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创新大宗股票处置模式,首支股票有望近期上网处置

时间:2019-11-01 20:32: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上海金融法院创新大宗股票处置模式,首支股票有望近期上网处置

创新大宗股票司法处置模式,上海金融法院再推全国首创举措。

11月1日,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关于协助上海金融法院办理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就上交所上市公司大宗股票的执行司法协助达成合作意向。即,今后上海金融法院将通过上交所搭建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对大宗股票进行司法强制处置。

这是全国首个司法机关与证券交易所就大宗股票执行达成的司法协作机制,也是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防范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在签约现场,上海金融法院办理了第一支司法强制执行股票的协助执行手续。

据第一财经了解,近期,这支股票的强制执行有望进入实际处置阶段,接下来陆续会有大宗股票交易通过该种合作模式进行强制执行。

自去年成立以来, 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达573件,其中涉及大宗股票处置的案件达30余件,涉及处置股票的总市值近80亿元人民币。在相当比例的执行案件中,待处置上市股票超过了总流通股的5%以上,甚至部分案件待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已超过整个上市公司股票总量的30%,相应股票完成处置无论是对证券资本市场还是上市公司均有较大影响。据统计,采用市场直接抛售大宗股票导致股价呈现下跌或者跌停的情况较为普遍,而采用网络司法拍卖处置大宗股票的成功率也仅为25%左右。

据了解,证券交易所原有的大宗股票交易模式,更多的是询价模式或是一对一的协议成交模式,这种模式跟司法强制执行当中的拍卖模式有着本质区别,也不太符合司法执行当中的要求。由于执行中的主流处置模式不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本身的资产类型特征等,上海金融法院自今年2月份起,经过对传统股票处置方式和依据的充分调研,决定在原有司法处置模式和交易所大宗股票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整合司法竞价成交模式,探索一种全新的大宗股票处置新执行摸式。

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我们这次和上交所合作的协助执行平台,既结合了大宗交易原有的优势(即客户优势),同时又把司法强制执行当中的竞价模式引入平台,是一种比较新型的模式;不同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整体拍卖模式,我们这种竞价模式是可分拆的,与传统的网络司法拍卖相比,这种分拆方式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依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将拟处置的沪市上市公司大宗股票委托上交所发布司法处置股票公告,并依托上交所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完成大宗股票处置中的询价、竞价匹配、结果公示等相关协助执行事项。《备忘录》对信息披露、技术协助、实施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经理陈亦聪透露,上海金融法院推出的上市公司大宗股票司法执行协助机制,属于场外执行范畴,不涉及场内交易。即由法院发布司法执行信息,组织市场主体通过司法执行协助平台参与竞买,形成股票处置结果,并由法院直接前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该平台目前已完成主要开发工作,进入测试验收阶段。

整个过程按照法院确定的司法执行规则实施,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这一执行机制,是对现有的场外执行方式的优化,具体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更广泛的信息推送。通过司法执行协助平台、上交所官方网站以及上交所行情推送渠道等,实现更广泛的司法执行信息推送。

二是更便捷的参与机制。符合待执行股票对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司法执行竞买;协助执行平台提供现有的电子报盘接口,并新增了互联网网页登录方式,方便各类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便捷方式参与。

三是更高效的执行方式。法院可以通过执行平台批量、滚动开展上市公司股票司法执行;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竞买申报并自动生成竞买结果,可以实现更快速、更充分的价格发现;自动生成执行流程中的各类公告和文件,保障处置过程的高效和稳定。

四是更规范的实施程序。从司法执行要素信息上传,到接受参与者的竞买申报、生成竞买结果,至法院下载司法执行结果,全程电子化方式留痕,方便查询,更加公开透明。

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技术研发包括此后的技术服务等均为无偿提供,所有参与司法处置的竞买人等交易方都无需支付额外的交易费用。

责编:胥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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