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监管效能 江苏组建省药监局检查分局获热议

时间:2019-01-24 19:10:45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记者获悉,江苏省编办发布《关于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分局的通知》。通知明确,检查分局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无锡、苏州、连云港、泰州检查分局各核定行政编制12名,徐州、常州、南通等检查分局各核定行政编制8名,宿迁、淮安检查分局各核定行政编制5名;所需编制从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划转。

  科学监管  确保专业

     在大市场监管体制下,科学监管理念的树立、药品监管资源的配置、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等是药品监督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江苏省组建省药品监管局检查分局的消息一经传出,迅速引起了专家们的关注与热议。

     “给力,这是一个创新的做法。江苏省作为医药大省,在各地设立药品检查分局,提升了监管效能。分局可就近监管,便于监管、指导企业。从原来的地市局抽调精兵强将作为分局人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过去20年的药品监管人力资源。我曾经跟多位江苏基层监管人员聊过这个问题,他们的态度较为积极,都想去分局。”一位长期关注食药监管机构改革的专家表示,江苏在各地市设立分局,编制数量根据所在市的情况相应调整,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监管资源的科学分布,建议各省(区、市)机构改革参照江苏的做法。

     对此,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唐民皓表示,江苏对省以下药品监管组织架构进行创新设计,强化了对全省药品安全风险垂直监管力度,这对于将医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省市非常重要,对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有借鉴意义。同时,根据省内不同区域药品风险状况,重新调配监管人力资源,力求尽可能满足所在区域的工作需要,并使监管力量达到最优化配置,这对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风险的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现有基层药品执法队伍中“择优划转”,确保了药品专业监管力量不被削弱,这对于保持药品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多次调研  “把根留住”

     “这是一个好消息。机构改革后,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各地都在摸索。江苏的做法,对各地有一定借鉴意义。”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认为,此轮机构改革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省级药监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连锁总部的监管。没有基层机构的支撑,完全依靠省局的力量,很难履行相关职责。

     到底采取何种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据悉,江苏省药监局先后多次调研,对于委托监管的形式,理论上可行,但还会遇到许多操作方面的问题。如市、县实行大市场体制后,专业监管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加,专业监管力量很难稳定,而由于药品监管的专业性,必须保障监管力量的相对稳定。

     “在此情况下,江苏省采取在设区市设立检查分局的形式,落实省局的监管职能。这既是在现有条件下的大胆尝试,也是一条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我关注了一下各地情况,认为这是到目前为止的最佳方案。如此一来,至少在设区市一级,药监局‘把根留住’了。” 缪宝迎认为。

     定位准确  拭目以待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障药品安全是严谨的技术问题,药品监管部门是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部门。“江苏省看到了新形势下药品监管的特殊性与重要性,这是一个有前瞻性、有魄力的举动。我们为江苏这个做法‘点赞’。有没有专业机构和队伍,是衡量药品监管工作受不受重视的基础指标。江苏各地市检查分局是省局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在市县设立独立的药品监管部门,符合中央改革的要求。”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黄富强表示,江苏的做法在全国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黄富强指出,江苏改革的定位较为准确,把检查分局职能聚焦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环节,及其批发、零售连锁与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检查上。这也就意味着检查分局的队伍职能定位于日常的检查工作。检查是落实职能的重要体现,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指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在人员调配上,具备检查员资格的人员优先划转,体现了‘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理念;在管理体制上,检查分局由省药监局直接管理,有利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统一执法,提升监管效能。”黄富强为江苏的做法“点赞”,同时表示,对江苏的创新做法在实践中取得的监管效果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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