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

时间:2020-05-29 22:32:4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上官新晨呼吁,大力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是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上官新晨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药监局建立药品检查员技术人才独立评价体系,出台职称申报条件,建立检查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建立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将检查员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4个层级,并建立严格的岗位准入和任职条件,以及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与职级升降机制;加强药品检查员专业能力培训,强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检查员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与国际接轨、适应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药品检查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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