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中美贸易战 ~ 上世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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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25日,朝鲜爆发内战,美国政府于6月27日宣布派军队进入朝鲜半岛。随后美国以联合国军的名义派兵在朝鲜仁川登陆,迅速通过“三八”线,直逼中朝边界的鸭绿江边。同时,美国空军多次入侵中国领空进行轰炸。

唇亡齿寒,朝鲜半岛战火使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中国主权屡遭侵犯的情况下,中国领导人果断决定于当年10月派出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也包括在外贸领域有力应对不断升级的强权封锁禁运。

趁火打劫 结伙围堵

在急剧变化的国际环境下,美国对新中国的经济封锁变本加厉。这场封锁从干扰交通运输、管制出口货物,到冻结中国在美资金、拒开美元信用证等多个层面展开。1950年7月至1953年,美国对华封锁的不断升级,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50年7月至11月,美国加强了对输入中国物资和驶往中国船只的控制。早在1950年6月28日,美军进入朝鲜的第二天,美国政府就已宣布对朝鲜实行全面禁运。

美国又要求“巴统”(编按:“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1949年11月在美国提议下秘密成立,是“二战”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筹组的非官方国际机构,目标是限制成员国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和高技术。列入禁运清单的有军事武器装备、尖端技术和稀有物资三大类上万种产品。共有美、英、法、德、意、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腊、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亚17个成员国,因总部设在巴黎,通称“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成员国采取协调行动。

1950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取消所有已核准出口中国的特种许可证。8月中旬,美国又颁布《1950年特种货物禁止输出令》,包括金属母机、非铁金属、化学药品、航海设备及化学、运输、电信等器材总共十大类。9月14日,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在朝鲜战争期间,凡是不对苏联集团实行出口管制的国家,美国将停止提供经济援助。

自9月21日起,美国商务部禁止普通许可证输出战略物资至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即使输出价值不超过规定限额,也须使用特种许可证。9月至10月,美国相继宣布加强棉花输出管制,对铜及铜制品、锌制品、铅的出口也实行限额。10月28日,美国海关人员奉命检查停泊费城的美国商船,如有禁止出口物资驶往中国,马上扣留。11月美国商务部又将管制的战略物资由600种增加到2100余种。

主子发飙 肆意“处分”

美国对华封锁的第二阶段为1950年12月至1951年2月,它发动了对华全面封锁禁运并冻结外汇资产。中国军队入朝参战后,12月2日,美国公布“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的加强命令,对所有运往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物资,无论是战略性还是非战略性的都受到管制。第二天即出台全面管制方针,声称“凡是一个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上述地区,包括纺织品、废橡胶等。

据中国《外汇日报》1950年12月11日载,美国商务部自12月6日起“禁止一切物资向中国、朝鲜及港澳输出”,“其附庸国家亦尾随美帝管制向我输出”,且美籍船只不论从世界任何地区将战略物资运往“亚洲民主阵营”,都“将受处分”。

朝鲜战争初期,东京的盟军总司令部在中日贸易问题上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并没有完全切断。12月3日全面禁运政策发布后,12月6日盟军总司令部便将这一方针通知日本政府,当天在神户港装船中的出口商品被撤回。日本通产省随即宣布,停止向中国出口除纤维杂货以外的一切商品。12月9日,盟军总司令部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关于《改订输出贸易管理令》的备忘录,中日贸易自此陷入中断状态。

12月8日美方又公布《港口管制法令》,不但禁止美籍船只开往中国港口,凡外国商船经过美国辖区口岸转口中国的,也必须申请港口管制机构批准。因此有14艘来华轮船被迫在西雅图、檀香山、旧金山卸货。12月16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管制外人资产法令》,将美国辖区的所有中国公私财产一律加以冻结,寄往中国内地和中国港澳地区的邮包,也必须领取“特种许可证”,并且禁止一切在美注册的船只开往中国港口。

华侨聚居的东南亚国家也出台了各类金融限制政策,一再压制华侨汇款回国。1949年初菲律宾政府取消了汇兑业的营业执照,同年12月又先后颁布严禁外汇令和管制外汇新条例,限制华侨每月外汇汇款额。

1946年4月,马来亚政府规定,华侨家用汇款每月限于叻币(编按:在英国殖民时期的马来亚与文莱,由殖民地政府发行的货币)45元,越南严禁华侨汇款,缅甸也取消了侨批局(编按:因福建方言把“信”叫“批”,为福建籍居多的东南亚华侨提供通信服务的侨信局,习惯称为侨批局,又称侨汇信局、银信局)的合法经营权。印度尼西亚政府虽准许荷兰管辖区内华侨每人每月汇出100荷兰盾,但规定申请者须有居留权和固定住处。

1950年12月,美国宣布冻结中国存款的同时,严禁华侨汇款回国。

“援助”大棒 损人害己

美国对华封锁的第三阶段为1951年2月至1953年。参加封锁禁运的国家增多,中国与美国的正常贸易完全中断。1951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在美国操纵下以多数通过了诬蔑中国抗美援朝为侵略的美国提案。3月,美国实行了限制中国土产输入的办法。

1951年5月17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美日经济合作计划,主张为防范苏联“用共产党中国的资源”,将东亚大陆、日本、西太平洋岛屿纳入其控制之下,日本必须对“远东的安全与稳定”做出贡献。为此美国在对日缔结和约后要援助日本,使其居于“日本、东南亚、美国”三边关系框架之内的方针之下,敦促日本尽快实现经济复兴,并开辟东南亚市场。

第二天,美国违背联合国宪章,绕开安理会,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对华禁运劝告决议》。随后美国国会立即通过了《肯姆修正案》。这是参议员肯姆就美国1951年《第三次补充拨款法案》所提的修正案,它规定接受美援的国家与中、苏等国贸易时,如果违反了美国所颁“禁单”条款,会被停止经济援助。

但上述修正案遭到了西方各国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将破坏其传统的天然贸易联系,使本国经济遭受很大损失。美国国内也有声音认为,该修正案可能打乱美国对“经济援助”计划的安排。于是,1951年10月,美国第82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共同防御援助管制法》,此法案由众议员巴特尔提出,又称《巴特尔法案》。

这一旨在堵住流向苏联、中国的重要战略物资通道的法案,1951年10月26日由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1952年1月25日执行。截至当年年末,除了西方国家在非洲的殖民地以外,包括巴统组织成员国在内,至少有53个国家和地区同意按照《巴特尔法案》行事,只有西亚地区的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和北非的埃及等国,在一定程度上对美国的贸易管制政策有所抵制。

为了通过《巴特尔法案》,美国对持不同意见的国家施加了压力,英国对禁运态度的变化充分反映了这一点。英国因担心其在中国香港的利益受损,对禁运范围的划定与美国存在分歧。1951年4月9日,英国代表杰伯在联大会议上表示:“目前不是实行严格禁运的合宜时机。那是一种危险行动,是害人也能害自己的武器。”5月15日,他在伦敦律师公会上又说:“英国与美国不同,如果采取普遍禁运这一类无用的措施,是欲损人反害己。”然而,仅仅三天后,英国却对美国的禁运投了赞成票,宣布从5月25日起“对华战略总禁运”,几乎接受了美国禁运清单全部内容。

事后,美国国防部长马歇尔在参议院作证时,承认曾向英国及其他国家施加压力。1951年6月17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负责联合国事务的美国助理国务卿希克逊说:“国务院充分知道如果不是为了在伊朗方面的困难,英国无论如何不会在联合国支持美国对中国的禁运案。”

“中国差别” “美国安全”

《巴特尔法案》所规定的禁运项目范围很宽,只要是美国认为威胁到“美国安全”的任何商品,都可以随时管制输出,以至荒唐到连游泳衣也带有“战略性”而被禁止输出。这一法案不仅要求接受美援的国家执行,更通过美国与“非美援”国家集体的或个别的合作强制执行。它还成为美国控制巴统的法律依据,规定巴统成员国凡是向共产主义国家出口战略物资者,均将被剥夺接受美国军事、经济和财政援助的权利,美国援外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该法案的执行。

这样,一个由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竟然有了广泛的、国际性的约束力,变成接受美援或依附美国的各国之间的国际法。这不仅粗暴干涉了其他国家的事务,还人为地割断这些国家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与中国等国形成的传统贸易关系,使它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更加依附于美国。

1951年8月,美国又宣布,禁止所有中国及朝鲜所产的货物,还有两国货物经过其他国家加工的制品进口。至此,中美两国间的正常贸易,由于美国统治集团步步紧逼的措施,已完全被割断了。

9月18日,巴黎统筹委员会正式批准建立其亚洲分支机构——“中国委员会”。这里的“中国”,并非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包括亚洲地区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巴统“中国委员会”制定的贸易禁运清单,比针对苏联、东欧国家的贸易管制更严格,两者之间的不同被称为“中国差别”。

1953年1月,共和党的艾森豪威尔总统上台,继续执行敌视、孤立和遏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美国政府为了增加在朝鲜战争中的筹码,勒紧盟国的缰绳,纠集英、法等国强化对中国的封锁和禁运措施,声称1953年上半年美国政府所遵循的政策,首先是使“盟国向共产党中国施加压力”。3月7日,美国国务卿杜勒斯与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华盛顿会谈后,英国决定采取新措施“制裁”中国,即“对于在联合王国和殖民地注册的船舶实行新的许可证制度,使英国船舶不能载运来自英国的战略物资前往中国”,以及“载运战略物资前往中国和苏联集团或东欧其他国家的船舶不得在英国加煤”。3月28日,美法外长也在华盛顿会谈,法国随即决定采取与英国类似的措施。

此后,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意大利、日本仿效英法,屈从美国强化对华封锁禁运的措施。至1953年3月,对中国禁运的国家达到了45个。美国也在7月20日改变租船条件,装运美国航运署货物的外国船舶,在前往中国台湾60天内“不得驶往共产党中国港口”,否则将丧失运费的一部分,任何前往中国港口的船舶、飞机,被加紧控制燃料和食品。

强盗逻辑 四海横行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对中国的封锁禁运就是这样逐步升级,越来越严厉地实施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配合朝鲜战场上的军事进攻,在政治上、经济上施加压力,妄图给新中国经济造成严重困难以致经济崩溃,引起国内政治动荡和社会混乱,把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次封锁禁运气焰之嚣张,参与国家与地区之众,措施之全面,管制之严厉,时间之长久,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是罕见的。

据不完全统计,仅1950—1953年,经中国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损失后,封锁禁运造成的直接损失仍达5691万美元。其中被冻结的资金为4182万美元,被扣物资价值约335万美元,船只未到中国港口即被劫损失约1174万美元。这一统计尚不包括全部私商被扣物资和未被保险公司保险的物资及船舶。

封锁禁运也导致中国国内生产资料短缺。一些过去从资本主义国家进口的工业器材缺货,而工业生产又十分急需,导致这类进口商品价格急剧上涨。中国三大主要对外贸易口岸广州、上海、天津,自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到1951年10月,进口商品价格有两次猛烈上涨:第一次是1950年七八月,正值美国及一些追随国家加强出口管制,实施“禁运政策”;第二次是1951年1月,正值1950年12月16日美国冻结中国外汇资金之后,又有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加紧对中国实行“禁运”。这两次物价指数都猛涨30%左右,与封锁禁运直接相关,尤以五金器材、化工原料和橡胶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最大。

以上海市为例,在禁运升级的7个月里,上海五金类和华工原料进口物资价格暴涨,普遍达到50%以上,钢铁类达200%以上,墨灰和催化剂甚至高达500%。这无疑大大提高了中国工业生产的成本,增加了工业恢复和发展的难度。出口方面,一部分过去向英美出口的农副产品销路也遇到了困难,1951年需出口转内销的土特产价值高达1亿多美元。

在中国财力、物力菲薄,抗美援朝战争支出浩大的情况下,封锁禁运造成的损失及带来的种种问题,无疑是以美国为首的外部势力落井下石,对中国经济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如何冲破禁运和封锁,开展对外交流,通过发展经贸关系扭转不利局面,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早日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战略目标,是那一特殊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

美国操纵西方各国对华封锁禁运的一系列手段,使中国与西方国家的贸易急剧减少,而与苏联、东欧国家的贸易迅速扩大,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到了1952年,中国与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贸易,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已由1950年33.5%上升到81.3%,而与西方国家的贸易额所占比重,则由1950年的35.8%下降为2.4%。

撰文:中国经营报 @董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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