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文,省内部分地区不用配备执业药师
时间:2021-07-07 09:00:3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广西发文,省内部分地区不用配备执业药师。
广西县级地区,不用配备执业药师
近日,广西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解决目前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表示,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执业药师来负责审核处方,指导用药;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至少应配备、使用合格的业务人员(已经过零售药店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为缓解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分布不均、配备难问题,通知要求,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在部分地区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政策,该政策过渡期限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上述政策具体来说,对2016年1月1日前开办,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且尚未配备执业药师在岗审核处方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使用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详细要求如下:
1.位于县级城区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使用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或从业药师。
2.城镇开发边界基础设施落后区域(视实际情况划定)、县级乡镇、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使用从业药师、药士、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3.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其位于城乡接合部和县级的乡镇、农村地区的门店,按《广西药品零售企业远程药学服务规范(试行)》开展远程药学服务,视同已配置执业药师在岗履职。
4.现已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降低配备要求。
据了解,根据相关部门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工程系列(医药相关领域)职称(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从业药师等。
从业药师,可作为执业药师继续使用
对于从业药师,通知表示,满足以下3点,就可作为执业药师继续使用:
1.由原自治区食药监局组织确认在册。
2.在所登记的零售药店从业并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3.近3年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连续参加继续教育。
此外,从业药师继续作为执业药师的截止时间、全国确认登记名单以外从业药师的证书有效期,均为2025年12月31日。
通知还强调,要加大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查处、整治力度,将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予以曝光,另外,按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多地实行
梳理发现,除了广西,近期不少省份响应国家药监局要求,发布了“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要求”通知。
6月24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表示,省内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等地药店,可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5年12月31日。
6月21日,新疆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工作方案》谈到,在过渡阶段初期(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可配备经过县级以上药监管理部门组织考核的业务人员。
6月1日,山西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乡镇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确有困难的,可在设置的过度期内,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但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须配备执业药师。
吸引执业药师,药店需注重专业化服务
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数据,截至2021年5月底,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56.8万人。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官方数据看,目前执业药师数量是满足市场需求的,不过大部分执业药师都在城区,数量分布不均衡。
实施“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一方面是由于执业药师数量分布不均衡,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零售药店专业服务能力弱,需要重视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副主任陈皎在曾在论坛公开表示,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药品分类管理、执业药师分级管理应该协调统一推进,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执业药师配备要求的同时,结合国情制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
陈皎还指出,零售药店行业要注重高质量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涵养良好的行业生态,去吸引更多的执业药师到药店执业。
其实,药店的专业化相当一部分体现在执业药师的服务上。甘肃执业药师协会会长杨贵元也明确谈到,要真正地让执业药师回归药学服务,为了做到这一点,要从执业药师的收入模式、评价模式,就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