡源企业持有的百联中环、徐汇滨江项目200多亿优良资产,违法套取上海银行265亿元贷款。徐国良还举报称上海银行副行长黄涛勾结宝能集团,实施了上述相关事宜。

对此,上海银行11日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徐国良及其实际控制的衡源企业等多家企业,因严重拖欠巨额债务被上海银行及其他债权人依法诉至多家法院,其已深陷债务危机及严重失信局面。为掩盖真相、混淆视听,谋取不法利益,徐国良利用自媒体散布严重失实言论,恶意损害上海银行声誉,并严重侵害上海银行高管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银行官网

在12日晚间再度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上海银行表示,公司向宝能集团授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宝能集团有真实合理资金需求,并提供有效担保。公司给予宝能集团的所有授信业务均按公司审批授权规定全流程审批,相关授信不属于副行长审批权限,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放贷行为

上海银行强调,公司重视规范经营、合规管理,对宝能集团发放的相关授信均有明确用途,并全程封闭操作,不存在贷款资金被额外套取的情况。自2012年与宝能集团建立信贷关系,除承接衡源企业项目公司相关贷款外,对宝能集团发放的其他贷款余额为135.4亿元,平均利率为5.99%,与公司同期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利率水平相当;依据审慎评估原则,抵质押率不超过70%。截至目前,对宝能集团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集团授信集中度未超过公司2018年末资本净额10%和15%,符合监管规定。宝能集团在本公司的所有授信及并购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未产生风险事件。

上海银行介绍,2019年以来,衡源企业及相关公司在本公司的贷款风险化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衡源企业经比选后自主决定将项目公司股权出售给相关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则的条件下履行了对宝能集团相关公司贷款的审批手续,目前用信余额78.64亿元,贷款利率5%,高于同期本公司房地产贷款利率最低定价。项目公司股权出售后,授信主体变更且资质改善,公司进一步落实了股权质押、保证担保等各项担保及风险缓释措施,担保方式进一步强化。

截至目前,衡源企业及相关公司在公司的贷款全部出现逾期,公司已依法起诉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已将其40.44亿元贷款全部纳入不良并足额计提拨备,对公司后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上海银行表示,针对文章所涉不实言论,已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续本公司将依法配合公安机关查证事实。

二级市场上,上海银行13日早盘低开,盘初一度跌逾2%。截至发稿,上海银行报9.24元,跌幅1.7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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