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杂谈】ICH M9 创新与监管科学

时间:2021-05-24 15:02: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作者:榆木疙瘩

从CMC的角度看,创新药与仿制药的研制有那么不同吗?

5月11日,美国FDA发布了题为“M9 基于BCS分类的生物等效豁免(M9 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ystem-Based Biowaivers)”。其实这就是ICH指导原则 M9。三年前,FDA就发布这个指南征求意见稿了。这次,几乎未作任何修改,直接作为最终的FDA指南发布。

指南的适用范围包括在如下方面展示生物等效性:从早期临床试验到商业化,同一创新药的产品延伸,仿制药的注册申报,或需做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上市后变更等。

近来,生物等效性这个词听的少了,可能是因为它太容易让人联想到万人嫌的仿制药了。是啊,有点自尊心的药企,怎能还与仿制药为伍呢?做新药都得做生物药、细胞药或核酸药。小分子药,那是啥?后新冠时代,不做小核酸药,还有啥脸面见江东父老?

请注意,药和药品不是一会事。当然,这等事对搞创新药的勇士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一个药是否是新药,关键看标签上的疗效是否是新的。拿一个已经上市的药品做新疗效的临床试验,药监局认同了新疗效,允许在标签上加上新的疗效,老药就变新药了,即指南中所说的产品延伸(line extensions of the same pharmaceutical form of innovator products)。正如智者所言,新药就是要做临床的药。全新的治疗方式+全新的靶点+全新的结构+全新的疗效,这样的新药大概是可遇不可求的,多数人恐怕只能做老药新用的事。

试问,若你是做CMC(chemistry,manufacturing和control,成分结构、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研究的人,做新疗效试验时的药品理化和药学属性无任何改变,那这种新药研发工作,与你何干?同样的话,也可问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人。纵观药业,从事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恐怕是大多数。对这些人来说,做新药和仿制药,有本质区别吗?心理感受不同,那是自然。

对那些心里感受不敏感的人,这份ICH M9指南,还是相当有意义的。

具体讲一点,对于BCS(biopharmaceutical classification system)III类,即高溶解性和低渗透率的药品,对豁免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从前FDA要求对照药品在原料药和辅料上都定性和定量相同(Q1/Q2)。FDA新的要求与ICH M9一样,在对辅料定量相同(Q2)的要求上,有所放松。新的要求,有些像FDA对上市后放大和变更的要求,即SUPAC(Scale Up and Post Approval Changes)的Level 1要求。由于对辅料用量的严格把握并非总是易事,FDA放松条件是有利于产品CMC研发的。

变更是药品研制整个生命周期中不断变化中的不变因素,从临床前、临床、到上市后的商业生产,出于主观和客观原因,药品的处方工艺不断地调整。你怎么知道调整前后的药品生物等效?FDA或ICH对此的要求是什么?你应如何向FDA展示生物等效?去读读ICH M9吧。

FDA的这个指南,从尽职和监管科学角度看,都是值得称赞的。变更前后要求Q1/Q2一致,对FDA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最省事的。表面上看 , FDA要求最严,起到的了保护公众健康的作用。其实不然。FDA自视为科学监管机构。比较两个“一模一样”的东西,用不了多少科学 , 这不是纳税人和药业花巨资供养FDA的目的。基于科学地把握风险,勇于制定并执行在保护公众健康和促进产业发展中寻求适当平衡的监管政策 , 才是FDA的价之所值、作用所在。FDA在生物等效豁免上对辅料Q2要求的放松,就是在践行监管科学。

来源:新浪医药。

上一篇: 50亿注射剂大品种 倍特、一品红……4家...

下一篇: 新疗法Evkeeza清扫“油脂血” 治疗...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