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工程款遭央企诉讼追讨超威动力跨界遇尴尬
时间:2020-01-11 16:41: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汤辉
作为国内电池行业的标杆,去年前三季业绩翻番的超威动力(00951,HK),在2019年料定大赚。不过,这样一家富户旗下,却也有因“欠债不还”惹上官司、被央企直接讨债的门生。
“剩下的1300多万元的工程款,对方(池州超威)的人说,就算公司被破产清算,也不会支付。”1月9日下午,提到与池州超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超威”)合作时,用丁文磊的话讲,已经想不出更好的辙了。
丁文磊的身份是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航禹”)的实际控制人。从关系上来看,山东航禹只是池州超威5.98MW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分包商,与池州超威有直接承包关系的,是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电建”)。
这本是一个干活拿钱的买卖,却因业主方不愿支付近1400万元工程尾款,2019年11月份,央企旗下的贵州电建直接将其告上法庭。
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中,一位与贵州电建与超威方面均有接触的人士表示,池州项目是目前超威跨界光伏的唯一落地项目,随着光伏上网补贴政策调整,超威方面可能已经在储能板块的光伏领域收缩战线。
在被央企诉讼讨债的背后,却也隐藏着超威在储能板块布局的尴尬:光伏发电上网补贴退坡之后,超威多元储能布局该何去何从?
超威动力旗下公司被央企追债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那一年,港股上市的超威动力的四级子公司,池州超威正式成立。
国际能源网的文章显示,2017年12月16日上午,超威集团旗下超威电力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工仪式在安徽省青阳县举行,来自青阳县、超威集团安徽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等领导参加仪式。此举标志超威储能产业板块迈出关键一步。
这一项目的业主方,为当年5月12日成立的池州超威。在开工仪式5天前(2017年12月11日),贵州电建与池州超威签订了《池州超威电力有限公司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
合同采用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固定单价为5.39元每瓦,初步的总价款为3134万元。随后,在2017年12月27日,贵州电建将项目分包给了山东航禹,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山东航禹实质承包了池州超威的电站项目施工工程。”丁文磊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分包合同签订后,山东航禹于2017年12月25日开工,并于2018年8月16日并网发电投入使用。经双方确认,最终装机量为5767.74kWp,根据合同固定单价5.39元/瓦结算为3109万元。此外,还因池州超威变更设计、增购二期用二次设备等原因,总计增加费用119万元。
“总共3228万元工程款,业主前后三次支付1126.9万元。2018年12月份我们和业主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重新安排了剩余工程款的付款进度,之后收到了767万元工程款,这也是我们至今收到的最后一笔。”山东航禹项目经理梁审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池州超威与贵州电建于2018年12月25日签订的《超威池州项目付款协议》显示,池州超威于2017年12月18日支付EPC合同预付款626.9万元,后分别在2018年6月6日和9月25日支付进度款200万元和300万元。
上述协议主要包含5个条款:包括在2018年12月31日前池州超威支付767万元工程款;承包商不追究池州超威延迟付款的责任;承包商优先承包二期工程等。协议同时载明:池州超威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除质保金外的所有剩余款项,并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支付质保金。但执行的前提是基于“乙方整改项目验收中的问题合格”,承包商需要在进度款支付一个月内整改完毕。
项目付款协议 山东航禹提供
不过,2019年6月30日是上述协议约定的截止日期,如今已经进入2020年,贵州电建和山东航禹并没有收到剩余工程款项。贵州电建与池州超威最终闹上公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贵州电建已于2019年11月11日,将池州超威及其母公司超威电力(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超威”)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判定池州超威立即支付工程款1333.8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1月10日上午,贵州电建的委托代理人、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军国向记者确认了该诉讼。
质量问题还是为转让项目铺路?
“剩下的近1400万元的工程款,对方(池州超威)的人说,就算公司被破产清算,也不会支付。”1月9日,丁文磊多次提及。
对于资金未结清款项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超威光伏项目负责人安华阳手机,并发送短信,但均未获得回应。此外,超威集团多位高管也在接听前直接挂断了电话。
不过,池州超威与贵州电建于签订的《超威池州项目付款协议》中的第三条,也成为后续争议的焦点。该条款载明,池州超威在2019年6月30日支付质保金外所剩余工程款项的执行前提:基于“乙方整改项目验收中的问题合格”,承包商需要在进度款支付一个月内整改完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池州超威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显示,该项目于2018年8月16日并网发电,竣工验收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资料核查项目为合格,质量核查为基本合格。设计单位在综合验收意见及结论注明:现场验收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与设计内容一致。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在该验收记录上盖章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山东航禹提供
山东航禹方面提供的一份庭审笔录扫描件显示,在2019年12月20日在青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贵州电建起诉池州超威一案中,辩诉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付款协议》中规定的项目验收中的问题是否合格,池州超威的辩护人提出了5-6个未整改问题,比如电缆没完全直埋、合同中约定的监控设备未施工等;原告(贵州电建)则质疑相关证据的真实性。
“他们找出一堆电站质量问题的理由来解释,但是问题是我们建设的电站是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的。”在山东航禹项目经理梁审龙看来,验收通过了没有问题,现在说有质量问题,很显然是不成立的。
对于超威方面在庭审中提及的质量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超威集团多位人士,均未获得回应。此外,一位曾在池州超威的项目负责人,对于质量问题,也并未确认。
在丁文磊看来,池州超威拒绝支付尾款,可能与其转让池州超威股权遇阻有关。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3、4月份的时候,超威集团曾试图将池州超威的全部股权转让,但未拿到工程款的施工方,拒绝了意向方提出的分期5年偿还的建议。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向与苏州超威、贵州电建、池州超威等三方就池州超威股权转让形成四方协议的青岛十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方面求证,相关负责人在短信中称:“我们和超威没有签署协议,暂也无合作意向。”
多元储能布局遭遇尴尬
按照超威动力2019年中报净利2.36亿元、同比增长72.16%的实力,为其旗下的池州项目公司支付工程尾款,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中,前述从池州超威离职的负责人也提到,在2018年“531”后,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调整,行业都在收缩战线。
2018年5月31日,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厉光伏政策”——“531新政”发布,该政策明确对光伏建设控规模、降补贴,一时间,光伏行业哀号一片。
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研报显示,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在经历了2013-2017年的高歌猛进之后,在2018年经历了行业低谷,531政策的急刹车使得国内市场快速下滑、产品价格快速下降、企业盈利能力持续位于低位,行业发展热度骤降。
值得注意的是,池州超威5.98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正是在“531政策”发布之后。一位光伏行业人士直言,超威靠电池起家,其涉足光伏领域属于跨界,在行业内都一片哀嚎之时,超威应该也意识到了跨界的风险。
而早在2017年池州项目开工之时,该项目也被认为标志着超威储能产业板块迈出关键一步。超威动力旗下的超威电力公司,则是这个电池巨头涉足光伏行业的实施者。
国际能源网转自超威集团官网的文章显示,超威电力公司是超威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依托超威集团在铅炭、锂离子电池方面的长期积累,以“储能、光伏发电、微电网系统集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为主要关注点和目标市场。
一位与贵州电建与超威方面均有接触的人士表示,池州项目是超威在光伏的唯一落地项目,随着光伏上网补贴政策调整,超威方面可能已经在储能板块的光伏领域收缩战线。
对于该说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1月10日多次尝试联系超威电力有限公司光伏事业部总经理安华阳,但其电话始终未予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9月16日,在杭州召开的第三届能源思享汇论坛上,在做“以金融之手引领多元储能”的演讲中,安华阳提到,超威电力发展路径,第一阶段走重资产模式,是以光伏电站、储能电站持有为主要业务模式,逐渐向轻资产、服务输出转型。
在一位光伏领域人士看来,超威转让池州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该与轻资产思路一致,但因为工程款支付引发纠纷,显然让超威电力的多元储能布局颇为尴尬。
超威动力(00951,HK)1月10日收盘价2.780港元/股,较1月9日下跌0.36%。近五日最高2.850港元/股,最低2.710港元/股,总体呈现震荡下跌。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