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近十二万件公益诉讼护住绿水青山

时间:2019-11-01 09:21: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两年近十二万件公益诉讼护住绿水青山

原标题:两年近十二万件公益诉讼护住绿水青山

“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遇到了哪些突出问题和困难?最高人民检察院打算如何攻坚克难,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0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专题询问现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苏军开门见山直接提问。

根据2019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10月23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最高检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4日进行了分组审议,25日的联组会议以专题询问的方式继续深入审议。

“这次专题报告之前,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专门做了非常深入实在的调研,指出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这也是我们深刻认识到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毫不遮掩地回应说,公益诉讼检察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之外,还存在公益诉讼经验不足、制度跟不上、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们下一步要坚定不移抓办案、抓规范、强素质。”

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

张军在报告中提到,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4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8012件,占立案总数的54.96%。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32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104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5亿元。

报告中提到了一些典型案例。

湖北省武汉市某公司将大量尾渣直接堆放在距离长江岸线不到200米的堤外滩地,占地60余亩,严重破坏岸线环境。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向区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检察机关协调推进,相关行政机关将约5万吨尾渣迅速清除,并对涉事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对临近岸线区域深入摸排,接续发现19个尾渣堆放现场,清除固体废物17万余吨。

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损害黄河生态环境、威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自2018年12月起,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协作,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四乱”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97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707亩、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138.7万吨、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

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共同督办大案要案

专题询问现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提问,在流域治理、环境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如何互相配合,增强合力?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回答询问时,提到了几个案例。郑州市黄河滩区上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儿童游乐园是个违建项目,规模非常大,水利部门先后9次处罚,仍没有制止住这个项目。检察机关介入后,最终使这个违建全部拆除。

甘肃省岷县的一个“慕丽水岸”茶楼违建项目,水利部门处理起来阻力很大。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就实现了快速强制拆迁。

“检察机关的介入有效解决了一些难题和阻力。”鄂竟平说,最高检与水利部去年联合在黄河流域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水利部门及时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检察机关及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解决了黄河流域一大批老大难问题。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和检察机关加强五方面配合保护生态环境,包括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供案件线索和技术支撑,生态环境部今年5月首次将113个问题和线索移交给了最高检;共同督办大案要案;联合开展培训和调研。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2018年1月,最高检与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9个部委建立了协作沟通机制,向各部委借案源、借人才、借资源,互补短板促进共识,共同保护绿水青山。

技术专家为办案提供专业指导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张军说,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列举了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明显等6类问题57个线索。57个线索中,检察机关没有一个主动介入。

“这是批评,是对我们的监督。”张军说,自己专门去了57个线索之一的安徽铜陵。

当地一家公司磷石膏矿的矿堆严重威胁长江水道,如果有暴雨,巨大的尾矿堆就可能垮塌,造成长江水磷污染。

“在考察过程当中,当地市领导和企业领导详尽介绍了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矿堆?运用科技手段,怎么样把这个尾矿变废为宝?同时标本兼治,转移这个矿堆。”张军感慨,如果检察官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能提出来的检察建议不符合实际。导致即使诉讼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这就是理念上和专业上的一些短板与弱项”。

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组建专业化队伍。“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跟不上,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能力欠缺,尚不适应公益诉讼业务带来的新挑战。办案力量总体薄弱,有的基层检察院专门办案组不‘专’,适应不同领域案件特点的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直接办案少,对下指导还跟不上。对公益诉讼检察基础理论、运行规律研究不够。”

谈及下一步工作,张军介绍,要加强专业培训,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与行政机关双向干部交流等举措,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深化智慧借助,筹建公益诉讼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实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指导。

张军同时强调,要明确权力的边界,检察机关不能代位,冲在行政执法的第一线。也不能越位,干预行政机关的正常履职;同时更不应该失位,觉得自己不该去做、不能去做。

专题询问时,张苏军追问,对身边的公益损害,人民群众是否有更加便捷的手段来反映?

“各级检察机关建立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就是最便捷的渠道。此外,群众还可以通过手机、网络反映问题,再有就是新闻媒体监督。”张军回应说。

(责编:孟哲、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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