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59.9元买“耐克”?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发现......
时间:2022-06-23 07:02:0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在直播间买到59.9元“耐克”运动鞋?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消保委提醒警惕“特卖”“折扣”“全网最低价”等宣传。
消费者投诉
直播间买到假“耐克”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的杨先生在直播间购买了一双价值59.9元“耐克”的运动鞋,直播间主播称该款鞋非常便宜是因为“特卖”和“折扣”,杨先生信以为真。下单收到货后发现,此鞋做工差,明显不是真品,耐克官网也没有这种款式。
杨先生联系直播间客服要求退货,却被告知直播间卖出的东西一旦售出,不退不换。屡次沟通无果,杨先生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希望商家能退货退款。
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信息后,通过提供的违法线索,随即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其一楼直播间内查获用于直播展示的标有“耐克”商标的运动鞋样品和标有“阿迪达斯”商标的运动鞋样品。据介绍,当事人是温州当地一家鞋业公司的老板,他与妻子等人原本直播销售自家公司生产的鞋子。后来开始间杂销售标有“耐克”和“阿迪达斯”商标的运动鞋,这两款鞋子系假冒侵权产品,由外地厂家代其发货。
截至被查时,标有“耐克”商标的运动鞋已销售895单,标有“阿迪达斯”商标的运动鞋已销售155单,涉及金额6万余元。因涉嫌违法犯罪,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消保委解析案例
买到假货可要求“退一赔三”
温州市消保委在解析此案例时表示,在直播电商处买到假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中,该商家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明知其销售的运动鞋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违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已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提示
“全网最低价”别盲信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
❶谨慎选择平台和渠道。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防范刷单炒信。网购支付时,还要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
❷切勿盲目激情下单。了解下所购买产品的价格和质量,不要盲目相信主播介绍的“全网最低价”,充分考虑直播商品是否是自己真实需要,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
❸妥善保管消费凭证。消费者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为后期可能会出现的权益纠纷提供维权依据。(记者 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