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一药企财务负责人被带走

时间:2021-04-15 11:00:3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

官方通报,药企涉过亿虚开发票案

近日,据官方账号“平安陆河”消息,经侦大队重点打击经济犯罪,主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约1.3 亿人民币。

陆河公安经侦大队受市局指派,对“陆河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受案后,该大队立即行动,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民警将其中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宣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宣在一年期间,被洪某从(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1年3月5日被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刑事拘留)雇用为陆河某药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其在明知该公司没有实际货物经营及货物购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然给该公司代理记账、办理税务及开具增值税发票等业务,累计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约1.3亿人民币,造成国家重大税款损失。

一位财税专家向赛柏蓝分析指出,大部分虚开案件基本定性理由都和这个差不多,还有一个比较频繁被报道的是“资金回流”涉虚开被处罚或移交公安。

2

医药企业财税问题引发新一轮关注

随着,财政部正式通报了77家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果,医药企业的财税问题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关注。

根据公告,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另有财税方面的专业人士向赛柏蓝指出,从财政部对19家医药企业行政处罚的结果通报来看,不少药企都存在虚列支出的情况,其中一家被通报的药企涉及过亿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不一致。

由于财政部的通报中明确提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査处,并做好跟踪协调——一位财税方面的人士指出,财政部此轮通报的相关药企在后面也将面临补税等现实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对于首次发生下列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被处罚企业可能会面临补税等问题,但可能不会被处罚。

上述人士直言,究其背后的原因,在部分医药企业产品高度同质化、缺乏临床价值和竞争力的背景下,医药工业企业对医院终端这一药品市场主要渠道的触及较差,它们高度依赖经销商等推广人员帮助它们敲开全国多地医院市场的大门实现进院、上量,而这些都需要相应的公关成本。

一旦切断产品回扣,就可能马上没有销量。“但,明扣相关人员涉商业贿赂罪,暗扣药企就面临巨大的财税不合规压力”。

3

药企面临财税稽查常态化

77家医药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财政部和医保局首次尝试的财会监督联合检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有关负责人对赛柏蓝表示,2019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医保局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践效果非常好,如果今年还将进行相应的检查,会第一时间发布通知。

此前77家医药企业是如何选取的对于可能开展的新一轮检查也有一定的指示意义。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有关负责人向赛柏蓝指出,对于接受检查的医药企业主要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的,是完全随机的,但是对于企业的规模确实在抽取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分层。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将实现对企业的监管从“以发票治税”转变为“以大数据精准治税”,税务局将实现与工商、统计、质监、劳社、外管、公安、教育、民政、发改、银行、科技、工信、药监等监管部门数据共享。

上述专业人士对赛柏蓝指出,届时,药企收入、费用、销售、库存等不仅要与行业数据对比,还可能与同类型、同地域、往期等企业数据实现大数据自动比对。

拿财政部通报的19家医药企业的行政处罚结果中透露出来的问题来说,随着发票电子化全国平台建成(2021年),类似油费、交通费、推广费、会议费、咨询费等高风险业务费用发票,都将会被大数据精准预警,税务局也将精准监管、精准执法。

上一篇: 盘龙药业注销全资子公司

下一篇: 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扬子江药业被罚7.64...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