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湘江集团原董事长沈平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8年

时间:2019-11-08 10:28:5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株洲湘江集团原董事长沈平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8年

滥用职权致国有资产损失2000多万元

株洲湘江集团原董事长沈平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8年

明明不能确定集体性质的土地是否能及时变更属性,时任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的沈平仍然做了一个决定:与一家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公司的总经理事后给沈平送了200万元。

5年后,因为完不成约定,沈平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达2625.4358万元。

近日,沈平因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8年。

近日,株洲攸县法院一审判决,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原总经理、董事长沈平,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50万元。

判决书披露,2006年至2018年期间,沈平利用其担任株洲市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风光带公司”)实际负责人、董事长,株洲市湘江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25.4万元、美金9万元。

收200万元好处费合作项目开发

2009年7月,沈平以株洲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处级干部的身份,到湘江风光带公司工作,实际履行总经理职责。

殷家洲地块位于天元区滨江南路,土地总面积22.42亩,湘江风光带公司系该地块开发业主单位。根据规定,湘江风光带公司要在土地完成报批后,才能统一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等进入市场前的各项前期开发工作。

2010年下半年,在未完成土地报批的情况下,沈平违规同意与深圳市盛世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源公司”)合作开发殷家洲地块,并安排时任湘江风光带公司分管合约部的副总经理魏某(另案处理)与盛世源公司总经理王某洽谈协议签订事项。

其实,早在2009年10月,王某就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沈平,请沈平给予支持和关照。2010年6月4日,沈平代表湘江风光带公司(甲方)与盛世源公司(乙方)就开发天元区12区地块(城中村)项目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王某向沈平承诺将会送其200万元好处费,沈平予以默认。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王某与其合伙人希望将该项目的拆迁成本控制在5000万元以内。受王某的请托,沈平多次找该地块征地拆迁承包单位天元区政府协调,请求当地政府在控制土地拆迁成本上给予支持。

2010年下半年,应王某的请托,沈平表态支持将殷家洲地块交由王某开发,并在合作协议签订等方面给予王某关照和支持。

2010年至2012年,为感谢沈平的关照,王某先后向沈平送了200万元。

不能确定土地能否更改属性仍签下协议

在与盛世源公司洽谈过程中,魏某曾向沈平报告,王某所要求的“三个月内完成蓝线规划图”、“六个月内完成招拍挂”等合同条款存在违约风险。在签订协议前,沈平明确知道殷家洲项目中的11.7495亩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湘江风光带公司无法掌控土地变性的期限,仍坚持同意与盛世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010年9月21日,湘江风光带公司与盛世源公司正式签订了《天元区殷家洲地块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010年10月,沈平安排时任湘江风光带公司副总经理何某负责殷家洲项目土地报批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何某向沈平报告,殷家洲项目土地变性和征地拆迁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届时将会违约,沈平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只是盲目推进土地报批工作。

2012年9月,殷家洲地块完成土地变性手续,但因规划设计、房屋拆迁等问题工作仍然无法推进。

2013年,何某向沈平报告殷家洲项目拆迁工作无法推进,建议沈平考虑终止合作止损,但沈平坚持继续推进殷家洲项目。2013年3月,王某将殷家洲项目转让给株洲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3月,时任湘江风光带公司总经理唐某接手殷家洲项目。唐某也向沈平提出止损建议,但被告人沈平仍未积极应对违约问题。

2015年11月3日,盛世源公司以湘江风光带公司违反合作协议为由,向株洲市仲裁委提出解除《合作协议》的仲裁申请。2016年1月22日,株洲市仲裁委就该合作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解除《天元区殷家洲地块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由湘江风光带公司向盛世源公司返还合作投资款2054.0792万元、赔偿支付投资款利息2625.4358万元、支付律师代理费60万元,合计4739.515万元。

开发商被批评后到家里送钱

2015年,湖南东星园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公司”)从水利投公司承揽了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景观工程二标段项目。

因施工进度较慢,东星公司被时任河东风光带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沈平点名批评,该公司还被警告,如果没有按期完工将被报送省住建厅记严重不良记录一次。按照规定,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单位在半年之内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项目的招投标。

2016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胡某到沈平家送了10万元,请沈平在工程项目上予以关照。

2016年,水利投公司准备将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贺嘉土路至株洲大桥段)景观工程(以下简称“中心段”)对外招标。同年4月,胡某到沈平办公室,表明承建中心段项目的想法,希望沈平给予关照,沈平表态支持胡某做该项目。

胡某提出,请沈平介绍认识招投标代理公司的负责人,沈平遂介绍湘江集团工程部负责招投标的刘某给胡某认识,还安排刘某就项目有关招标事项与胡某进行对接。

2016年6月,东星公司顺利中标承揽了中心段项目。

2016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晚上,胡某到沈平家中送给沈平10万元。

2016年9月左右,水利投公司准备将湘江防洪北段景观一标(以下简称“北一标”)工程和“水森林”工程对外招标。2016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在沈平家,胡某又给沈平送了40万元,向沈平提出想承揽北一标项目和水森林项目,请沈平给予关照。在沈平的关照下,2017年初,东星公司又顺利中标承揽了北一标项目。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株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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