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时间:2021-01-07 22:25:1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1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78号(财税金融类276号)提案答复的函》,披露了国家医保局11月11日答复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保健部主任张洪春提出的“关于对重大新药创制成果开启医保谈判绿色通道的提案”的回复。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函》中介绍,将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同时以临床需求、质量优先为导向,做到应采尽采,将集采覆盖至份额大、金额高的产品。

国家医保局在回复中提到,201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数量2709个,其中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药品绝大多数已纳入国家药品目录中。如我国原创抗癌新药西达苯胺,全球首个治疗晚期胃癌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阿帕替尼,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抗肿瘤新药盐酸埃克替尼,PD-1类药物信迪利单抗等,近年来均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这些药品的上市在实体肿瘤、血液肿瘤防治等领域打破国外专利药物垄断,促使国外专利药物降价,大幅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回复中表示,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已经开始,按照《2020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药品按规定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约700余种,其中不乏国产创新药品。下一步,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国产创新药品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回复中表示,当前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均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可按规定挂网、阳光采购,满足医疗机构和患者的临床需求,如包括国产创新药在内的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可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创新药均通过专利保护和独占期,由市场给予其“创新性”、“有效性”回报。

下一步将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操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基本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药品挂网撤网规则;坚定不移、规范有序地推动集中带量采购,以临床需求、质量优先为导向,做到应采尽采,将集采覆盖至份额大、金额高的产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间竞争转化为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进行阳光下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上一篇: 常吃避孕药的女性应补充哪些营养

下一篇: 《中国肿瘤患者营养膳食白皮书(2020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