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7岁男童遭恶狼狗扑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级”!更痛心的是……

时间:2019-11-04 13:05: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东莞7岁男童遭恶狼狗扑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级”!更痛心的是……

近年来

我们一直倡导文明养犬

有很多人做到了

然而还是有些心存侥幸的街坊

不文明养犬,引发悲剧!

东莞7岁男童被狼狗咬伤

最近,东莞市桥头镇一名7岁男童

被狼狗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级程度”

情况十分严重!

据小俊妈妈刘女士回忆

当天小孩放学回来后坐在沙发上

当刘女士回头看他时

狼狗已经在小孩身上扑咬

对于中型狼狗的突然袭击

在场的妈妈、爷爷和奶奶都手足无措

无论怎么驱赶狼狗都不肯走开

整个过程持续了两至三分钟

之后狗主人终于赶到现场

把狼狗叫了回去

随后,妈妈马上带小俊

去附近医院进行伤口处理

医生现场判定为:

狂犬病暴露三级程度,较为严重

进行了45分钟的伤口清理后

马上接种了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疫苗

到家后,刘女士将事情告知了狗主人

刘女士表示要报警立案

狗主人表示同意

并表示自己将承担全部责任

狗主人反悔,拒绝承担责任

一个月后,

小俊接种完所有疫苗。

刘女士整理好相关单据,

和相应的补偿费给狗主人看,

但是对方的态度和事发当天截然不同。

刘女士要求狗主人出了承担医药费外

还要赔偿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3000元

精神损失费5000元

以及在狂犬病20年的潜伏期内

小孩如果发病了,狗主人要负全责

以及不能再在这里养狼狗

狗主人的父亲表示

那只狗之所以咬小俊

是因为以前他打过狗

狗冲出来咬人都事出有因

对于赔偿

他表示愿意承担一千几百的医药费

其它另外的赔偿不会支付

就赔偿的问题

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

而狗主人之后更是“人间蒸发”

一直联系不上

那么,刘女士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陈伟杰: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动物伤人事件,一般来说是由狗主也就是动物的饲养人去承担这个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存在后续治疗的话,还有相关的后续治疗费。

如果对于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双方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狗主人联系了小俊家人

表示双方会进行协商

作出合理的赔偿

狼狗也不会在此处继续喂养

东莞频频发生狗咬伤人事件

东莞之前发生过不少狗狗伤人事件

去年,东莞有10.9万人次被狗猫咬伤抓伤

令人触目惊心!

↓↓

厚街:散养犬追咬路人

厚街的葵姨在溪头社区被一只狗追咬

她的左小腿被咬伤,伤口触目惊心

△狗咬伤口牙齿印清晰可见

葵姨说,社区内很多户人家都有养狗

但他们都没有将狗用绳子拴住,也没戴狗罩

社区居民都有被狗吓到或者被狗追的经历

每次经过这些地方都心惊胆战,非常危险

樟木头藏獒连伤5人

去年8月,樟木头镇一小区内

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

藏獒接连咬伤了5人,

最后被民警当场击毙!

凤岗宠物狗袭击小孩

凤岗一小区曾发生宠物狗袭击小孩事件

一宠物狗紧追一小孩

然后更是把小孩扑倒在地

所幸被一成年人及时制止

孩子家长发现孩子被狗咬伤

送往医院打狂犬疫苗

不文明养狗引起的伤人事件频发

东莞人对养犬加强管理的呼声一直很高

东莞政府就《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已经多次公开征求意见

相信很快就能正式实行!

来真的!东莞养犬要立法

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时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快来看看吧!

流浪犬“收容”变“收治”

《意见稿》对流浪犬只的管理更加细化

从“收容”变为“收治”

届时公安机关将设立流浪犬只

收治场所或向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实行养犬“记分制”

《意见稿》提出

建立养犬人违法行为记分制度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分值已经记满的养犬人不得养犬

同时,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

有遗弃犬只不良记录的,终身不得养犬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稿内容看

立法对养狗人士、普通市民

以及狗只都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你支持养狗立法吗?

留言告诉我们吧~

来源:东莞纪实、城事特搜

编辑:ss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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