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科创板保荐项目收警示函:因重大合同收入信披不一致

时间:2019-11-01 22:24:4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中信建投科创板保荐项目收警示函:因重大合同收入信披不一致

又一家券商因为科创板保荐项目收到监管警示函。

10月31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601066)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表示,发现中信建投在保荐恒安嘉新(北京)股份公司(下称恒安嘉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并于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合计金额15859.76万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恒安嘉新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

恒安嘉新

在上交所审核过程中,恒安嘉新以谨慎性为由,对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调整为满足合同约定并且主要经济利益已经流入公司后再予以确认收入。

据此,恒安嘉新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682.84万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9.63%。

所以恒安嘉新对上述4个重大合同相关收入确认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

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形,反映了中信建投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保荐义务,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恒安嘉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现责令你公司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我会。”

另外,中信建投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刘博、王作维,作为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也同样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函。

值得关注的是,恒安嘉新于今年4月3日向上交所提交IPO申报稿,并于7月11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14次审议会议获通过,成为今年科创板过会的第32家企业,但恒安嘉新也是中信建投年内首单保荐的科创板IPO注册失败的企业。

在本次证监会下发的三张警示函中,恒安嘉新也领到一张。

恒安嘉新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从事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的企业。公司旗下主要客户还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移动这“三巨头”,且三大运营商均选择通过子公司持有恒安嘉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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