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个品种进福建集采,149家药企拼杀价格
时间:2021-05-08 10:01: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35个品种纳入福建集采,149家药企符合申报规则。目前已有23个省市发布了集采相关方案或通知,集采常态化背景下,药企需做好应对。
今日(5月6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共149家企业符合申报规则(具体见文末附表)。其中正大天晴有阿加曲班、比阿培南、米格列奈、替加环素、唑来膦酸等5个品种符合,瑞阳制药和普德药业各有4个品种符合。科伦药业、成都倍特、上药、扬子江、恒瑞等企业均有3个品种符合申报规则。根据此前发布的集采规则,此次集采将分为A、B两组,原研、参比制剂、(视同)过评、新注册分类批准的、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以及通过FDA认证的药品归为A组,除此之外的药品归为B组。数组显示A组有18个品种涉及31款药品符合申报规则,B组有35个品种涉及198款药品符合申报规则。今年3月30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在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 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中,遴选了40个采购品种。不过在4月29日,福建医保局再次发文,因为国采原因,中/长链脂肪乳(C8-24)注射剂、帕洛诺司琼注射剂、胸腺法新注射剂、兰索拉唑注射剂、卡贝缩宫素注射剂5个品种不纳入本次药品集采范围,这些品种都是第五批国家集采报量品种,最终35个品种纳入福建集采。
下面来回顾一下此次福建省药品集采的相关规则
此次可以说是福建省的第二批药品集采,采购规则也与第一批基本相同,文件明确将品种分为过评与非过评两个质量层次,属列入福建省医保重点监控或重点关注清单中药品,如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则从相应清单予以剔除。中选药品集采严格执行“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
同时,还指出12种列入违规名单的情形,企业一旦违规,将失去2年内在福建省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可见招采信用制度的威力。
分为两个质量层次
同通用名品种根据相关资质分为A、B两组,A 组为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以及通过FDA认证的药品,除此之外的药品归为B组。
各品种A、B组约定采购量按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在闽部队、武警医疗机构、部队药材供应站,下同)报送的预采购量的70%分组确定。
分组中选规则
区分A、B组分组竞价,一次报价。企业数≥3家的组别:组内报价最低的拟中选,给予本组100%约定采购量;企业数≤2家的组别:
组内报价最低且降幅(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拟中选,给予本组100%约定采购量:①降幅从高到低在所有组别排名前50%(遇无法整除保留整数位);②达到同通用名品种另一组(需为三家及以上组)降幅;③达到所有组别三家及以上组平均降幅的50%。
组内报价最低且降幅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拟中选,给予本组50%的约定采购量:①降幅达到所有组别三家及以上组平均降幅的25%;②绝对降幅达到10%。
其余品种作流标处理,省药采中心对相关产品实施重点监测,按月公布各医疗机构采购量,并列入医保稽核监管必查项目。
降幅计算基准:福建省挂网的产品,以现行本省挂网价为计算基准(若该企业同通用名品种同给药途径下多个规格挂网的,降幅就低计算);未在福建省挂网的产品,以本企业同通用名品种、同剂型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不含带量采购中选价)为计算基准,如该产品无历史价,以同组产品本省现行最高销售限价(同组多个限价时就低计算)为计算基准。
最低报价相同时中选产品确定原则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组同通用名品种福建省采购量大 的企业的申报品种中选(不同规格产品采购量折算后合并计算,以福建省药械采购平台数据为准);
如果申报企业产品均为省药采平台未挂网产品, 2019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综合册)》中“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 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靠前的企业申报品种中选。
如出现同通用名品种拟中选价格B组高于A组情形,B组拟中选产品需接受价格纠偏,将报价调整至不超过A组拟中选价格,否 则取消拟中选资格,对应组别视为流标。约定采购量分配中选产品在获得本文件前述条款对应的约定采购量基础上,属于A组流标(含无企业报名)情形的,A组剩余约定采购量按如下规则分配至B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