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频电刀等设备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5 20:43:0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HWGK2577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3]-02822号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4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4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名称(包含但不限于) 采购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高频电刀 一台 *1 主机工作频率:512KHZ *2 七种工作模式:纯切、混切1、混切2、混切3、软凝、单极凝、双极凝,方便手术医生的临床所需 *3 纯切模式 功率0—350W、峰值电压1800V、阻抗500欧姆,平滑舒畅的切割功能,避免焦痂的产生。 等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由中标供应商将货物运抵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2.5.3.1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2.5.3.2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4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3.5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82.00元。     公示媒介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娄志伟     联系方式:0431-86177703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话:0431-81150785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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