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二批)》的公告

时间:2024-01-05 17:29:3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依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我局已组织审定败酱草(黄花败酱)配方颗粒等17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上述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另经核查,我局对2022年11月9日实施的蝉蜕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准【含量测定】项进行勘误,现将该标准勘误说明予以发布,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败酱草(黄花败酱)配方颗粒等17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附件2蝉蜕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准勘误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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