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基药目录今日起实施 追求临床价值用药趋势日渐明晰

时间:2018-11-01 18:06: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10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基药目录”),并要求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相较2012年版基药目录,新版基药目录不仅增加了产品数量,且关注了临床急需及创新药,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如何让基药在临床中的使用真正落地,成为新版基药目录出台后相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体现临床需求

  新版基药目录一经发布,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表示,此次目录调整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增加了数量。新版基药目录品种数量由2012年版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共计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数量的增加能够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的需求”。二是考虑病种。新版基药目录在关注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基本用药需求的同时,也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此次新增品种包括12种抗肿瘤药物、2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等。三是增加了创新药物。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认为,新版基药目录更加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为依据,有限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药品品种,重点调出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较多、有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替代的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成为新版基药目录制定的重要依据”。数据显示,新版基药目录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

     在新增品种中,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受到高度关注。据悉,该产品是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与同类药相比,临床疗效显著,临床需求非常高。

     “此次基药目录的调整,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等多方面科学技术进步等因素所作出的优化调整。目录公布后,基本药物的用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以往将基本药物视为基层药物,甚至廉价药物的观点将随之消失。”干荣富说。

     独家品种受益

     “新版基药目录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基药品种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处方中的独家品种会明显受益。因为这类品种没有竞品,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价格竞争带来的降价压力。”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说。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对基本药物要“加强配备使用管理”。具体举措包括:以省为单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医生优先使用;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力度等。

     河北神威药业此次有两个中药独家品种进入新版基药目录。神威药业副总裁陈钟直言,因为基层医疗市场放大,这两个品种未来销售会“前途无量”。近几天,太极集团、众生药业、步长制药、华东医药等多家医药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称自家有多个品种被纳入新版基药目录,认为此举将有利于相关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行业谨慎乐观

     相对于有品种入选新版基药目录的企业的乐观,记者采访发现,业界反应则相对冷静。

     业内专家于明德认为,在使用过程中,药物是否为基药并不关键,关键要看由谁支付。财通证券研报也指出,基本药物突出的是可及性和基础用药,基药品种在各省招标采购等方面可能比非基药更容易普及到基层医疗机构,但“谁买单谁说了算”。基药目录虽然保障了药品疗效和可及性,但其医保支付标准主要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此外,包括部分中成药在内的辅助用药虽然仍然在新版基药目录中,但由于临床报销限制大、医院处方监控严格,并不能受益于基药身份。干荣富也认为,基于各地疾病谱的不同,以及医保资金的收支状况,新版基药目录品种在各地落地情况可能会出现差异。

     此外,尽管《意见》要求各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药使用比例,但真正实现尚有难度。2013年1月,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但最终实施效果并不见佳。“这种使用比例的规定,就广东省等地区目前的使用现状分析,可能会发生变数。”干荣富说。

     记者注意到,2009年、2012年两版基药目录,均是在医保目录内部遴选品种。而在新版基药目录中,则出现了11个非医保目录的品种。有企业人士表示,这是相关企业采取的“先进基药,后进医保”策略。《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

     对此,一位医保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意见》已经明确指出,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是“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而不是所有基药目录中非医保品种都有可能被纳入医保目录。针对现有11个非医保目录的基药品种,该人士只是强调,“有的产品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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